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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3-10 15: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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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学生的读后感1

  书,人类进步的阶梯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我积极参加,让我在活动中受益匪浅。在假期里妈妈经常带我去书城看书,平时我就很喜欢看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笑猫日记”是非常有意思的一套书,自从我有了几册,就一直盼着出新的一本。笑猫日主不但充满童真,还十分搞笑,能表现出动物与动物的真情,人与动物的真情。来到书城以后我看到学校要求读的书都专门放在一个书架上心里特别高兴,我一眼就看到了“笑猫日记”最新的一本书——《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我想,这一定是个有趣的故事,便拿了一本坐在地上迫不及待的读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是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孩子“宝宝”和一只可爱的小猫“胖头”。在春天就快到来的时候,球球老老鼠和笑猫整日陪着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一天球球老老鼠和笑猫将胖头带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胖头每天都刻苦学习钢琴,它身上这种专注的精神令人敬佩。这段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到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个怪孩子,不愿意与人交流,封闭自己,对外界毫无兴趣,渐渐的,胖头学会了笑,走近了这个小男孩,帮助这个宝宝慢慢走出自闭,变成了地球上的孩子,也算是解救了他。并且还发现了这个小男孩有极高的音乐才华和绘画天赋,还受到了丁教授的赞美。宝宝和胖头来到了大剧场站上了舞台唱歌、弹琴,他们获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本书最能打动我的是胖头那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自己没有音乐天赋,但仍然努力学习克服了先天的不足学会了弹钢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向胖头学习,也要有坚持不懈,努力进取的精神。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并不是他们有超能力,而是他们拥有坚持不懈,努力进取的精神;一个人即使再聪明如果不努力学习也不会有好的成绩。勤能补拙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另外打动我的一点是人与动物之间建立起来的深厚的感情。亲情和友情不光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也可以存在于人与动物之间。人和动物之间经过磨难建立起来的感情丝毫不亚于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而书中胖头和宝宝之间默契的配合更是把人与动之间深厚的感情呈现在我们面前,这种默契并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胖头和宝宝长时间在一起培养出来的,因为这种感情才让胖头治好了宝宝的自闭症。由此可见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亲情和友情的,只要我们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美好。

  每个人心中都有快乐和天赋,我们不要去忽视它,更不要破坏它,要会去发现现每个人内心的那一份童真和善良!我们要像胖头学习,为了目标坚持不懈地奋斗,为了帮助别人而拼命努力,还有人间人与动物之间那一份温暖的爱。

大学生的读后感2

  这几天,我一向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一样。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经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仅会毁了自我,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此刻,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终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必须是这样的想法。

  最终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杯具,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大学生的读后感3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xx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大学生的读后感4

  《小王子》真是一本好书,我读了三遍。

  羡慕小王子

  第一遍,在图书大厦少儿读物专柜前读的,深深地把我吸引。

  小王子是宇宙中B612号小行星的主人,虽然那个星球比地球上的一所房子大不了多少,但每天能看到四十三次日落,还有一颗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玫瑰花种子,居然发芽了。

  小王子满怀热情地照料这株稀奇的花苗,为她浇灌清水,为她搬来屏风,晚上还为她盖上玻璃罩。这花也懂得回报,绽放得非常美丽,让小王子的星球芳香四溢。

  哦,好羡慕小王子!他不用熬夜写作业,不用上各式各样的辅导班,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我把书的前言抄到本子上,回家写感想。

  理解小王子

  不料,掂起笔却写不下去。为啥呢?前言说得清楚:“整部小说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小王子并不满意自己的生活,我还眼馋人家,不是两岔了吗。我让妈妈把书买回来,再读第二遍。

  小王子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趁候鸟迁徙的机会离开自己的领地,去访问附近的六个星球。他拜访了霸道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忧郁的酒鬼、商人,咦,一个比一个荒唐。可以做朋友的,独有忠于职守的点灯人。可惜这颗星球太小,只能容纳一盏路灯和一个点灯的人,他无法留下。后来,又去了地理学家的星球,获得一个建议:去地球吧,它的名望很高。

  小王子不愿在自己的星球清闲,这又是为啥呢?或许是厌烦孤独,想寻找朋友;或许是厌倦单调,想寻找乐趣。不管那种想法,我都能理解。因为我也不想老在一个地方闷着,“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好想到没去过的地方看看。

