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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确保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将对乡属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工贸行业、水上安全、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质量和效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杨红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3日至18日;二是全面整治阶段为20xx年12月19日至24日;三是集中攻坚阶段25日至30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组:
组长:杨红松
副组长:郭国俊、陈刚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派出所、国土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运输行业和道路交通(含校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废弃矿井安全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情况;团雾多发路段管控情况;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两客一危”管控情况;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黑校车”整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打击力度等。
2.烟花爆竹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及“下店上宅”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非煤矿山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善各类制度措施,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有针对性的对矿山机电设备、边坡等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危险区域的巡查检查;是否超层越界和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对已关闭的矿井的巡查检查。
5、重点检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学校医院、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
第二组检查组:
组长:王香
副组长:吴昊、唐立松
成员:创建办、村镇建设管理站、国土所、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建筑施工行业、老旧危楼、文化旅游、集镇市场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老旧危楼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村民房屋尤其是老旧木质结构房屋用火用电隐患等问题。
2、有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农户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转包分包等情况。
3.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促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4、网吧、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配备、逃生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安全检查。
第三组检查组:
组长:王小昆
副组长:田晓顺、张厚文、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水利和移民工作站、派出所、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农服中心、各村居人员及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防火队员。
职责:负责辖区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农田水利设施及水上交通运输、畜牧业、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全乡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制度落实、防火岗位设置、日常巡查、救援灭火设备配备、专职扑灭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
2、检查水利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赶工期赶进度以及非法转包分包情况;辖区山塘水库、河道安全警示、提示,涉水安全宣传、监管情况。
3、重点对农业农机、变形拖拉机、农业坝区园区、渔业、畜牧业、农业设施及建姜洞等进行检查。
第四组检查组:
组长:杨爽、杜尔康
副组长:刘自力易成成
成员: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场监管分局人员、卫生院人员、供电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特种设备、电力设施设备、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电力设施设备,高压走廊周边环境,电力线路私搭乱建,民房用电等安全。
2、辖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4、学校消防设施配备、紧急疏散演练情况,校园周边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检查组组长必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分组所含部门、行业实际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方案中第四条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全力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认真填写《鸡场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排查登记表》,经该组组长签字后,交到乡安监站。对不认真落实检查组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严格监管,强化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紧看牢,督促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要坚决实施处罚,毫不手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绝不能以检查代替执法、一查了之。
(三)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要针对部门、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化、常态化、规范化。各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工作开展的情况资料交给各检查小组,以组为单位由副组长交到安监站汇总归档。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按照《武强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学校校舍、教学设施、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专项整治,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以强化学校内部自查整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线路安全。
A、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严禁师生违章使用电器;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
3、“三防”设置。
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情况,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
学校已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内重点部位均已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学校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门卫室有相关职责,门卫对临时人员出入校门登记。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有无裸线情况;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学校周边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联合交警部门,上下学是有交警执勤,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C、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课间安全。
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杜绝踩踏伤亡事故。
8.校园欺凌防治。各年级组成立专门机构,班主任时刻关注班级中的弱势学生,建立防欺凌安全机制,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定期检查,做到“安全防范进校园”。
9.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教学实验室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
从即日起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大排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校成立大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对全校进行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安全隐患较大、急需治理的,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度高、整治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
(三)督导检查。结合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的布置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使命担当,压实安全责任,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为抓手,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岁末
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30日,重点关注元旦、春节两大节假日,全力做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
各村(居)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镇属各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如下:
(一)危化品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岁末年初安全风险辨识排查管控情况,督促企业重点盯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跑冒滴漏等,强化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严格工艺变更、特殊作业及检维修现场安全管理,狠抓“一线三排”“四令三制”等机制,落实巡查巡检和值班值守情况。(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
(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任务落实,特别是十项重点任务、危险化学品运输十二项措施、“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以及摩电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等情况。突出排查“三超一疲劳”、站外揽客、货车非法载客、非法改装风险等。(责任部门:交通办)
(三)建筑施工领域。深刻汲取珠海“7·15”重大透水事故教训,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风险主动报告制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涉水地下工程“六项措施”、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情况。严查施工项目违法转包分包、现场管理混乱、未报建项目监管执法缺位、无(超)资质设计施工、无许可动工, 赶工期、抢进度违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等。(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
(四)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学校、卫生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突出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宣传办)
(五)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防治领域。严防冬季恶劣天气多发,团雾、雨雪、霜冻、少雨导致灾害事故风险。重点落实冬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检查落实“五清”“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措施情况等。(责任部门:林业站、三防办)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天然气企业、烟花爆竹、旅游、
农业机械、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大型群众性活动、电力、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排查整治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重点措施
(一)专题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地区、行业领域实际,紧盯重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分析。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岁末年初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梳理工作进度,抓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深化重点领域攻坚,确保年度攻坚任务“100%”完成。
(三)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回头看”。对20xx 年以来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涉重大险情的一般事故“100%回头看”,对市、县安委会(办)安全生产考核和督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自我排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100%回头看”,确保事故教训汲取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风险隐患。把“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各行业企业、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系列实招硬招。严格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危大工程
“六不施工”、砂石船安全管理“六禁”、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等实招硬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狠抓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年底前,实现“四个 100%”,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100%检查、20xx年以来被发现存在过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100%检查、20xx年以来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过的企业100%检查、20xx年以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100%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四有:有检查、有台账、有整改、有总结。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交通出行、景区人流、消防安全、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预警提示信息,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力戒安全检查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汇总情况,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到镇应急管理办。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统筹协调总量削减、质量改善与环境风险防范的关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实施以“洗城净天”、“清源净流”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创建环保模范城,促进环境质量上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主要目标与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年水平,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以上。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年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年水平。
4.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以上。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年削减。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考核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确保天,力争达到天。各县(市)和矿区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以上。市内五区、区降尘量达到省控指标吨/平方公里月。
2.地表水环境。沟等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指标;非主汛期确保无水。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库、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4.建成区声环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分贝以内。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以上。
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以上,县(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以上。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以上。
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以上。
6.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全市各级及相关重点企业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入全省前列,并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市内五区和区,各创建一到两个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3.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以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以上。
4.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全面达到国家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控制燃煤污染
(1)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制定煤炭使用削减方案,分解削减指标,抓好工作落实,完成主城区煤炭使用量削减任务。
(2)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能源、集团等优质煤源,确保市区所有单位,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低硫煤炭的日常监管,禁止在市内销售和燃用含硫量超过的煤炭。
(3)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和市内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安排专项配套资金,推进“城中村”优质低硫煤炭的推广使用。通过“以奖代补”或集中招标、集中拨付等形式,指导辖区“城中村”住户采购低硫煤炭,优质低硫煤炭的使用比例达到以上。
(4)市环保局、发改委、电业局负责,协调并确保天然气源和电力供应充足,优先保证石环路范围内使用;市内各区政府和区管委会继续实施“改气、改电”工作,将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全部改烧天然气,非覆盖区域内改用电等其它清洁能源;市环保局、财政局负责,制定燃煤小锅炉改气、改电优惠政策,落实奖励和补贴资金。
(5)市建设局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热电厂、热电厂项目建设,尽早形成集中供热能力;并拆除替代的小火电机组,及时提供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的分散燃煤锅炉分布名单;市环保局、市内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拆炉单位的奖励和补贴资金。
(6)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所有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吨以上的窑炉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督促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负责单位,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强化工程和结构减排
(1)市环保局负责,督促中电投分公司所属热电集团公司热电二厂、区热电煤气公司于月底前完成烟气治理工程,并完成脱硫分布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2)市环保局负责,督促热电有限公司于月底前完成号机组脱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年底前脱硝工程开工建设。
(3)市政府负责,确保市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年底前通过验收。
(4)矿区政府负责,确保焦化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试运行,之前不得启用烧结机。
(5)市环保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对煤质控制不力的电力企业依法处罚,并由发改、电力等部门,实施降低发电负荷、停机等措施。
(6)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于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7)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8)市政府负责,开展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回转窑烟气脱硝示范工作,年底前完成脱硝方案的制定。
(9)市工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启动家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年底前,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家企业搬迁改造。
3.防治扬尘污染
(1)组团县(市)、市内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建设局、交管局、交通局、园林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塑化分别达到”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采取防燃、防尘措施。
(3)市城管局负责,市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局配合,负责依据环评报告审批广场和院内露天烧烤,杜绝占道露天烧烤,严禁非法经营。
(4)市建设局负责,明确施工单位拆迁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对拆迁和建筑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清理出建筑市场。
(5)市城管局、交管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整治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
(1)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月底前对县、县陶瓷企业,县板材企业,县、矿区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负责月底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对本辖区所有钙镁企业进行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名单见附件)
5.控制机动车尾气
(1)市法制办、环保局、交管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对所有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实施国家排放标准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Ⅲ)。对转入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环保部门进行审验,对达不到国Ⅲ(不含)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3)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实现“尾气检测”系统与公安交管的“安检”系统联网,并保证尾气检测为机动车检测的一个工位,由微机控制机动车环保年检和安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尾气环保检测率。在用机动车经检验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核发放环保标志,不予办理安全年检。
(4)市交管局、财政局、环保局负责,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按机动车注册时间先后,年底前淘汰年前注册机动车总量的。
