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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导盲犬迪克》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2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3
希望,如同夜晚的一盏明灯,令你心中对生活充满勇气,从而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而《导盲犬迪克》中的主人公阿炯正是因为心中有希望,一个个奇迹在他身上发生。
故事是这样的,阿炯妈妈在他五岁时离开阿炯回到了豆腐营,阿炯一直哭,眼睛都哭瞎了,他爸爸让他受了很多很多委屈,阿炯希望妈妈能回到身边,后来他认识了迪克,他们穿越死林,风餐露宿,偶然遇到了一个阿姨,这个阿姨竟然就是阿炯的`妈妈。
首先,我认为不论你身在何处,处境如何,都应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阿炯,他在眼瞎了之后并没有因此对生活不满,反而坚强面对生活,穿过了死林,学会了一手好琴,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我曾看到过这种奇迹,著名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史蒂芬·霍金20xx年逝世,享年76岁。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霍金早在21岁时就患上了“肌肉萎缩症”,这种病在当时是一种不治之症,医生也断言:霍金活不过24岁,可霍金根本不相信,他希望能继续深造物理学,时时刻刻都会对自己说一声:你可以的。就这样,他跃过了那条“死亡之线”,但他只有右手三指能动,他用中指打字,一场演讲要准备一个月,可这并不影响他对科学的追求,提出了黑洞和霍金辐射理论,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不论遭遇任何打击和失败,都应该怀揣一份希望,它能让你在生活中不迷茫、不气馁、更坚强。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4
我读了许许多多好书,让我受益最深的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书中描写的动物也通人性,拥有令我们感动的不离不弃的精神。
导盲犬迪克是一只血统优秀的猎狗,但因为长得丑,被视为灾星,在断奶后被扔进山里。在山里,迪克吃劲苦头,天天与豺狼虎豹打交道,被咬得遍体鳞伤,于是它想再次投奔人类于人,当都因为长得丑被赶来出来。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气愤:怎么能只看长相,不看内在的心灵呢。俗话说“人不可貌相”。
幸运的是,就在这时,小主人把它收养了。这时,我很高兴,因为迪克终于找到家了。小主人身世悲惨,因为父母离异,所以把眼睛哭瞎了。在家里,他被爱喝酒的父亲给打,继母也不让他吃好吃的,读到这,我的心很沉重,不仅为他感到同情。
在种种原因的逼迫下,在地质员的帮助下,小主人和迪克来到小主人亲生母亲的老家,可却不知从何找起,只能与小主人拉琴当乞丐。迪克为了主人能吃上饭,宁愿挨打。我读到这里,我觉得迪克真是忠心耿耿。最后小主人终于找到母亲,母亲却另有家室,母亲隐瞒了此事,帮助主人成名,吃饱喝足,迪克却因长相丑陋众不能与主人见面,主人成名之后,并不忘记迪克,放弃金钱地位,与迪克进行永远的流浪。我读到这里,我觉得主人真是不忘情谊。
我的`感受是不管人畜都不能只看外表,而是应该看心灵。所有人都不能因为自己获得利益,而忘记与自己风雨同舟的朋友,如果没有朋友,你就没有今天的辉煌。
我的体会是我们不应该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不然在你困难的时候,没有人会帮你,只有做一个诚实守信,知恩图报的人才会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我们应该学习迪克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朋友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小主人,成名之后也记得与自己患难与共的朋友,宁可自己放弃金钱地位,也要帮助朋友的精神。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5
当我看到《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时,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世界上不是有很多导盲犬吗?为什么只写迪克呢?迪克有什么特殊之处吗……。。一大堆问题从我脑海中蹦了出来,我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态,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面貌丑陋,所以一断奶就被遗弃在死林中,过上了自生自灭的野狗生活。可是对于令其它狗羡慕的不受拘束的生活,却令它厌烦。有一次它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通过自己编制的《野狗与流浪少年》曲子,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从而一曲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时,却因迪克的丑陋差点毁掉了整场戏。因此,盘龙歌舞团找了一条白狮狗冒名顶替了迪克,并把真迪克关了起来。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迪克为了阿炯的安危而大义灭亲的举动。那是在穿越死林时,迪克去觅食时,突然阿炯叫迪克去救他。它立刻回去救阿炯。就在它准备下口咬死红豺狗时,却发现红豺狗就是自己的爱妻红娜时,它迟疑了,但它还是选择了救阿炯。这份人狗情谊真令人感动啊!我想,连人和狗都能有这样的情谊,何况我们人类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对朋友要真诚、友善、互相帮助。
