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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
相信大家都读过《哈姆雷特》吧。它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写过喜剧集,也写过悲剧集。而《哈姆雷特》正是悲剧集中的一篇。
在剧中,哈姆雷特从鬼魂(老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那儿知道知道了是叔叔(新国王)杀了自己的父亲。于是,不惜扮成了一个得了某种癫狂病的人,然后又委托戏团表演了一出威尼斯大公被杀害,其遗孀嫁给了凶手的故事,这与丹麦先王驾崩的情况非常相似。
在剧中,还有个叫奥菲利娅的女孩,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但她却因为王子的癫狂病,父亲的暴卒和兄长雷欧提斯的失踪而不断焦虑,悲伤,以至于自己精神失常。她在宫廷周围边唱歌边撒花,游荡了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河岸失足溺水身亡。
我觉得,在剧中,最可怜,最无辜的就是奥菲利娅。她美丽,她善良,却因为宫廷里的阴谋而死。
在剧中,还有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相比,虽然他的出场次数不多,可他却似乎拥有支配故事情节发展的决定性的作用。他,就是先王的鬼魂。
在我看来,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姆雷特。事实上,说喜欢他,不如说我佩服他。他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决心有同时,我也很可怜他,因为他家破人亡。
高中生《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2
打开《爱弥儿》这本书之前,我没有想到卢梭这样的启蒙思想家会写一本育儿书,还是分年龄段来写的(0-2岁,2-12岁,12-15岁,15-20岁,以及20岁之后的爱情与婚姻),乍一看目录颇有点实用育儿手册的感觉。书读下来才发现,卢梭写这样一部教育论著并不奇怪,他的教育思想和他的政治思想一脉相承。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卢梭就阐述了野蛮人在自然状态中生来自由平等,是人类踏入文明之后产生了种种欲望,才造成了人类之间的不平等的观点。这是卢梭倡导自然教育的起源,是《爱弥儿》的理论基础。
卢梭认为,好的社会制度能使人改变自己的天性,让他由独立的个体(自然人)变为共同体的一部分(公民),从而个人欲望与社会责任能够合而为一。然而,他似乎对现实中好的社会制度并不抱希望,因此教育的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在第二章中他写道:「因为我们不得不同自然或社会制度进行斗争,所以我们必须做出选择,即到底是培养一个人还是培养一个公民?由于这两个目的是相对的,所以与此相对应的`两种教育形式也是相对的:一种是公共教育,另一种是家庭教育。」对于公共教育,卢梭推崇柏拉图的《理想国》。在《理想国》中,家庭并不存在,孩子一出生便由国家抚养和教育。而卢梭在《爱弥儿》这本书中更偏重家庭教育,即如何培养一个人。
卢梭设想自己是一个想象中刚出生的孩子爱弥儿的家庭教师,负责教育爱弥儿一直到成人,藉此来陈述其教育原则。贯穿全书的是卢梭的自然教育法,即遵从孩子的天性,减少人为干预。因为卢梭认为人的天性是好的,恰恰是由于后天社会灌输种种不好的观念才让人变坏了。举例来说,在0-2岁的那章,卢梭写道:「伴随着啼哭声,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并且在啼哭中度过整个婴儿期。为了让他们止住哭声,我们打他们、骂他们或者哄他们。不是他们逗我们开心,就是我们逗他们开心;不是他们顺从我们,就是我们顺从他们;不是他们命令我们,就是我们命令他们。在我们和他们的关系中,丝毫没有折中的余地。如此一来,孩子们的头脑中形成的第一种观念就是支配和奴役。他们还没有学会说话就开始命令人了;他们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开始顺从人了;他们还没有是非观念,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就开始接受惩罚了。」若是遵从自然法则,除非是真正的需要,婴儿的啼哭不一定要理会,「必须让他养成这样的习惯:不命令人,因为他不是谁的主人。也不命令东西,因为东西是不听他的命令的。」
卢梭认为12岁以下的儿童适用感官教育,因为他们还没有发展出理性,也因此反驳洛克「用理性去教育孩子」的观点。在他看来,不要跟孩子讲大道理,因为他不可能明白,也不要讲那些他们根本就没有兴趣的问题,比如说他们成年的幸福、别人的尊重,以及将来的利益等等。另外,卢梭认为寓言不适合给孩子读,因为他们无法领会隐含的寓意,对孩子说话应该直截了当。他也不主张让孩子去背诵那些或悲或喜的台词,或者去学习一些辩论的技巧,因为「他们不可能将那些都不懂的事情讲述得绘声绘色,更不可能将那些都没经历过的情感演绎得真挚动人。」
12岁以后,就可以开始培养学生的理性了。导师只需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答案。简单来说,就是不要教,尊重孩子,相信他是一颗种子会自己生长,而不是一个任我们充填的容器,他就有机会长成他自己。另外,卢梭强调了两遍「让他们去实践」,认为知识不应从书本中而来。从地图和地球仪上学地理,不如带他到野外去实地勘测。他给爱弥儿读的唯一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也是自然教育法的最好注解。
爱弥儿15-20岁的时候,卢梭开始引入道德的教育。要让他看到别人的痛苦,从而唤起他本性中的同情心,并且通过学习历史来了解人性。卢梭认为,自爱是人类唯一的天性。首先是爱自己,然后是爱自己周围的人。由自爱而产生的对他人的爱,推至对全人类的爱,是人类正义的本源。卢梭开始让他走入社会,接触不同的人,研究社会习俗。这是在他已具备理性的前提下发生的,因为这时他有了自己的判断力,能够批判地看待社会上的一切。
最后一章涉及婚姻和对女孩的教育。卢梭不认为男女平等,这一方面是受时代所限,另一方面也源于自然状态下男女的差异。当爱弥儿陷入与苏菲的热恋中时,卢梭教导他控制自己的欲念,追求德行,并带他离开了苏菲,开始为期两年的游历。在游历中,爱弥儿开始研究政府和社会制度。卢梭相信,爱弥儿在对那么多的社会制度进行了考察之后,是不会盲目地去信任它们的,它们根本就不值得拥有他的信任。自由不依靠政府和法律,而是发自人的内心——一个自由的人,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是自由的。从这里也能看到卢梭对政治的悲观,他并不希望把爱弥儿培养成一个有志于改变社会现状的人,而是教给他如何在败坏的社会中遵从自然法则,不受别人的偏见左右,过有道德而自由的生活。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3
某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这本书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军(bu)队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军(bu)队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实现理想之后的蓝玉任意妄为,让朱元璋再次挥动屠刀。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4