(5)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加大机动车尾气路检力度。利用目测判断、摄像取证和遥感检测等设备,对行驶中的机动车随时进行道路抽检,确保在用车环保检测率和稳定达标率,督促在用车辆保持良好的尾气排放状态。
(6)市交管局负责,创建路(街——街)汽车尾气达标示范街,设立警示牌,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驶入。
(7)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积极开展“无车日”、“每周少开一天车”等系列活动,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6.加强秸秆禁烧
各县(市)、区政府,区,区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导,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
7.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市内五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在国家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平方公里区域创建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示范区内,所有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道路保持日常整洁,并定时洒水;所有地面必须硬化、绿化,学校操场全部绿化塑化;所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除,不留死角;所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确需保留使用的锅炉全部改烧清洁能源;所有煤堆、灰堆、料堆实现全部软硬覆盖;所有饮食炉灶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单位食堂和经营性饮食炉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坚决杜绝露天烧烤和冒黑烟现象;所有城中村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炭或添加脱硫剂。
8.完善空气质量预警
(1)市环保局负责,凡空气质量预测三级和三级以上,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发出预警指令,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整改、停工、限产等预警措施;负责空气质量预警的和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
(2)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局、环保局、新闻媒体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问责和曝光。
(二)水环境整治
1.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严格执行水源保护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规范年底前完成立标工作。
(2)市法制办、环保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报审工作;开展《水库生态补偿办法》立法前期工作。
(3)县政府负责,取缔、水库内吸铁船、采砂船,以及未经国家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制订下槐镇、镇、温塘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5)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务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6)市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和市、县政府负责,年内在河、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建设眼水质监测井,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确保饮用水质量。
2.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管委会负责,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毫克/升以内。
(2)河二期筹建处负责,保证临时泵站稳定运行;市财政局、电业局保证临时泵站建设、运行费用和电力供应。
(3)市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局配合,月底前修订完善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和市区污水管网优化、互联互通、合理调度方案;月底前完成管网联通工程,确保市区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市水务局牵头,县、政府负责,彻底拆除沿线的水闸,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保证河道畅通。并加快两侧水利设施建设,修建机井,解决农田灌溉问题。
(5)行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行奶牛养殖小区、康源奶牛养殖小区奶牛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月底前开工建设,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6)县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农牧有限公司规模化养殖治理示范工程,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7)县政府负责,月底对总退水渠(路——线)东岸的污泥晾晒点进行清理,防止出现河水的二次污染问题。
(8)县政府负责,杜绝向排放生产废水,非汛期确保无水。
(9)市水务局、环保局负责,启动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国家海河流域专项规划。
3.污水处理厂建设
(1)市建设局负责,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牵头组织有关县(市)、矿区、区,推进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万以上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督促市岗上镇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并通过验收。市总十庄镇、矿区贾庄镇、市铜冶镇、县温塘镇、县镇、区诸镇完成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2)市城管局负责,合理安排桥西污水处理厂生产调度。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改造期间要确保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水量不低于万吨;月底前一期工程恢复日处理水量万吨的能力,出口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月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月底前二期扩建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市建设局牵头,市政府配合,年底前完成日处理万吨的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
(4)区管委会负责,月底前开工建设日处理万吨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5)市园林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负责,市、桥西区政府配合,加快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态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月底前投入试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
(6)县政府负责,确保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城北工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一期工程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7)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通过验收;启动县槐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8)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能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
(9)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并按照环保部要求,月底前将中水全部回用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政府负责,抓紧建设配套收水管网,做到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尽快使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使用。
(11)市政府负责,确保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
(12)县政府负责,确保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年底前通过验收。
(13)市政府负责,加快市清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14)市、市、县、县政府负责,启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水处理中心配套管网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工程、县凤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15)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废”处理中心废水治理改造工程进度,确保6月底前通过验收。
4.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1)相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负责,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将辖区的污水应收尽收,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
(2)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汇总、掌握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相关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3)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制药、化工、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控制标准的备案管理及日常监管,明确企业废水排放控制要求,并定期公告。
(三)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交管局负责,巩固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以上。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范文化娱乐、集会等活动和家庭娱乐、装修等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3.市建设局负责,对拆迁和建筑企业严重扰民,并拒绝治理整顿的,清理出建筑市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市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市城管局负责,月底前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
2.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3.市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于专门处理工业废水和处理生活污水并同时接受、处理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并定期报告,确保按环评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使全部污泥得到规范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4.市建设局牵头,有关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度,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
5.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县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以上。其他县(市)和矿区,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中心,联合周边村庄推进区域性垃圾集中运输和集中处理。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搞好“一队”(村卫生清扫队)、“一池”(垃圾池)、“一车”(垃圾清运车)、“一站”(垃圾转动站)、“一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建设。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工信局负责,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产业政策,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应用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和先进工艺设备。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调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重金属治理项目、现场检查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区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及卫生健康项目。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重点企业、重点防控区域周边土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用地的预审和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5.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外资项目。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规划,负责指导各地对重点防控区域内人群及食品和生活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对高风险人群进行生物监测。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网络和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进行预警。并提出管理与应对措施,做好由于环境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7.市、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对涉重金属行业集中地区的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8.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商务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区管委会配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行动。
(六)辐射防治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区、区管委会负责,对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机场周围和其他可能对公共场所产生恶臭影响的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配合,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审核质量与审核进度,做好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初审工作,强化对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确保月日前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名单见附件)
(九)生态环境建设
1.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在年基础上,分别创建-个部级或省级生态镇(个县级市确保创建个);创建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完成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见附件)
2.市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负责。实施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维系河流的健康生命。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生物、耕作措施并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改善山区生态环境。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和水环境安全。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生产矿山达到。
4.市环保局牵头,市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旅游局配合,创建家市级绿色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创建家县级“五绿”单位。
5.县政府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工作。
6.市环保局、财政局和相关县(市)、矿区政府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7.市林业局负责,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8.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园林局、教育局、市广电总台、日报社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十)创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文明市
市环保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创模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年底各项年度指标达标;按照“东中西”三大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战略要求,出台新的《生态功能区划规划》。
(十一)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县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园区规划环评,开工建设基础设施。行、县、矿区、县和市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2.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产业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未完善前,对拟进驻集聚区企业不予环保审批,对集聚区已建成的企业不允许投入试生产和生产。
3.市环保局负责,在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对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实施情况和建设项目审批、“三同时”监管、试运行、验收等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权限下放后环评审批水平不降低,杜绝越权审批。
4.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月底前完成并出台化工制药等部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产业准入的指导性意见。
5.县政府负责,年底前在建成区内建成一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6.市环保局负责,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加强全市环保标准化建设,保证监测、监察、宣教及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环保管理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环保科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环保科技研发活动的开展。
7.市环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完成并出台《市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办法》,规范社会化运营工作,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8.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全面启动地表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实施用自动监控系统数据确定生态补偿扣缴数额。年底前,在河沟三条河流的跨县断面分别建成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9.市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强化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监测人员队伍培训,确保国省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率、数据传输率、比对监测合格率达到以上;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为目标,启动数字环保体系建设,建成环境移动执法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以“蓝天碧水”行动和“创建环保模范城”为载体,建立健全“日监测、周分析、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讲评、全年总结”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生态补偿金扣缴及补贴机制。继续实行各县(市)、区水质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制度。二是强化总量控制机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排污申报登记,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认真测算分解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三是强化区域限批机制。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监测点位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未按期建成的,实施“区域限批”。对一个地区有多家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的,将对其所在地实施“区域限批”。四是强化绿色信贷机制。认真落实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市环保局及时向金融、证监等部门通报企业信用信息和违法信息,对列入挂牌督办或未完成督办要求的企业,建议按照国家“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政策,对其实施信贷、上市等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问题,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和错误做法,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和整治结果;对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力度,纠正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监察机关、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实行重点治污工程进度和水质目标考核情况领导问责制,对重点减排工程未达到时限要求,延迟半年的,由市委、市政府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延迟三个季度的,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延迟一年且当地水和大气污染严重状况仍无明显改善的,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对那些因违法排污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污染纠纷案件,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违法行为,除环保部门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外,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撤销授予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五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市人大和市政协及时汇报,并会同市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账。
(四)加大宣传力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或专题,对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五)强化技术支撑
市环保局、科技局负责,在加强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合作的同时,建立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技术公关合作,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会城市,从大环保角度,在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区低碳排放、新民居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森林城市建设中的环保工作规划等方面开展研究,合理、有效指导省会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筑安发〔20xx〕1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六十条”实施意见及市“八十条”具体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内容