从阿炯和迪克的感人事迹中,我有很多的感想。迪克由于外貌丑陋,一断奶就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但是迪克没有放弃希望,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新的主人,并且和新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人以貌取人,只注重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往往导致了判断的错误。我记得我小时候走在路上时,看见一些长得胖的人就说他们是胖子。爸爸发现了之后就批评我说:“这是不对的,不要嘲笑别人的缺点。”但我当时还不理解,还争辩道:“他就是胖嘛!我又没说错。”后面爸爸又给我说了很多道理,可我还是没有完全弄懂。直到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地明白爸爸给我讲的道理。那样的嘲讽只会给别人带来伤害,而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嘲笑别人缺点,这样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主要讲了一个叫阿炯的小青年,受到了继母和爸爸的轻视、虐待,他的导盲犬迪克还不小心闯下了大祸,被处以死刑。迫不得已背井离乡,去找在昆明的妈妈。途中,一行人帮助了他们。来到昆明,一次次受到侮辱后,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了他,使他以优美的自创二胡曲成为明星。途中迪克遇到敌人——抢它饭碗吃的敌人,于是迪克大闹舞台,又被处以死刑。在一次偶然、居心叵测的对话中,阿炯才知道好心的阿姨就是他寻找的妈妈。他无法接受现实,便又开始了流浪生涯。
读到最后,我忍不住要赞美作者优美的写法。好像我就身临其境,只能一点一点看到阿炯和迪克受欺负,而无法拔刀相助;只能在心中不停地为他担心、害怕,无法见义勇为;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憎恨那些坏人,无法急公好义。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阿炯与他的爱犬迪克受到的`挫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常吃完上顿愁下顿。即使成了明星,也会有众多争风吃醋的暗战在等着他。猎犬后裔迪克,为了帮助它的小主人,它不惜一切代价。为了给主人赞医药费,它甘愿成为拳击少年和练武人的活靶子;为了救小主人,它宁可把自己其实是豺的妻子咬死;为了让小主人生活,它用了很多时间来锻炼自己乞讨的本领……只可惜现实残酷的,阿炯虽然已饱经沧桑,却也接受不了“昨天还是阿姨,今天就成妈妈”的现实。况且迪克也将成为“狗肉汤”。阿炯离开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与他生死共难的朋友迪克。
在一人一狗的镜子下,真正反映出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豪无遮盖地直接表现出真正的丑陋与美丽。虽然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7
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8
今年暑假,阿姨送了我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很多本沈石溪的小说,但看完了<<导盲犬迪克>>后,我发现这本才是我所看过最好看的描写动物的小说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盲人阿炯带着他的导盲犬迪克,准备从丽江到昆明去找阿妈。那天晚上,迪克带上了它喜欢的红娜,跟着阿炯出发了。而他们唯一能走的路就是穿越死林,要知道,死林里可是危机重重,因为这里是虎豹豺狼们的乐园,那么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这儿便是地狱了。他们走了整整一天,又累又饿,阿炯便叫迪克去找些食物来。就在这时,红娜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它觉得阿炯占据了原本自己在迪克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它想要除掉阿炯。红娜悄悄绕到阿炯身后,可是没有想到,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觉却是非常的灵敏,情急之下红娜直接扑咬了上去,危险之中的`阿炯只能向迪克发出求救信号。迪克听到后急忙赶来,它以为是一只豺在伤害它的主人,扑上去后大吃一惊,居然是它喜欢的红娜!迪克感到非常疑惑,而这时的红娜摇摇尾巴,发出呦……汪……呜……的叫声,直到这时候迪克才意识到原来红娜是一条豺狗。阿炯命令迪克咬死红娜,但迪克却不忍心伤害那个肚子里已怀有自己亲身骨肉的红娜,可它毕竟是只忠心的导盲犬,最后还是忍着巨大的悲痛完成了主人的命令。
我看完了一遍后觉得不过瘾,便又看了第二遍。整本书的情节描写得太生动了,尽管机灵的阿炯和忠心的迪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豺狗红娜。它天生就是一条恶狗,尽管平时看起来表现得非常友好,可一旦到了充满野性的森林里,本性就暴露无疑。不仅在主人需要它时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要攻击主人来满足自己的私心,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豺狗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9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猎狗仔,因为长得很丑,刚断奶就被主人抛弃了,在山里慢慢就学会了捕青蛙、老鼠了。后来,它被一个会拉二胡小瞎子收留了,取名叫迪克。
本来小主人是在一个茶馆拉胡的,但是有一天,茶馆买了收音机,小主人就不能去茶馆拉二胡了,于是,迪克不仅把收音机给破坏了,还咬伤了老板的手,这样它就会被判为疯狗,要枪毙的。小主人只好把迪克和它喜欢的狗红娜一起带走,穿过树林去昆明找和爸爸离婚的妈妈。在途中,红娜想吃掉小主人,原来它是一只豹狗,迪克忍痛把红娜咬死了。