《堂吉诃德》是一本有意思的书,它由西班牙天才作家塞万提斯创作,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堂吉诃德,由于平时里读了许多的关于骑士的书,因受其影响而经常把自己当做骑士,到处去游历,经常为人打抱不平,但却又经常弄得笑料百出,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
他会把自己的那匹瘦得不能再瘦的那匹马向别人炫耀说是一匹千里名驹;他还会把大风车看成了一个巨人,还宣布要与其战斗;他自己做了一个纸头盔,并且把他当作是世界上最坚固头盔;他把一个面貌丑陋的农家女想象成了公主……凡此种种,无不给读者们呈现出了一个滑稽,有趣的人物。
主人公堂吉诃德在书中的形象是活灵活现的虽然有点神经质,但他的身上还是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在书中,他遭遇了一连串的失败和挫折,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越挫越勇,这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如果说堂吉诃德的故事是一个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堂吉诃德临终的一番话与其说是所谓的清醒倒不如说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
我想每一个读过《堂吉诃德》的人,都会嘲笑唐吉诃德的不切实际,说他总是疯疯颠颠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他另人发笑的一面,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他另人敬佩的那一方面,他嫉恶如仇,面对自己的"对手",他总是光明正大地进行挑战。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想堂吉诃德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当今社会正在渐渐地消磨殆尽。
这是一本很有想象力的书,它主要是讲了唐吉诃德的冒险,把生活中一些不可能的事集中在一起,最稀奇的是,塞万提斯总有一些不可思议,稀奇古怪,别人想不到的念头。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5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向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感情纠葛中我们也许能够领悟些不一样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向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明白,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齐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仅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仅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能够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能够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样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我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6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7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8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间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往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激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努力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必须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头。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人”,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人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人。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人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人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人最喜欢把自我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人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终的承担者仅有一个,便是男人。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我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可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明白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因为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要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要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
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明白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