聚焦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工贸、文化旅游、油气长输管道等七个行业领域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一)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旅游景区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等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凡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凡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未开展重大风险辨识,未制定或落实特殊管控措施的;未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全面自查自纠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用,顶格处罚。(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检查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承办者采购使用醇基燃料时,应采购使用有色的醇基燃料并严格管理,防止当作白酒误食引发安全事故。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无证生产行为。加大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行为。(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食品科、市场科、执法大队,各分局)
(三)消防。结合冬季低温天气市场现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易引发火灾的劣质取暖设备等假冒伪劣电器违法行为,以商场超市、小商品集散地、五金门店和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中的集贸市场、小五金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电线电缆、插头插座、断路器、延长线插座、开关、室内加热器、充电器、电热毯、家用燃气器具等为重点产品,组织开展排查。严厉查处制售“三无”、假冒他人品牌和厂名厂址、“无证”、不符合产品标准等电器产品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市场科、行政审批科,执法大队,各分局)
(四)城镇燃气。重点整治燃气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充装非本单位登记或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气瓶,是否存在充装未登记、超期未检、超使用年限、报废、翻新、改装及不具备可追溯性的气瓶,从严查处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气瓶。(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五)工贸。重点检查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是否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中有关要求,对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特种作业人员(制冷工、叉车工等)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的,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的,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六)文化旅游。重点对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做好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检、月检和日常维护保养。严厉查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以及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七)油气长输管道。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安装前施工告知,是否经过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所使用的压力管道元件是否符合设计和制造要求。(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县市场监管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强化监管执法一体化理念,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无缝衔接,坚决杜绝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的现象。把监管执法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对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冒头就打,确保企业主体责任不悬空。
(三)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等责任落实层层衰减现象。要全方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六个一”行动,压实企业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查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兑现奖励,提高整治工作成效,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利用《20xx年以来全省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等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五)强化应急管理。扎实做好元旦、春节和重要时段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前置应急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指挥、专业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各单位于2023年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办。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安委字[20xx]xx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全力打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现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 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县域内加油站开展大排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三个方面开展检查工作,采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方法,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彻底消除。主要检查加油站的各种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和员工资格证书,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入库管理台账,应急预案,消防安全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油品质量监测报告、加油机检定情况,以及危险源监控情况,散装汽油销售登记情况、加油站工作人员相关的操作规程,应急救援培训演习等。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大型商超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供电线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同时要与应急局、消防大队健全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等实体化运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及时消除隐患。
(三)开展粮食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冬春季节是粮食收购高峰期,动火用电作业频繁,火灾隐患增多。各单位要严格坚持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现场要专人看护,配备消防设施;结合秋冬季节特点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排查,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用电设施设备和机械设备;按规定设置充电区域,坚决禁止电动车、电动叉车等车辆和充电设备在办公区域、职工休息区及库房内充电;强化生产生活用燃气管理,做好燃气装置安全隔离;严格落实相关方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厘清责任边际,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领导组织
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通榆县商务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各相关科室
四、时间安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时间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2月15日—12月20日)
成立领导组织,组建检查组,明确排查整改重点,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12月20日—2月20日)
对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每一次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梳理分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并检查是否有漏排、漏查现象。并于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总结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20日—3月1日)
将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短板逐条梳理,全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负责人要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制订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具体排查整治工作中要拿出有效措施,坚持“谁检查、谁督促、谁销号”的工作原则,做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真发现、真解决、不反弹。
(二)要全力消除“风险隐患”。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在最短的时限内落实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将隐患情况报送县安委会,由县安委会统筹协调,研究整改,确保消除风险,将隐患整改到位。
(三) 要切实开展“跟踪问效”。此项工作,县督察指挥中心和县安委办将紧密配合,加大督察和通报力度,紧盯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不定期开展督察,对敷衍排查整治工作的部门将及时予以通报。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1.路口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2.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规范有效,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3.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校园广播、墙报、等媒体,以不闯红灯为主题,开设讨论、访谈等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学校将小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操行评定,学生个人闯红灯行为与“三好学生”评比相结合
3.明确工作职责。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乡村道路特别学校门口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
4.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我校建立了红领巾一条街,组织部分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活动,走上路面协助交巡警执勤、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当地居民起到了教育作用,提高他们遵法守纪的自觉性。
四、主要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整治目标
治理东水环境污染,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主要控制流域畜禽养殖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及其渗滤液、工业(石板材污染)废水等污染物排放。保证东水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针对本辖区内的水环境现状和污染问题,专门组织力量,在年初列出计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综合整治水环境污染问题,并抓好以下六个重点。
(一)严格环保考核,提高环保意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耗模式的制约和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观念,坚决抵制接受区外的污染转移,同时严格执行“环保约谈制度”、“环保单列考核制度”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二)加强规划环评,严格环境准入
各级政府要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在招商引资、项目布局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区域开发计划依法进行环境安全影响评价,在重大决策的研究和论证阶段,进行环境审议。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同时,要按流域环保规划要求,尽快摸清所处流域位置的家底,对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对存在的相关手续不全、环保“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排污企业,坚决拉闸限电,停产整治,整改一家,投产一家。对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的企业,要严厉处理。
(三)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污染减排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基础环保设施的建设,要根据《~年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工作的要求,列出建设进度计划,按期实施。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在年投入使用,垃圾焚烧厂要尽快启动。福安、福鼎市要在年底前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尽快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验收。古田、柘荣县污水处理厂要在年投入使用。寿县、屏南县、周县要在年上半年建成污水处理厂。减少生活污水和污染物的排放,为完成减排指标做贡献。同时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编制城市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规划布局乡镇垃圾转运站,逐步形成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垃圾直接倾倒河流。
(四)加强联合执法,保护水源安全
各级政府作为环保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保护水源的责任,结合当地水源污染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组织水利、工商、国土、经贸、农业、建设、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抓好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市环保局要建立完善县(市、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同时继续深化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保证企业达标排污。
(五)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小水电和厂矿开展清查,严格规范水电站的开发,并落实最小下泻流量。严格落实生态保证金制度,对矿山要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保护水土。要坚决取缔流域内非法采砂行为,保护水源。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农村非点源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完善本辖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拆除禁建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通过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有效处理畜禽养殖污水。要鼓励发展生态农业,通过建立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逐步建立农业生态示范基地,减少直至停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另外,东侨经济开发区要加快东侨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城市品位。
(六)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护环境安全
各地要充分发挥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做到“天天行动”,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和污染纠纷。同时,我市应加强对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以及位于饮用水源地和人口集聚地区企业的环境监察,要制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有针对性的储备处置水源污染应急物资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监察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东水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流域治理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制定年度整治任务及分解下达有关部门及县市区,落实好环保的“三个制度”,即环保约谈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环保单列考核乡镇制度。
(二)部门工作分工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方案,全面采取万无一失的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负责日常性监督管理,积极做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纠纷问题。
2、经贸、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好产业政策关,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和技术改造等工作。协同环保部门重点查处偷排漏排污染物、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及依法关闭、停业治理、自然停产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
3、国土资源部门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查无审批手续、非法采矿、采土、采石、乱占土地乱建的非法排污企业和禁建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依法清除地面附着物并恢复原状。
4、环保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需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
5、农业部门要完成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禁建区内的养殖户做好搬迁工作。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许可审批手续,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被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破坏水环境的无照经营的塑料加工、再生纸、皮革制品、褪色布加工等“十五小”及“新五小”企业,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协同其他部门予以查处。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内河流域企业安全监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8、电力部门要根据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提供的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采取停电、限电等强制措施。
9、监察部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依法开展环保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保执法的问题。对在此次行动中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建设部门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做好城关垃圾堆放场、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工作,确保达标排放,为污染减排做贡献。
11、水利部门要按照《水法》认真履职,严肃查处违法取水、采砂和侵占破坏水利设备的行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工程保质保量按期落实到位。对环保违法的无证照企业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各县(市)政府及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并于每月中旬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年月-6月,动员部署自查摸底阶段
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和历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市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年7月-10月,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9
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我省医药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于xxxx年3月至xxxx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x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标准,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开展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医药企业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监管,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药生产企业为重点,强化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控制、连锁和报警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一)部署排查阶段(xxxx年3月至4月)
各级安监部门按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类管理、整治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医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xxxx年4月底前,将汇总表报省安监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xxxx年5月至12月)
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开展三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掌握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营造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程落实考核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三是对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使用、储存装置,按照《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监管危化〔20xx〕95号)的规定进行自动化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参照《xx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五是督促企业运用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xxxx年12月)
各市(州)安监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治理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领导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措施和行动步骤,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整改内容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进度。各级安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进度,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安监局应于每季度末上报《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度表》。20xx年1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材料报安监局。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将全镇辖区内16家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细致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3月31日。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企业自查重点内容
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行聘请安全专家全面开展隐患自查活动。重点自查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与风险分级管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用电等方面内容。