到了昆明,本来以为妈妈很容易找到,结果问了很多人他们都不知道,小主人只能在街头卖艺,后来小主人病了,迪克为了小主人挨打挣钱,遍体鳞伤。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迪克和小主人之间的情感所感动,迪克为了小主人的医药费情愿伤痕累累,说明迪克把小主人当成亲人一样看待,这样我体会到了动物和人之间的'感情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共处,少残杀,多关爱。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0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1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一刻起,我便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住了……
一只狗,虽然拥有高贵的纯种血统,但生来便丑,一副斜巴眼,眼角满了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又黏又滑的口涎。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黑锅底,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走遍整个村庄,没有一处人家愿意收养它,不是骂它丑狗,就是用打狗棍打它。当我读到这里,我十分愤怒。一只狗又无法决定它自己的相貌,为什么要这么对它!最可恨的还是那个猎人,自己打不着狐狸,急的要命,狗想认他做主人,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咬死了那狐狸,献给猎人,猎人看见狐狸,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当他看见狗时,吓得他认为是只丑豺,拿起枪就打,真是好心没好报!
但是,当上帝关上一扇门时,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一位盲童每日都在茶馆拉二胡,挣点小钱,一日在回家路上遇见了狗儿,好心收养了它,并唤为迪克。从此迪克成了盲童阿炯的导盲犬。读到这儿,我心里舒服多了,开心的笑了。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在父亲、继母和茶馆的同共施压下,阿炯不得不带着他的二胡,领着他的迪克离家出走,来到昆明寻找他的亲身母亲缪箐。不过,就凭他一个盲童和一只导盲犬能在如此大的城市生活吗?于是,阿炯不得不卖艺度日,乞讨为生,很多时候都吃不上饱饭。更惨得下在后头,阿炯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每日来听他拉二胡并给他两块钱的阿姨就是自己的母亲。来到一个歌舞团却只把自己当摇钱树,整日在舞台上拉二胡,更可恨得是歌舞团的.人竟因为嫌迪克太丑而换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冒充迪克,与阿炯一起演出。而迪克被关进了大笼子里,还扣上了铁链,每日让它吃猪食都不如的残渣,时不时打它一阵。对此,阿炯根本无法反抗。
令人欣慰的是,阿炯趁大伙熟睡之际,收拾东西成功逃离,与迪克远走高飞。
不得不说,迪克虽丑,但它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为了主人,它不惜杀害了自己的初恋,一只想吃阿炯的红豺狗。在主人生病时,它千方百计讨要钱财,最后竟答应了一群无赖,在白圈内陪他们练九节棍,三分钟两元钱,却被他们打得皮开肉绽……
当我合上书页时,仍意犹未尽地回忆着……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3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篇14
我叫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是我长的不可爱,所以,我的主人抛弃了我。我过着其他宠物狗羡慕嫉妒的无拘无束的野狗生活,但是这种生活我早已受够了。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老酒鬼的徒弟,他们师徒俩都是瞎子,我帮助了他,而他收留了我,我成为了他的导盲犬,迪克这个名字就是他给我取的。
没过多久,阿炯失业了,我带着他逃到了昆明,想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他阿妈的时间里,阿炯只能卖艺乞讨,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留在家。终于,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他一夜成名,拥有了第一场演出。可却因为我长得太丑而被毁了。因此,我被另一只狗替代,并被关了起来。然而雪上加霜的事情来了,那位好心的阿姨竟是阿炯的阿妈,于是阿炯伤心欲绝,带着我,开始了流浪……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只导盲犬的自述,下面让我的一位人类朋友和你们聊聊吧。
当今社会,人们学会了以貌取人,更会以貌取狗,大批大批的人去宠物店里花重金买那些乖巧可爱的宠物狗,而路边脏兮兮的流浪狗却看都不愿意看一眼。为什么啊?凭什么啊,难道只是因为它们其貌不扬?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我一般都会去买些吃的'给它们,我家现在养的狗狗就是流浪狗出身,可我依旧很爱它,它打理过后也很漂亮。是谁教我们以貌取人的?相貌不好,不代表内心阴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不好,就否定他(她),要看他(她)的内心,心灵美,才叫美。
不要以貌取人了,去看看他的内心是否阳光,是否纯真,然后再判断别人的人品,内在美,才是真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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