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可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要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应当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应当出现。可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9
打开沉甸甸的书本,一个个伟大的时代画卷便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了---历史烽烟中、峥嵘岁月里,无数革命先辈、共产党人在探求救国救民、民族独立的道路上孜孜以求、舍生忘死。在经历了无数的困苦和磨难、挫折与失败后依然勇往直前、百折不饶、永不放弃……合上书卷,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从苦难到辉煌,中国历史经历了百年历程。历史告诉我们,革命道路不是从辉煌走向辉煌,从胜利走向胜利,它是一个从失败走向胜利,更是从苦难走向辉煌的一个历程。历史经验证明,发展的道路从来不是光明坦途,而一定充满坎坷,这就要求需要我们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摸索,前进,再摸索,再前进。真正的强者是从不会因为困难而放弃自己所追求的事业的。
《苦难辉煌》详细、生动、真实地描绘了中国工农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前后的'历史。记录了众多我们敬仰和熟知的大人物,如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朱德、陈毅、李立三、张国焘、蒋介石等等。同时也描写了许许多多迄今默默无闻的英雄们。作者以真实的笔触,生动地描绘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伟人其实也是凡人,他们也不会天生正确,也会犯错误,也会打败仗。尽管在革命道路上,一路跌跌撞撞、磕磕绊绊,他们却永不言弃,最终走向胜利!因为他们始终相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改变中国的命运。
尤其是书中金一南教授所提到的“当一个民族走向强大的时候,绝不仅仅是物质的强大,绝不仅仅是腰包里塞满了钱,你就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了。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信仰珍贵的年代,有什么能让我们感动?有什么值得我们崇敬?有什么能让我们追随?”“是革命先烈的革命精神!”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再没有抛头颅洒热血的机会,但是我们同样可以在平凡的工作当中,做平凡的英雄。在现在这个信息科技的时代,什么都可以复制,连成功都是可以复制的,唯独革命先辈的精神是永远不可能复制的。
掩卷而思,不禁感叹:如今的我们,出生在和平年代里,生长在改革开放环境中,工作稳定,衣食无忧。口袋富足了,精神却匮乏了,房子变大了,灵魂却渺小了,我们读着历史,却在忘记过去。我们缺乏的是什么?就是信仰!而信仰是什么?契科夫说过:当喉咙发干时,会有连大海也可以一饮而尽的气概---这便是信仰。当初无数革命先辈能舍生忘死,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牺牲,就是信仰的无穷力量。而许许多多作为今天的80后90后,就如生长在温室中的花草,没有经历过阳光、风雨的洗礼,相形之下显得是多么的脆弱不堪。因此在如今这个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更应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大中国正在世界的东方崛起,在和谐安宁的环境中,在举世瞩目的成就面前,我们更要看到今天所面临的挑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义无反顾地接过先辈们的接力棒,跑好属于自己的一程,当好历史的传承者和创造者。在政治上要积极要求进步;在工作中要敬业爱岗;在学习上要积极进取;在生活中要充满爱心,要让信仰成为我们一切前进的动力!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0
正如标题所言,读了《万物简史》,对于死亡不再恐惧——至少我是这样。您一定以为我疯了,以至于口出狂言,要么你一定觉得我被这本书忽悠了,但恰恰相反,毫不夸张地告诉你,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他们也不像我这般籍籍无名。这就是此书的魅力所在。
我极力推荐这本书,它给人带来的,绝非只是科普知识,更重要的是对灵魂对生命对万物的思考与感悟,所以我打算说服你,好让你把它从图书馆借出来,和我一起也来感受万物的魅力。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书,是一本了不得的杰作,“万物”一词可不是两个字十一画这么简单,这是一个多大的概念啊,难道区区一本书就能说得清道得明吗?所以能用这两个字作题目并阐述明了的,几乎不是人,世间没几个,比尔·布莱森算一个,我敬他是条汉子。
老头子今年66岁,是个美国人,是享誉全世界的旅游文学作家,毕业于著名的德雷克大学,曾供职于多家著名报社,游历天下。此人博学多才,写法尖刻,但当博学与尖刻与幽默混杂在一起时,文章就会产生美妙的化学反应,这也是他被公认为“目前活在世上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的原因罢。
写成这样一本书,绝非想想就可以完成的,毕竟不是写小说,这可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啊!作者除了自己做了许多相关研究,更到世界各地去考察,去访问科学家,去收集数据.......因此史料非常丰富,也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这本书通俗易懂但寓意深刻,诙谐幽默却也不失辩证思考,刚读的时候,确实是有难度的,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很多概念理解起来很费劲,朋友劝我赶紧“丢”——这样的书读起来没意思。但书本身的魅力让我舍不得放弃,其中的道理与知识是很多其他书籍里没有的。于是我发扬了“蚂蚁啃骨头精神”,耐着性子把书一点点啃了。
这本书切入点非常小,小到从一粒质子开始。作者从质子写到宇宙,从宇宙写到地球,再从地球写到人类......虽然没有一字一句去琢磨和体会,但它让我Get到的点却非常多,这些点汇集到一起就成了我不再恐惧死亡的原因。
宇宙大得没有边际,别把自己当回事儿。在人类已经认知的范围内,宇宙已经大得没有朋友,可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我们所认识的宇宙之外,又有多少无限的空间与时间的集合体?迄今没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相比较之下,人类简直渺小到看不见,甚至还没有尘土的重量。因此,我想说的是,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再牛再横你也成不了太阳,即使你成了太阳,但你相对宇宙来说,也不如一粒沙子!