四、部门检查重点内容
(一)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领域
1、涉氨制冷方面。我镇有一家,现已停产。重点检查是否做好停产期间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粉尘涉爆方面。我镇有两家,生产产品均为饲料,粉尘性质为有机物可燃粉尘。重点检查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距离;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隔爆、抑爆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爆电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我镇有两家(县恒源加油站、县影山加油站),检查重点突出冬季危化品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油、卸油环节是否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是否进行检查和维护;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三)卫生领域
我镇有29家卫生室,药店3家,1家医院。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情况;医疗设备安全与特种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毒麻类药品使用与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四)道路交通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凯润玩具有限公司,产品为毛绒玩具,车间内可燃货物较多,人员较密集。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充装、使用、销售液化气;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分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规范并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突出问题;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六)燃气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涵坤飞翔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厂内有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设计储存量为22.23立方米。重点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充装台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厂内储罐是否定期检验;各管线、充装枪、接卸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七)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领域
重点检查10个气代煤村及1个电代煤村是否开展地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是否安全运行;壁挂炉、燃气灶、连接软管等是否使用规范,报警器是否有固定电源并插电使用;是否设置燃气管线防撞护栏、限高标识、地埋标识等各类警示标识;用户室内是否存在煤炭炉、煤气罐等双气源双火源问题;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内是否存在人员就寝居住现象;用户室内、厨房内是否张贴明白纸;电代煤工程入户线是否改造并与电表连接;户内空开、漏保是否安装到位;专用插座是否安装在不同房间内;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八)电力领域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双重预防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要求建立落实风险管控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传感器安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防灭火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九)社会福利领域
重点检查镇敬老院,管道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备消防器材;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特种设备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有四家(惠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沃福蒂饲料有限公司、泰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四家均有燃气锅炉。重点检查冬季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安全规范、操作规范、人员资质、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现场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一)商贸领域
我镇辖区内小作坊等九小场所分布广,种类多。重点检查消防用电安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等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二)校车(校园)领域
我镇有中学1处,完全小学6处,幼儿园9处,校外培训机构4处。重点检查是否进行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教育;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在宿舍楼道内设置应急疏散标示、疏散示意图;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搭建板房;校车跟车记录是否详实,是否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是否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三)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台账化管理;是否逐户发放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村是否进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水库管理工作领域
我镇有水库11个,其中小(2)型10家,小(1)型1家。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
是否能识别基本的险情;是否有基本的报警通讯工具;是否有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提醒标识,是否有人员值守巡查。
(十五)森林防火领域
重点检查15个重点村、重点部位是否有防火工作宣传内容;是否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有防火队伍巡查并严禁火源上山。
其他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五、政府督查重点内容
(一)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部署情况。
(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三)执法检查情况。
(四)监管企业隐患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六、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月14日起至1月20日)。
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类企业要自行聘请安全专家突出重点部位、关键位置进行全面隐患彻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公示,登记隐患自查整改台账(见附件1),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企业隐患自查整改台账由镇应急科汇总后于1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执法检查阶段(1月21日起至3月31日)。
1、部门执法检查。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须”原则,对照“一镇一册”、“一行一册”监管企业名单,组织检查人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关停、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执法检查文书,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台账(见附件2)。镇应急科将执法检查台账汇总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3月31日前,将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明查暗访。镇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认真查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密措施,全面彻查整改隐患。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强化执法检查,对专项行动期间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建立检查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提请县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对已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镇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过程中流于形式疲于应付的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并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井下现场脏乱、管理混乱现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结合《六师五家渠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意识,对公司范围内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要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新的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为主线,围绕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各系统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面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查各项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主管部室认真考核排查,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动态达标意识不强、考核流于形式、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三)对照标准严查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严查各级领导下井值班、跟班、带班,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责履职情况。
(四)重点结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及各类隐患,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三、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区队、部室全面自查整改,职能部室监督督促,公司组织抽查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3日至6月10日)。由各区队、各部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排查本区队、部室所辖区域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在6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检部。
第二阶段:公司组织职能部室验收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20日)。公司安检部依据此方案内容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大黄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专业必须按照“五到位”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30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安检部、生产部、通风部、机电部、机械办、企管部、劳资部、调度室组成
职责权限
组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各专业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通风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系统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生产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掘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械化办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电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系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安检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调度室负责质量标准化调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卫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企管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地面设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一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五、工作要求
公司各单位、部室、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切实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复核考核组的要求,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对我区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通过建设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环境安全,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报批前的文本编写、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作,年内完成报批任务。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调整,及时修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五龙河、白沙河两岸2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的建设管理,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及有关警示、禁止标识,逐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种植、旅游娱乐等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各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可能对水源地水质产生污染破坏的交通运输、旅游、垂钓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4)督促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应急防护体系及工作机制,修订更新防止污染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并按期实施,完整地按预案要求的整个过程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水源地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共同参与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供水调配安全保障机制,在有关预案中多情景设计水源地供水相互备用的调配水方案,每年进行实战演练,认真总结演练成果,及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调度方案充实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质联动监控工作机制,自年月开始,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及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分析,对监测出的特定项目和非常规项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识别潜在的风险,及时报告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和对策。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
(7)坚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按要求每年上报评估结果,做好相关整治和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河流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对辖区各河流沿河截污设施、生态调蓄水设施、市政管网、工业及生活排污单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工业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1)在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过程中,将环境风险评估作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必要审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现场核查,认真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进一步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利用季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识管理,督促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自年月开始,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辐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全面落实防护措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期监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现场检查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工业园区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管委
(2)制定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范围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范围,保障规划环评经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1)对电镀等涉重企业和园区进行排查,并加大环保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一类污染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实行排污收费月通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开展技术培训,依法、全面、足额、规范地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督性监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效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开展内部监测并报告相关情况;制定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督促迪爱生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及不达标事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54号)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一轮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洁生产推进计划,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2)制定评审考核及通报办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加大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审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情况,从严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3)筛查梳理近几年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企业情况,对确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已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及统计汇总工作,及时按程序提报环境保护部公示公告。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4.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的有关规定。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32号)要求,组织对所有电镀企业进行环保核查,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即责成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结合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点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责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在解决企业搬迁或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1.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1)对负荷率较低的沙子口污水处理厂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强化措施,制定管网配套建设投入计划,不断提高城市污水纳管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效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进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排除设备故障,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2)制定联网计划或措施,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将进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保障在线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查处超标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明确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4)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再生水用户和使用范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2.妥善处置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加强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置发展规划,将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一并规划建设,确保污泥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污泥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多样性,提升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四)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加强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的正常经费,及时申报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升级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和覆盖面。