  祝福小王子

  说实话,读了第三遍,我还是不太明白书的后半部的意思,尤其是结尾。

  照我的想法,因引擎故障而降落在撒哈拉沙漠中的飞机,应当把小王子带到中国,进行一些历险。然而,圣埃克苏佩里只写了小王子与毒蛇聊天,听高山回声,在玫瑰园哭泣,同狐狸交心,见到了扳道工和卖解渴药丸的商人,明白了不少道理,知道了自己的责任。

  照我的愿望,小王子应当在地球上多停留一些日子。可是,就短短一年,他就带着地球人画的绵羊、绵羊住的箱子,还有绵羊的'嘴套,要匆匆地走了,而且不带着自己的身躯走。

  书上这样写:“他没有叫喊,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地倒在地上”。哦,我的第一感觉——小王子被毒蛇咬死了。再一想,外星人是不会死的,他无影无踪地回自己的星球了,他要去继续履行小王子的责任。

  我祝福小王子,祝福他关爱的那朵玫瑰花,祝福他领地上的小草小树和小火山。我要说,我们地球上的小朋友跟你一样富有爱心。等科学发达了,我们会去看望你,做你的好朋友。

大学生的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北 师大博士李明军所著的《你在为谁学习》这本书。

  此书不仅格式给人以新鲜感,内容也别具匠心。书的开篇主要谈了学习、读书,后来话题涉及到各个方面,锻炼身体、心理健康、早恋、网络、理财等等。但谈得最多的是学习和生活心态。这些真切的话语使我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更进一步理解了为自己学习的含义。

  学习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每个人必须经历。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人都感到学习太苦太累,哭天喊地地抱怨着,好像是给别人学习。既然是为自己学习,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再苦再累也必须坚持下去。作为学生,除了老师的期望,家长的关心和成绩的好坏,我们是否真正想过我们为谁学习?是否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

  学习是我们学生的天职。什么是天职?用赵本山的话说就是“必须的”。既然是为了自己学习,那应该怎么学呢?是让老师管着、家长压着学吗?这样的学习是被动的学习,是“要我学”,而被动的学习和“要我学”肯定是痛苦的。为自己学习必须是主动的,是“我要学”,只有主动的学习和“我要学”,才会减轻学习的苦累感,才会学到真正的知识。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为自己确立人生的高度,为了达到这个高度,持续地努力,就像高楼大厦也是由一块块砖头慢慢累积起来的,在人生高度的阶梯上奋力地攀爬。在不断努力的过程中培养自己学习的兴趣,体会知识带给我们的充实感、丰富感、进步感,逐渐感受到学习的快乐。老师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家长也常唠叨“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如果被动地学习,只为应付家长和老师,那学习何谈快乐?学习究竟为了谁?仔细思考后,为自己是最正确的回答。生活中,任何东西都会被偷走。但你对学习的兴趣和学习的过程是永远不会被偷走的`。

  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时我们会感到学习是很苦的,是很累的,又是枯燥乏味的,所以总爱把学习放一边,特别是在大学这个象牙塔里,没有父母、老师的束缚,没有什么考试的压力,还有许多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等,让我们离学习越来越远了。但这毕竟是为了自己的未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吃苦,哪有将来的幸福人生!学习是要付出汗水的!要始终保持一颗永远进取的心,在学习上永存一种拼劲儿,主动学习,不要怕吃苦,永远记住一句话,为自己的未来是学习的动力,为自己学习应该是快乐的。这就是为自己学习的真正含义。只要想通这一点,你就是学习上的成功者。不要为自己没有好好学习找借口,学习是伴随我们一生的。只要凭借自己的不断努力,持之以恒。任何人都能创造出学习的奇迹!