如此一来,“死”能算作什么东西?根据分析,人死以后,变成了各种质子粒子原子夸克.......飘散在风里,成为高山碧水的一部分,成为世间万物的一部分。
没有人可以长久存在,从哪里来终究要到哪里去,这一点中国古代阴阳学说已经研究透彻。因此,自然死亡真的不必要恐惧,这是万物规律,这是阴阳轮回。你只需设想一下,就可以明白这个道理——假若你以上帝视角俯瞰一切,一个人的生与死其实就在一瞬之间,这只一个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过程,你不会为其难过与伤感,因为这一切都是客观的需要和存在。
当你意识到宇宙的和宇宙外的一切,并且清楚你的定位时,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很轻松和简单。所以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遇到困难挫折时,想想宇宙万物便豁然开朗——即便伤心欲绝地与前任了分手也不见得是坏事,你们在一起真的不幸福;即便精心的表准备的告白不成功也要努力感恩,没在一起也许是最对的选择;即便失去了所有,亦要感谢上帝,至少你活着就是个奇迹。
不惧怕死亡,不代表蔑视生命。书里阐述了很多生与死的问题,我们知道即使我们渺小如此,但每一个人的存在是多么伟大的杰作啊。
你现在捋一捋,你要怎样才能来到世上,并存活着......倘若你把思绪拉到人类出现的几万年前,你一定不会想到你居然可以来世上走这么一遭,或悲凉或辉煌。即使种种幸运有了你的家族有了你的父母,可你还要和几亿个兄弟姐妹竞争,很幸运的是,你冲在了最前面——算一算,你来到世上的概率几乎为零。
所以,我们是何等幸运,才能在浩瀚的时空中存在,并与你的家人爱人相聚。因此我要说的是——热爱生命是你的职责,因为你的存在是一个奇迹。
永远别自傲,你没有丝毫资格。读了这本书,你会了解到,每一个自傲的.人很可能是个傻子,一个聪明的人绝对是一个谦逊好学的人,因为比起浩瀚宇宙,你毛都不是。
你也许知道牛顿创了《原理》,并在学习中深受其“折(du)磨(hai)”,但你知道这个理论是哈雷与另一位科学家打赌而逼出来的吗?你也许知道达尔文写了《物种起源》,但你知道他对蚯蚓的研究程度甚至超过了进化论吗?也许你知道哈雷彗星,但你知道吗——哈雷的一生非同凡响,他当过船长、皇家天文学家、牛津大学几何教授、发明家........他唯一没干过的事情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
所说的一切我只想证明,我们太小,知道的东西少之又少,没有理由傲气,更没有理由撒泼,要为存在的每一刻祈祷和感恩。
我们从哪里来?现在在干什么?要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只能在万物流转中让时间来作答,即使时间不知道,其实也无关紧要。关于此书,我所说的只是我的理解,你一定会有更高深的见解,知此书而不读此书,甚是可惜。
最后,我想把莎士比亚那首诗搬出来作为结尾分享:
在这一种抑郁的心境之下,仿佛负载万物的大地,这一座美好的框架,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覆盖众生的穹苍,这一顶壮丽的帐幕,这一个点缀着金黄色的火球的庄严的屋宇,只是一大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1
弗兰西斯·培根作为英国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想改变社会现状。青年时代的他,就开始用写作拯救人类的思想,一生从未放弃。《培根随笔》融入了他一生经验的五十八篇文章,播撒向国家,走进了世界。
《培根随笔》在政治、人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辩证的讨论,面对身边的社会问题,他尖锐直率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高尚品格的追求和急于改变黑暗的梦想。一个爱国、平等、正义、热爱生活的形象在我们眼前逐渐高大着,我们的内心也强大起来。
其中有几篇文章对我有较大感触。在《论帝王》中,面对这个崇高而不可触犯的人,他并没有畏惧,也没有花言巧语。他用客观公正的态度谈论了帝王的原则与做法。他主张约束君王权力,限制帝王欲望,同时对帝王的`下属进行了分析阐述。他的侃侃而谈无时不让人为他的智慧所屈服。
在《论美》中,培根的看法更是独特。不管是当时还是现代,人们对美的追求从未消退,不少人对外貌不满,甚至为此失去信心,但培根说:“天生容貌胜过粉黛胭脂,而优雅之举又胜过天生容貌。”培根喜欢一切自然的事物,认为做善事使人更美。这对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有很大启发。
厄运是人类最恐惧最厌恶的东西,但培根在《谈厄运》中却提到厄运的好处。“厄运中也不乏种种慰藉和希望”,经历了一生大起大落的培根,被挫折磨练得更加成熟勇敢,厄运会给一个人带来好的一面,与厄运斗争过的人,善的德行更显著,被打磨后的人生才会露出生命最璀璨的光芒。
培根在汹涌的时代潮流中显得渺小,然而他的思想成为永不褪色的章节,他睿智的大脑和慈悲的心时刻激励着我们,鼓舞着世界人民去进行正义斗争。培根对善的诠释感化了亿万人民心中的良知。这就是他语言的力量。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2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13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的: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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