制定落实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园林绿化工地,对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多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长效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农林局、环保分局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节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计划,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不断优化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区张村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将截污、生态调蓄水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实施,尽早实现城区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2.结合全市大干3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复核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确保在复核考核组所要求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个月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提报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改业务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要定期调度、核实工作进展,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市安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要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强化指导、狠抓落实。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巩固第一、二阶段的整治成绩,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为公司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已到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为更好地做好第三阶段的整治工作,公司针对前两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对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真正实现作业现场无隐患、安全管理无漏洞、作业程序规范化、员工操作标准化,达到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务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三、工作步骤
1、5-6月份各分公司要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整改。
2、7-8月份公司要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
(1)生产部负责矿山通风、采掘、回收、防水防火、地表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2)技术部负责选场、尾矿库的机械设备、设施、防护及尾矿库排放、检测、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3)资产部负责矿山重点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4)保卫部负责民爆器材管理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及总库安全专项整治。
(5)工程部负责工程部管辖的外委工程队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6)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安全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组织生产、技术、保卫、工程等部门对各公司进行综合专项安全检查。
(7)各分公司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要分类指导、专项检查、综合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9-10月份公司要有关部室和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对前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达到巩固,保障安全生产。
四、总结汇总
在开展安全生产分类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及时对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出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整改,并加以落实整改。对于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报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各到位每月必须将各种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公司安全部。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各分公司为做好第三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取得好的整治效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排查,要亲自抓亲自排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排查行动具体落实到生产单位的每个人和每个作业岗位,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各单位的生产作业情况,对危险作业场所和岗位要重点进行排查,对通风、民爆、天井、放料漏斗等存在危险的生产系统进行重点排查。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重点危险场所的预防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要对重点危险场所加大检查,强化督促排查工作,做到现场无隐患、岗位无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底同排查情况汇总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部。
20xx年5月20日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黔东南州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雷山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于20xx年5至12月开展为期8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力推动,决定成立郎德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高明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通宝、张婷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从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1、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防范管理体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并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各村民委员会)
2、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细化明确各部门、村(居)两委、综治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并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镇、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连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全面实行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各部门、村(居)两委人员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职责。(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家庭主体责任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家庭主体责任予以规范和管理,严格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强化农村“十户抱团联防护安”、城市小区“同楼业主联防护安”等家庭之间的监督提醒和纠正,并形成村规民约、小区制度等约定俗成式制度化管理模式。(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二)从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4、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辨识。5月30日前,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梳理剖析近5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5月起,建立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5、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民间民俗活动等重要节点组织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居)两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强农村面包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排查,督促完善牌证、保险等手续,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镇属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三)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源头监管风险
6、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7、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停业整顿;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8、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机假号牌、假证的查处和窝点线索排查打击。(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四)从严整治风险路段
9、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5月底前,报请镇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立即启动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
10、严格整改事故易发路段。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对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必须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长下坡路段,必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一批事故易发路段的排查登记和整改,整改率不低于15%,12月底前整改率不低于40%)
11、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动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隐患治理任务。(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12、严格标志标线设置规范。5月底前,对全镇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交通标线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完成对公路“断崖式”限速、指路标志不清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完成对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及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集中大排查,20xx年8月底前完成50%整治进度,10月底前完成100%)
(五)从严规范落实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对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野蛮驾驶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5、严格落实“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深入推进“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改革举措,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的同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温馨提示柔性执法,严格规范理性文明执勤执法,杜绝“逐利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六)从严整治非法营运和“黑校车”
16、严格摸排查处非法营运。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实施联合设卡查缉,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要及时通过执法记录仪等方式进行记录后,并第一时间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交通运输部门对移送的非法营运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移送单位,切实通过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形成强大的联合整治综合执法合力。(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7、严格排查整治“黑校车”。要组织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排,摸清运力需求、安全状况、运营情况以及非法搭载学生“黑校车”的基本情况;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8、严格运力保障。通过摸清学生乘车路线、学生人数、时间节点,形成学校运力需求,强化交通组织,做好运力保障,有效解决学生安全乘车问题。同步要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规范和发展校车服务。(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9、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接送学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搭载学生一律严格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一律收缴、强制报废、严厉处罚,坚决防止不合格车、不合格人接送学生上下学。积极发动举报“黑校车”线索,发现一辆、查扣一辆、重处一辆。同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非法营运“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构成危险作业罪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予以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科教中心;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七)从严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隐患
20、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的大幅下降。(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1、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2、延伸服务触角。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举措,通过警邮合作、警医合作等模式、“所队合一”“流动车管所”等警务改革以及上门服务的勤务模式将车驾管业务延伸下放到偏远农村,并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和消减监管服务不到位和群众长途骑行等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村、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将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通过导航终端实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防范化解驾驶人不熟悉山区道路、雨雾凝冻等恶劣气候带来的行车安全风险。对因恶劣气候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4、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救治效率。建立完善警医联合接警、同步出警的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入院急救“绿色通道”;成立我镇交通事故应急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专家队,并配合做好全州医疗资源协调整合,建立健全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专家增援和危重伤员转院救治机制;加强交通事故急救网点建设,建立以州、县急救中心、医疗机构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应急医疗救援救治网络,全面提高伤者救治成功率、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5、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部门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充分依托省级“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积极协调引入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消防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镇卫生院)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月,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安全告诫全覆盖,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安全告诫全覆盖、集中教育培训、责任书签订和承诺签名全覆盖工作,并常态推动实施)
27、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建立工作,并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
28、开展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办公场所、学校、车站等区域和部位,建设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如可利用人员聚集和流动性较强的公园、广场、公共厕所等地设置宣传栏、宣传画,打造诸如“厕所”安全宣传文化等宣传阵地,集中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常识,让安全宣传随处可见,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安全教育。(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推动实施)
(十)从严开展追责问责
29、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和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事故预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30、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追责问责。严格安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居委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比照县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生产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政府目标考核等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镇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导。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镇、村“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统筹调度。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联动统筹调度,即每周三对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研判”,准确掌握全镇整体进度和实时进展情况,每周四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报》,于每周四报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同步通报至各村、各部门。同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视情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重大工作和问题要及时报镇领导小组,提请召开全镇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和部署。
(四)开展督导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平安黔东南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政府目标考核等重要工作内容。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定期、适时组织开展专门督导指导,对标对表,督促各项措施、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须于每周三前报送本村、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即每周三报送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工作推进情况),要有战果、有数据、有进展、有案例等。同时,各村、各部门于20xx年6月16日前将工作专班(即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和交警中队。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根据xx《关于开展xx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
项目安全施工过程控制,着力解决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减少工地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指挥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系电话:
三、安全生产整治主要内容
1、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及浙江天台“2.5”火灾等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2、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施工人员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内业资料要完善齐全。
3、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应建立“一机一档”管理制度;开展日常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控。
4、严格执行《深基坑施工方案》和《隧道主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和报验程序,确保土方开挖、支撑施工。支架搭设安全。支撑的架设和拆除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5、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检查,及时并按规范设置基坑内各作业平台、支架上的上下通道,保障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6.加强对临时用电的检查,保证施工现场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电线电缆按要求架设,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用电作业。
7、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主体工程施工安全工序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隧道主体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结构顶板支架验收应该按照该办法执行,在顶板钢筋安放钱应该按照管理办法和施工方案进行初步验收,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支架再次检查,保证混凝土浇筑支架稳定安全。支架验收应及时通知指挥部参加。验收后应及时悬挂支架验收标识牌。
8.落实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设单位将对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合同履约管理。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进行专项检查。
9、抓好隐患整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要采取旁站、日常检查、巡视、专项检查等各种方法,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分工
1、指挥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全面推进落实本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总体工作和目标,组织总监办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本项目工程的检查、督查和考核验收。
2、总监办具体负责落实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配合指挥部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部署动员(2月)
指挥部、总监办和项目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部署落实,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协调配合,提高参建各方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工程一线,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组织实施,全面推进(3月—6月)
(1)自查自纠阶段。施工单位对工程指挥部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对临时搭建物、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空作业、水上作业、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抽查阶段。指挥部将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对专项整治过程要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范程序挂牌、整改、验收、销号。
3、巩固成果,组织验收(7月)
指挥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回头看”,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站安全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指挥部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和保证;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筹划,完善方案。各单位要突出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深入分析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筹划和完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力争实现有新进展、新突破、新提升。