  好好学习,为自己学习。

大学生的读后感6

  这本书的好处,从拿到手里的那一刻就能够体会到,一个字——轻。虽然全书370余页,看上去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里却不见重量,这主要是得益于制书的纸张。很适合把它放在书包里随身携带,有空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颇为随意。

  本书是英汉对照。背页上有这样一段话“《理想国》这本著作对西方世界的影响之广大,久远,仅次于《圣经》……它的资料涵盖了柏拉图理想中的国家所应当研究的一切,它对于西方人的影响,可与孔孟之道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相比拟”,如果凭此句仍不足以吸引你的视线,别着急,还有。本书由英国学者理查兹英将原著翻译成为“基本英语译本”,有注释称“基本英语是英国学者C·K·奥格登与I·A·理查兹英等人于1930年推出的,以850个英语基本词汇为基础的一种英文用法”。再翻开《代序》,更有哲学家A。N。怀德海一句评论“两千年来的哲学史都是柏拉图的注脚”。此刻来看,850个词汇的`基本英语、英汉对照、仅次于《圣经》、等同于孔孟、伟大的哲学鼻祖……这样多的特征集于一身,对于喜欢英语,热爱哲学的人来说,难道这些仍不能构成你阅读此书的理由吗当然,我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而借阅此书。

  这本书并不是足本,“篇幅比其他英文译本缩短了将近一半,而完全保留了原作的主要论点”,想来相对而言更易于理解,很适合哲学的初学者。但即使这样,如果不懂脑筋,一味地机械阅读仍然会有晦涩之感。

  本书为对话体,体现着辩论的精神。在理性光环的照耀下,似乎一切看起来都变得善良。因为我们不看中权势,不看中地位,不看中金钱,我们以理性以智慧在解决问题,所以至少看起来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突然想到,印象里似乎很多对话语录的著作,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比如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比如《论语》、比如《毛主席语录》……貌似西方人喜欢从来言去语中得出真理,而中国人则更喜欢从先贤那里继承。但实际上,柏拉图的《理想国》虽为对话体,但主要的4个人物,两个聪明过人却爱极了听先贤陈述真理从旁随声附和,像极了狂热粉丝,最终有一个跳出来掷地有声地反驳,结果还是个疯疯癫癫容易冲动的诡辩家,最终一个就不用介绍了,真理代言人伟大的苏格拉底。所以,虽为辩论,却可是瘾。

  书中的论点涉及正义、国家、教育、哲学、哲学与诗歌之争等诸多的话题,其中有很多我都以往想到过,却不曾得出结论的,所以看书中人物的详细剖析,仔细想来,多数入情入理,豁然开朗受益匪浅。仍有一些需保留意见,不敢苟同。还有一些由于本人资质愚顿,不得领会。

  总之,很不错的一本书,值得推荐。

大学生的读后感7

  读一本好书,可以感染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感染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的观点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的观点,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大学生的读后感8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大学生的读后感9

  提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人们就会立即想到《变形记》。

  小说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的旅行推销员。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在早晨7点之后还没有走出自己的房间,都感到极度惊讶。随后,公司里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没到的原因。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变化越来越大,彻底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晕了母亲。于是,格雷高尔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家人看到他的感觉只有恐惧和厌恶,他成为家中的丑闻,成为亲人的累赘。最终家人不能再容忍他了,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后悄然死去。

  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例如:他早晨醒来后,脑子里仍然考虑的是他的差事,除了饮食上爱好的变化外,他几乎保留了以往的一切习惯,包括对墙上那幅画像的喜爱,为了阻止房中家具被搬走,他招来了父亲那只几乎令自己丧命的苹果。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心”。

  “变形”了又如何?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生活依旧很美好,而心中的的理想也不会随之动摇,仍要执著的追求,但是,仍要认清现实的状态,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不容易获得成功与尊重。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大学生的读后感10

  大学生活是令人憧憬与期待的。年少的我,期待着大学生活,憧憬着理想的大学,满怀希望与喜悦。如今,我已为一名大学生,在开学的一个月中,我是迷茫的,崭新的面孔,崭新的校园,崭新的每一天。令我感到欣喜又担忧。在手足无措时,我经老师推荐,阅读了《李开复给大学生的七封信》一文,让我感触颇深。

  ①李开复先生的话让我感触尤为深刻,智者的言论就如同黑夜中海洋中的灯塔,引领迷途者的方向。作为一代新时代的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有着良好的操守是每个大学生,每个公民的底线。我们应当坚守正直,讲究诚信,遵守人生底线,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做一个正直高尚的人。