(三)紧扣重点,注重结合。各工程项目指挥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平安工地”创建结合起来,逐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围绕重点难点,强化动态监管,坚持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要各负其职、相互配合,互相沟通,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指挥部会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责任跟踪整改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整改不力的单位以及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严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一)*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为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方面确定专门领导、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污染源整治。目前在综合协调方面,对*河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实行周调度,及时上报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在污染治理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召开会议,部署污染治理工作。4月17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关停一批、监管一批、整治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决定对*河流域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分别下达了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整改或搬迁的要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二是加强点源治理,改善局部环境。目前,已关闭*制线、*金属、*五金、*五金、*五金、*电泳漆、*五金等7个企业;完成了*染线、*染线等2个印染企业和城关复新等4个电镀企业的治理设施验收工作,*漂染已停产,*利染线正在进行新厂址建设,准备搬迁。ee染线厂新厂址确定为原缫丝厂,现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规范印染企业,提高废水达标率。为加强印染废水监管,我们制定了《*河流域印染废水监督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分时段排水、规范化管理、严厉处罚等措施,确保印染废水达标排放。5月23日我们召开了*河流域16个印染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进行全面落实。自实施以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二)加快了创模工作步伐
为提高各责任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创模工作调度会,下发了《20*年创模工作责任分工表》,对62个责任单位的创模任务进行了再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创模工作的督查力度。
一是完成两台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验收。自4月18日起在电视台开始了大气环境质量日报。大气质量日报包括空气污染指数、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描述以及首要污染物四个项目。通过日报,市民可及时了解当日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完成了创模档案整理。创模档案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又申请*市环保局对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技术性进行了技术审核。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我们又组织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已完成档案的整理工作。
三是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在进行刮吸泥机和总氮削减系统的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二期工程自3月27日开工以来,进展顺利,aao池、沉淀池等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鼓风机房及其它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正在协商合同和征调土地等有关事宜。
四是大力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与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市级绿色学校评选活动,目前各校的资料已上报,正在逐个进行评选;和光金属的`“环境友好企业”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和光金属的清洁生产工作已完成了发动宣传、制定中高费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进入方案贯彻落实阶段,目前正在探讨电镀污泥的妥善处置方案,完成这一工作后即可申请进行验收;东真电子已完成i*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验收;*金属的i*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已完成组织发动业务培训阶段,正在对工艺流程进行排查,编写质量管理手册,下一步将针对工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是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组织了多次广场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开设了创模专栏,每周一期编写《创模工作简报》,已编写52期。在中环报、*日报发表稿件4篇。
(三)按时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先后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对93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抽调了8名工作人员组成了普查办公室。
二是完成污染源清查。2月份组织进行了污染源的清查、补查工作。我市共确定清查工业源1710个,生活源789个,集中式治理设施2个,共2501个。
三是开展入户调查。环保局组成了6个调查组、1个协调督察组、1个监测组、1个技术保障组、1个后勤保障组,共入户调查工业源692个,生活源286个,集中式治理设施2个,医院10个,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14个,独立燃烧设施10个。
四是完成上报工作。4月底开始数据录入工作。在对直报的1021份报表经过三级审核后,5月底按时上报*市普查办,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四)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2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xx年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4%,化学需氧量削减6%。在具体减排措施上将主要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相结合。
在工程减排方面,一是实施了锦宏纸业中段水处理后回用工程,每小时可回用150方;二是建设了污水处理厂。第二座污水处理厂自3月开工建设以来,进展顺利,年底投入运行后,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可达到90%。行村污水处理厂合同文本已经律师审查,正在进行完善;三是实施了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发区、方圆园区及高职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主管网实施对接,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正在进行;四是实施了污染治理工程。除*河流域印染企业再提高工程,在行村已完成协力海洋生物、青岛洲际海藻的污染治理,宇龙海藻已完成设备安装工作。对中怡制线实施关停。上半年新增*o*削减量394.38吨。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一、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1.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地面水责任断面达标率。
今年以来,我县通过严格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等手段,全面降低了全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保证了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有了大幅提高。年元-11月,我县河断面氨氮共四个月超标,化学需氧量除3月份超标外,其他月份全部达标,综合达标率自查为75%,比年有了大幅提高。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年,我县通过开展饮用水源调查、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等措施,保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至目前,环境监测和自来水公司自测数据表明,我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3.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为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COD≤7500吨、SO2≤1935吨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减排形势,明确减排任务,确定以结构减排为中心,以工程减排为保证的工作思路。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排计划,并科学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企业。三是与承担减排任务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定期督察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四是果断关闭纸业新野有限公司、纸业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实现结构减排。五是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要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种猪场等有关企业深度治理,实现工程减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至年10月底,我县已经实现削减COD:吨,SO2:吨。
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年,我县根据市政府《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年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号)。二是突出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两个工作重点。
在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牧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至目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终端水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待验收;牧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治理方案施工。二是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至目前,我县发现并取缔“小火纸”、“小炮纸”生产作坊2家。三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我县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对酒精有限公司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目前该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待验收。四是严格控制流域内新污染源产生,为加快河流域生态改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县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责任断面出现了多年未有的COD连续达标现象。
在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责令、纸业有限公司必须在年年底前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否则依法予以关闭。二是对县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并且明确在年底前必须完成治理任务。至目前,这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均在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施工。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验收工作情况
1、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情况
县污水处理厂占地71.9亩,设计能力日处理生活废水3万吨,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项目总投资概算余万元,其中厂区投资余万元,管网投资余万元,2006年6月开始厂区基础建设,年12月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基建任务并进行了联机调试。年5月开始进行工艺调试。6月按要求在进、出口位置安装了COD、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成功进行联网;7月底完成了工艺调试和菌种培养、驯化工作,实现了正常稳定运行。
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按照环评文件批复要求,我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应铺设33km。为此,根据省市政府的工期要求,我县从年3月开始对全县污水管网进行铺设改造,并采取开挖土方、下管包封、回填砌筑的方法交叉进行施工。到年7月底,全面完成了全长33Km的配套管网建设工作。
3、竣工验收工作。
今年8月15-17日,我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南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8月22日通过了专家审查。至目前,该厂已实现正常运行三个月,并且主要监控指标稳定在进口:COD≤200mg/L,NH3-N≤30mg/L;出口COD≤30mg/l,NH3-N≤10mg/L。数据传输也一切正常。
(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我县对经过我县部分乡镇的高速、省道S线两侧有锅炉的油厂、油厂等五家单位为整治对象,并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时限:至年9月30日,这五家单位通过采取改造锅炉除尘系统、更换燃料等措施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全面排查污染隐患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环文号)文件要求,我县在今年9月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经过排查,我县唯一一家化工企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既建成了污染防治设施,也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目前,该公司由于受市场形势影响停产2个多月,终端水处理工程也能够保证在再次开车时正常运行。(生产已停,但水处理工程菌种保护工作未停)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做到积极支持先进的,坚决制止落后的,努力限制排污量大的项目建设,特别是对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把好准入关,避免有限的环境资源低效利用。截止目前县环保局共办理项目73个,其中省级审批项目1个正在审批,市局已审批项目10个,2个正在办理,县级审批项目个,否决项目2个。
2.加大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
今年加大了对新、扩、改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能够及时制止,从严处罚,遏制了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5起,其中1个已补办环评手续,1个项目市环保局正在验收中,2个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5个违法项目已接受处罚,6个违法案件正在处罚中。
3.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
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环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顺利进行。在今年争取上级投资项目事情上,我们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在2天之内为8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项目办理了环评相关手续。
4.把好验收关,提高验收质量
对于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我们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我县验收项目39个。其中:市局验收项目3个,(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台气流纺纱机技改项目、2000万吨/年节水系统工程项目、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其中我局对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工程措施,于今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按时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省局验收项目1个(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县局验收35个项目。
(六)重点环境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
年,县为使“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下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县环保局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国控、省控以及市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承担年度减排任务的治理工程,实行了驻厂监督员制度,派专人对此类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二是要求纺织、酒精、化工等6家工业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于市环保局联网,时时监控企业的排污行为,防止偷排、漏排现象发生,保证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连续、正常、稳定运行。三是严格实行违法案件后督查制度。四是重点查处国家、省、市批转的环境、投诉案件。
今年以来,县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8起,案件查处率及查处到位率均达到100%,有力地震慑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上级批转环境、投诉案件26件,件件得以调查处理并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
1、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低,影响减排量。按照环评,我县污水处理厂进口COD应该保持在370mg/L以内,而实际上该厂从试运行以来,进口COD一直保持在200mg/L以内,多数时间在130-150mg/L之间,这样的进口浓度,影响到全县乃至全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2、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压力仍然很大。年我县地面水责任断面虽然实现了COD连续达标排放,但氨氮这一考核指标不断出现超标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地面水责任断面的达标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面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着重补充完善结构减排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督促工程减排项目及早通过竣工验收,确保实际减排量得到认可。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为了做好街道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的安全工作,保护居民百姓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居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中小型餐饮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三产办主任任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确保加油站和餐饮企业消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治范围。
中小型饭店、超市、加油站。
四、整治重点。
(一)凡上述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凡上述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四)凡上述场所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五)凡上述场所未按规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与炉灶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隔离的,责令业主立即改正。
(六)凡上述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的,要限期改正。
(七)一旦发现存在农村(黑)加油点,立即统筹和协调打击整治工作。依法对成品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移交查处;会同公安部门对黑加油站(点)进行查处;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作弊、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行为查处;协助相关部门对查处的非法油品依法进行处置。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推动各单位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常识普及教育。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为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晶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息;要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情况、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燃气居民用户安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护措施。要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4.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利用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的活动室、文化站等场所,不间断普及燃煤、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常识,做的人人皆知。同时,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登门入户、全面摸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5.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6.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加强检维修和动火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节日期间提升审批等级,实行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
7.烟花爆竹方面。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排查查清本辖区非法盗采点情况;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矿山企业实施设计开采情况和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9.工商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
10.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的特点,加强节日祭祀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监护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禁火或高火险期间违规用火的,坚决从快从重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所辖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
2.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3.县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2023年全国“两会”之前,根据工作实际,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检查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检查。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熊艳芳,联系电话0772-4386502,邮箱sj4386502@163.com。乡人民政府将于年中对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为进一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巩固第一、二阶段的整治成绩,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为公司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真正实现作业现场无隐患、安全管理无漏洞、作业程序规范化、员工操作标准化,达到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务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三、工作步骤
1、5-6月份各分公司要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整改。
2、7-8月份公司要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
(1)生产部负责矿山通风、采掘、回收、防水防火、地表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2)技术部负责选场、尾矿库的机械设备、设施、防护及尾矿库排放、检测、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3)资产部负责矿山重点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4)保卫部负责民爆器材管理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及总库安全专项整治。
(5)工程部负责工程部管辖的外委工程队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6)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安全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组织生产、技术、保卫、工程等部门对各公司进行综合专项安全检查。
(7)各分公司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要分类指导、专项检查、综合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9-10月份公司要有关部室和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对前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达到巩固,保障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与落实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二、检查对象:工矿企业。
三、检查方式
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各有关行政村要加强指导企业自查工作。企业要根据排查表(见附表)内容逐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二)复查阶段:4月15日—4月17日。由镇、村安监员,对全镇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相关企业。
(三)整改阶段:企业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计划,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进行逐项整改,并要求于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本企业没有技术能力整改的要聘请专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行政村,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此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完善资料,强化建档。各企业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归类建档,便于检查,并将各类资料于4月20日前分别上报所属行政村及镇安监站。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4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梯安全、工贸企业较大风险作业、职业病危害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优化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整治活动稳步推进;三是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信息。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5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各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在教育系统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提高教育系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成立以副局长王树全同志为组长,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各县教育局局长、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扎西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开展和情况统计上报。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8月10日)
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本县、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本县、校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
各县、校要督促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排查时要填写《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县、校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教育系统涉及的消防安全,包括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重点
1.使用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各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问题。
3.各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各县、校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技能训练,同时备好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救援。
7.在排查中发现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或影响公安安全的重大隐患,自身无法排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消防部门,并配合好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各学校的事迹情况,制定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
要深入个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火灾猛于虎”的`理念,逐一检查、整改,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出。
(三)突出重点,联合监管
各县、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同级消防部门联系,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出的消防隐患进行统计、研判,并督促切实整改。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县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通过学生带动学生家长的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掀起让全社会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高潮。
(五)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各县、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本县、校的活动方案上报,在8月30日、9月30日前将《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统计表》和督导检查情况以小结的形式上报;在10月15日前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6
一、总体目标
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安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的检查督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2月10日。
四、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镇各安委会单位、各村(居)委会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情况。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以《硇洲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的“回头看”工作。认真组织对今年8-9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及8月至12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以《湛江经开区硇洲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加强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
1.道路交通:由镇交警中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
2.消防安全:由镇消防中队安全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装修材料标准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完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以及“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重点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督查电梯、起重机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水上交通:由硇洲海事处、东海渔政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等。
5.建筑施工:由镇规划办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督查全镇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
6.渔业船舶:由镇农业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东海渔政大队依职配合重点检查督查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情况;渔业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7.学校安全:由硇洲镇小学面上管理组、硇洲中学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8.电力;由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镇内电线线路故障频发地区;开展电线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等。
9.民爆物品:由硇洲边防派出所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隐患整改行动等;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物品。
10.职业卫生:由硇洲爱卫会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开展对镇内诊所的职业卫生整改行动。
11.旅游:由旅游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督查,要对已存在安全隐患的景点设立警示牌提示;悬挂旅游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加强安全宣传;对民宿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2.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督查,由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增加检查督查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向春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检查任务,推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四不两直”的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记录督查检查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台账与总结报告报镇应急办。
(三)落实隐患整改,确保见到实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跟踪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四)加大宣传发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积极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7
根据国务院、省、江门市、台山市统一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14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突出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突出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领域,突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悬而未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集中力量指导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整改落实,推进各类隐患问题的`“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隐患问题死灰复燃。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事故反弹和“翘尾”。
1.消防方面: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结合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高层建筑、群租房、老旧住宅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隐患专项治理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施工方面: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要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旺季,要强化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4.非煤矿山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完成情况,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
5.道路交通方面: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要着力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假牌假证、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6.工贸企业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以及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培训演练。
7.森林防火方面: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加大对林区的巡查密度,禁止野外用火,实行重点防范。
8.学校安全方面: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
9.旅游安全方面:由镇旅游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旅游点元旦春节期间旅游设施、游客安全宣传教育等。
农机、电力、水利、环保、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冶金等工贸、职业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由镇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镇安委会主任徐光志同志为组长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监察。要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报请上级跟踪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完成市农业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县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从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展总结工作;9月10日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将“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上报县渔政大队。
五、整治重点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
六、整治措施
(一)从事渔业生产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对船舶经营者处以罚款。
(二)渔船不按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渔船违章载客载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在内陆水域使用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没有悬挂船名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雇用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非职务船员上船作业的,按《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罚款1000元对船舶经营者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提升渔船质量。各地要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按标准船型修理、更新渔船,对重要的安全设施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全面开展渔船质量大检查,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不得发放检验证书,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不得从事渔业生产。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操技能。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渔业船舶船员资格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常识,提高持证上岗率,打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辖区原有职务船员开展内河职务船员的考试换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在年内要对所有水上作业人员组织完成一次紧急情况下船员穿戴救生衣和紧急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非法渔业生产行为。重点打击“三证不齐”、未按规定标写船名号、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齐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从事渔业生产、渔船违规载客载货等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五﹚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各地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检查,并严格落实检查责任。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和总结,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六)加强对重要水域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棉电库区”、“金山电站库区”、“矶头电站库区”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乡(镇)要组织开展对使用禁、限用网具且影响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捞进行排查,并及时拆除整治,必要时可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29
各部门、生产班组:
根据锡安(20xx)2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安委明电(201 1)8号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以上工伤事故,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以锡政发(20xx)19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为重点,在公司内部开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一是利用单位内部安全信息简报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办公会议、班组安全教育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结合“安康杯”活动,组织安全论文征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凝聚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共识,以营造全员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行动。
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的主线,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是安全工作重要一环,由于生产班组在生产一线,重点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即:从班前教育会、工属具的例行检查、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至作业毕的的检查,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以达到规范作业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
3、隐患治理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主题,围绕装卸作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装卸作业安全。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否制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有否贯彻落实禁止外来人员协助作业的现象。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突出整治麻痹盲目等违章作业的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排查驾驶员出车前、中途、回场后一日三检工作执行情况、行车中是否遵纪守法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对违章情况是否落实整改措施。
3、特种设备机械安全。重点排查操作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关部门是否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是否按期通过市有关部门的检测,并按时进行检查,对查实的安全隐患是否立即整改,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等。
4、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仓库租用户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情况,是否遵守仓库防火制度和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实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建立防火措施及灭火疏散预案等。是否对其他防火薄弱环节或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整改治理。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日至l0日)。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简报、会议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11目至l2月24日)。一是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边检查边整改;三是整治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五是落实预防安全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在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要针对安全生产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公司统一领导,各级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班组直至各岗位,要从公司经济发展和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零事故”为追求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完成单位全年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2、注重标本兼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既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又要抓实现场,更要消除事故隐患。因此,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治本之策,把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定要落实到各项生产的环节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监管检查。各有关部门、班组应经常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督查活动,加强对生产现场的作业机具、设施、设备、作业行为进行检查,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和互查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流于形式。