  ②来到大学,经历了高三艰苦的磨砺,与十年寒窗苦的洗礼。迎来了崭新的大学生活。但是,来到大学,也不可忘记,自己仍为一名学生,学生的职责便是学习。艰苦只是成功路上的绊脚石和荆棘,我们所走的路仍未结束,我们迈出的只是人生的一小步,剩下的我们依旧应当努力!从无知到无所不知,我们依旧要更加努力,提升自己,升华使自己更加卓越。

  ③自信是做好每一件事的第一步!我们当代青年应当是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憧憬未来,把握现在,勇于挑战,积极进取,这才是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我们应当学会自信,把握自信带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让自己的.大学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

  ④兴趣是培养的,大学是一个展现自己的舞台,各种有能力有实力的人云集之地,大学给你一个机会好好认清自己绽放自己。社团活动也是促进人与人交流的好平台,积极参加活动会让你受益颇多。把握友情,朋友在生命中,成长中必不可少。好朋友,一起走。珍惜友谊,善待他人。

  ⑤我们从年幼迈入了成熟,已为成人的我们,要有自己的主见,学会独立,学会自制,学会自律,学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各种处事规律。离开家,来到学校,不可再继续依赖家人,如同鸟儿,迟早有天要展翅翱翔蓝天,离开巢穴是人生必经之事。独立才会让自己真正成熟。

  ⑥懂得选择,学会正确选择,选择也是一种智慧,选择就像十字路,通向成功的道路有许多,关键在于如何选择,选择也是一种智慧,一种成功的索引与方法。

  ⑦21世纪讲究创新,懂得创新,国家需要的这样的人才,作为新时代国家的后备力量,我们应该提升自己的创新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栋梁之才。

大学生的读后感11

  我们尊敬的武老师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上,给我们观看和讲述了哈佛大学生的学习。虽然这节课讲的不是书本上的知识,但我个人认为这节课的内容更有效,它引起了我们对比中美教育的方式,及深深地体会到我们中国大学教育的松散。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哈佛大学的学生学习是很拼命的,对于知识的那种渴望,在半夜2点,整个校园灯火通明。学生不化妆,不穿华服,见到最多的就是学生经常一边啃面包一边忘我的读书。我想,作为我们中国的大学生,我们不要求说要拼搏到半夜3,4点才叫认真,我们还是要以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来更好有规律的学习,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是要认真努力的学习的,要不怕吃苦,发扬我们先人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

  那造成中美大学学生在对待学习时,有如此强烈反差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1、首先,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中国大学的教育体制问题。中国大学基本上只要你上了大学就能拿毕业证,而哈佛大学实行淘汰机制。每年有百分之20的学生拿不到毕业证,这样学生就会有压力感,而且淘汰的20%的学生的考评并不是学期末才完成,每堂课都要记录发言成绩,平均占到总成绩的50%,这就要求学生均匀用力、不能放松。

  也就是说他们每一节课都要预习做好准备来应对发言。我认为我们大学的教育就是缺少了这一点,完全是靠课堂老师讲,学生毫无压力,自己做自己的事。而且中国的大学期末考试是占比较大比重的,期末考试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考试前几周的抱佛脚,记老师透露的题目来死记硬背,这样基本上就能过了,很多人有了这种侥幸的心理,对于课程就有了放松戒备,都是处于一种被动学习状态。

  2、其次,比较重要的是学生的无目的,没有方向的学习。大学了,很多刚入大学的学生都会有一种迷茫的状态,就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样做,没有明确的目标。在高中,大家都有明确的目标——考大学。考上大学,进入大学以后呢,没有人告诉你怎样做。加上我们的.大学课少,外面的诱惑又抵不住,渐渐的就远离了学习,远离了作为学生你最该做的事。

  3、社会的工作岗位还是看重学历。虽说现在学历贬值了,但是不得不承认,学历还是很重要的,它作为一个过门槛,所以很多有一定能力,但学历不够的还是会被拒之门外。很多人在进入大学后,都放松了,在他们看来,有了学历基本也就行了,他们也会掌握那些需要的技能。但是却没有那种对于学习的渴望。

  作为当代中国的大学生,我们应该要有那种吃苦耐劳,对于知识真理的追求。我们还很年轻,应该在这样的花样年华中去拼搏,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灿烂!