4、建立安全轮值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所属生产现场,组织安全监督值日,要充分发挥生产班长和兼职安全员的作用,经常进行督查互查,制止违章违规行为。公司安管部门要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法,对违章违规行为决不姑息,严格查处。
5、建立工作台帐。各部门和生产班组,要建立安全教育、安全白查、违规违法行为、隐患治理等安全台帐,并以此为安全工作依据,以零事故为考核依据,兑现年终安全奖励。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30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坚决停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一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局属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加强监管和督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市政设施检查和抢修,全面检修城区路灯、雨水井、检查井等公用设施,及时拆除、更换底座不牢固的路灯和路灯杆上的广告牌,配齐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细化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作业设备数量多、老化现象严重,安全状况复杂,要加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垃圾站、公厕、垃圾场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工人必须着装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倾斜、破损的户外广告立柱,对妨碍车辆行驶、影响行人安全的横幅、广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的绿化围、花坛等园林设施,对影响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修整,对虫蛀严重造成树基不牢的树木一律拆除。
(五)强化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种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车辆在出车前严格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全面落实司乘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作业的司乘人员从严处理。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理预案,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和细化检查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股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时要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组织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31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与工作责任
(一)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1.深化白龟湖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在巩固年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白龟湖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市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平政〔〕63号)的要求,开展滤食性、草食性鱼种增殖放流活动,继续采取禁渔期禁渔措施,改善水库水质和生态环境。在白龟湖周边实施绿化,开展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湿地涵养水源的功能。加大执法力度,实行全天候巡查,对污染水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制止并取缔到位。(2)完成时限年月31日前,县政府、区政府和新城区管委会完成白龟湖周边本辖区植树绿化任务;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各向白龟湖投放鱼苗200万尾,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及白龟山水库管理局各投放鱼苗100万尾,完成增殖放流活动。年月1日至年月31日禁渔期内,由市农业局牵头,县政府、区政府和新城区管委会在本辖区实施白龟湖禁渔。(3)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白龟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区领导小组组织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以及白龟山水库管理局、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实施巡查和日常执法。
县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新城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2.推进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1)工作任务
取缔昭平台水库库区内的采砂、磁选、网箱养鱼(含围网、抬网)、餐饮、水上旅游等污染水体的违法行为。(2)完成时限年月15日前,县政府制定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年10月31日前,完成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3)工作责任
县政府负责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1.市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工作任务
依据《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号)要求,在落凫山山脊以南、沙河以北、许南公路以西、滍阳镇(含滍阳镇)以东区域内,建筑施工实施密封作业,建筑垃圾实施密闭运输。具体措施包括: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围档,土堆、料堆有覆盖、密闭等防尘措施,工地内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铺设礁渣、细石等抑尘材料,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施工现场;拆迁施工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主体工程拆除后,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露天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或者泄漏;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废料等,减少扬尘污染。(2)完成时限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立即启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3)工作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2.工业废气治理(1)工作任务
姚电公司完成5#机组脱硝治理和除尘器改造工程(电除尘器改为袋除尘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7家企业完成以下治理任务:神马尼龙化工公司3#锅炉和坑口电厂、十二矿矸石电厂、四矿电厂、三和电厂在用锅炉完成除尘器改造工程,烟尘浓度达到30mg/m3以下;神马帘子布公司己二胺废气、纺丝油烟废气全部治理完毕;飞行化工公司锅炉废气达到年省定行业排放标准。
市区内不得擅自新建燃煤锅炉。对集中供热范围内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关闭,其他在用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废气达标排放。对非法建设的洗煤厂、煤矸石烧结砖厂、漂珠厂、砌块砖厂、煤碳储运站、水泥混凝土搅拌站等予以取缔,对符合保留条件的予以治理,使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2)完成时限年10月31日前,姚电公司5#机组完成脱硝治理和除尘器改造任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7家企业完成废气治理任务。新华区、卫东区、区和新城区完成本辖区工业废气治理工作任务。(3)工作责任
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姚电公司负责本辖区或本企业工业废气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姚电公司主要领导和新城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姚电公司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3.机动车尾气治理(1)工作任务
依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中国Ⅲ、Ⅳ阶段)、《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中国Ⅲ、Ⅳ、V阶段)和《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我市全面实施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销售、购置(或从外市转入)不符合国家Ⅳ阶段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或者办理转籍过户手续。鼓励高污染的老旧“黄标车”提前报废,对使用年限到期、尾气排放超标的黄标车强制予以报废,不得延期。
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公交车,达到国家Ⅲ阶段排放标准公交车占市区运营公交车总量的60%。(2)完成时限年7月1日起,在全市开始按照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和强制报废黄标车工作。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交车更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年度机动车尾气治理任务。
(3)工作责任
市公安局负责新车入户注册登记、转籍过户时按照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审查把关,开展强制报废黄标车常态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对进入市销售的机动车按照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把关,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完成公交车的更新改造任务。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
1.污水处理厂建设
(1)工作任务
完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脱氮改造工程环保验收、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海湾公司,10万吨/日)提标改造工程(一级B升至一级A标准)以及市第二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县、县、县、县境内4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级B升至一级A标准)及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将乌江河井营上游生活生产废水引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完成时限
年4月30日前,完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脱氮改造工程环保验收。
年10月31日前,完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县、县、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20xx年,县、县、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完工。
(3)工作责任
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具体实施,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脱氮改造工程环保验收、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新城区管委会负责乌江河井营上游生活生产废水处理工作。
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区政府、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领导,新城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区政府、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2.工业废水治理(1)工作任务
按照省环保厅制定印发的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超总量的白酒制造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或停产治理,使废水排放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和环境管理要求。酒业有限公司、省公酒业有限公司完成省定综合整治任务。
(2)完成时限
年2月29日前,完成白酒制造行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
年10月31日前,完成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县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1.工作任务对县镇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设备)依法实施关闭(淘汰);对无组织排放、扬尘点、扬尘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违法生产或建设、但符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条件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建设,按要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在环评文件未批复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者建设;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经许可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县镇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2.完成时限年2月29日前,县政府制定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省环保厅审核备案,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年4月30日前,应关闭的企业关闭到位。年10月31日前,完成县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3.工作责任
县政府负责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五)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1.工作任务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盐酸脱汞回收氯化氢清洁生产项目、省利源钴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涉重金属行业(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进行排查,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无环保手续、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金属排放企业,按照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实施限期治理。2.完成时限年2月29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年4月30日前,应关闭的企业关闭到位。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3.工作责任
县政府负责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盐酸脱汞回收氯化氢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县政府负责省利源钴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舞钢市、县、县、县、县要确保年度10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县、县、县、县各完成2个生态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及评审;各相关县(市、区)完成18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和2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并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的验收和命名;各县(市、区)完成年度养殖企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和年排查上报的禁养区内养殖企业搬迁关闭任务;各县(市、区)按照省环保厅确定的项目完成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主体工程。
2.完成时限
年5月31日前,10个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年8月31日前,完成年排查上报的禁养区内养殖企业搬迁关闭任务。
年10月31日前,完成畜禽养殖企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完成18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和2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并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的验收和命名;县、县、县、县各完成2个生态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及评审。
3.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标准
(一)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环境标准及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三)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者生产线标准:依法吊销或者变更违法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原料。
(四)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环境综合整治是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措施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各级政府环保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确保全面完成任务。(二)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每月20日前将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工作进度、阶段性效果、环境质量情况、污染物削减情况等及时报送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由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定期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通报情况作为年底市政府考核各县(市、区)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工作督办机制,逐项建立监管档案,定期开展督查,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三)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环保部门:负责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和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督促供电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监察部门:负责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足额拨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关闭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销工作,并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施工引发的扬尘污染实施监管。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加快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完成尾气超标公交车的更新改造任务。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流采砂行为进行整治。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供应生产用水。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3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三、排查重点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对疏散通道、可燃装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器安装使用、消防设施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注;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年度检测,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阵前指挥,果断处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严肃处理。
2、深入检查,强化监管。从即日起,各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认真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事故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源头及日常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监管到位。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篇33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区安委会《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目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区按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签约宾馆、定点医院、文化交流场所。
2.“重点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重点接待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机电设备),以及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客运汽车站区域。
3.“外围区”:是指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达到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保“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争“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青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质监分局局长张金贵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沈原、质监分局副局长聂猛、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奥会“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外围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严格落实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常见投诉举报工作程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列入对维保单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及质量的监督检查,促使维保单位和物业企业认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职责,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3、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
单位限期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4.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协同处理电梯安全重大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
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安排,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的.使用、维保和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台帐,全面、深入、细致地彻底排查设备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
(三)重点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心区”、“重点区”电梯使用单位、“外围区”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的设备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档案。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五)政府督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发现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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