大学生的读后感12

  “飞花自有草情处,不向枝边坠。随风飘荡已堪愁,更伴东流水、过奏楼。楼中黛玉含春怨,闲倚阑千见。远弹双泪异香江,暗恨玉颜光景,与花同。”

  是啊,随风飘荡已堪愁,愁的是那一伶自尊,在贾府中何处容身;愁的是定玉那一怜多情,情归何处;愁的是她这一生的命运,到底如何漂泊定居。“两弯似颦非颦嘪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月”。她忧从心中来。在贾府里,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因为她明白她将要寄人篱下。于是她将自己筑成一道墙,别人进不去,自己出不得。好不容易宝玉哥哥敲开了一扇窗,她却只能凭窗凝望。

  想想少年衩风催大,现在容颜未改心有疤。疮伤的痕迹浪淘不尽,风蚀不灭。贾宝玉系其一生,负她泪干行。但她注定以泪洗面,以哀愁诉怨,或许她只希望有那么一天可以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消得人憔悴的愿景。

  可是,她的愿景仿佛眼前的落花,在风中翩风,跳着最美的舞。可它们终究是凋落的啊!“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令葬花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吟着《葬花吟》,她用锦囊收集落英,让他们“质本洁来还洁云”,她用一抷净土埋葬落花的同时,也将她美好的愿景一同埋葬在苍穹尽头的香丘里。

  书中的黛玉才情满怀,她的诗中流淌着她对爱情、生命以及一切美好事物的向往,流淌着她带着淡淡哀愁的.愿景。现在我明白了,她拥有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愿景,她是柔弱的,亦是顽强的。或许,她若能像花一样活出自我,便是她的愿景。

  而我呢?我的愿景是什么?我要让奋斗的泪水浸透我的芽心,让牺牲的血雨洒满我的身躯,追求自已的梦想,趁着青春年少,春光正好,即使有一天,我化作一抷春泥,可我实现了我的愿景,我曾经散发的馥郁馨香将布满世界的每个角落!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秋风。

  是否正是这一份娇弱打劫了宝玉?正是她的病,让她一生更平添了几分悲情。让她与众不同,似有一种脱凡的气质。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新凉?只见断鸿声里,她立尽斜阳。她的病不为别的,只为一秋心。

  心较化干多一宿,病如西子胜三分。

  那一天,杨柳岸,晓风残月,只见她独倚西楼,叹月冷,遣情伤,一片烟水茫茫,化作相思泪。她的身世凄惨又悲凉,她的处境彷徨又迷惘。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欲证泪先流,她的才情似那轻纱,轻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细腻似那飞云,回首暮云远,飞絮搅青果,又似那些雨,千里不留行,一落向寻轻,举手投足间难掩一份忧愁的才思。

  一缕和风,低低絮语,花舞、花笑,唯有黛玉独倚阑干,留下一病魂常似秋干索的背影,却又不知楼中翠黛含春怨,暗恨玉颜,与花同。

大学生的读后感13

  《边城》的开头:“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几乎绝迹,所以不难看出,作者沈从文对这种安静祥和的农村生活有着很深的感情以及对此的怀念。

  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是植物,好像周围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丽而又宁静的,但“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别人看”,这又好像是为了衬托后来翠翠的不幸遭遇。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时间读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无从实现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

  这一切的发生,无疑是对翠翠惨痛的打击。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吗?作者最后留给我们的看似矛盾的问题,恐怕只有作者一个人才能回答了。

大学生的读后感14

  初次阅读《小王子》这本书,完全是被它的名气所吸引,它在网络上面的评价很高,是从一个小孩子的眼睛在看这个世界,评论这个世界。

  开始读小王子,不得不为它所刻意追求并表现出来的想像力、智慧和情感所折服。小王子是一个有着一头金发,喜欢笑,却不喜欢回答问题的忧郁的小人,是外星球来的小王子,孤独、寂寞、高贵。来到地球,他有许多困惑,对这些所谓的大人不理解,但是他说,不要埋怨他们,对待大人,小孩子应该非常宽容大度。他爱上了他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花儿也爱上了他,但是爱让花儿变得敏感多疑,不停地折磨着同样爱她的小王子。她言不由衷,她虚张声势,她说话刻薄。其实,这一切都是花儿的小伎俩,她只是因为太怕失去他。小王子因为年轻,看不透花儿口是心非后面隐藏的似水柔情。离开了他爱的花儿。虽然如此,他心里依然爱着她。他一直以为这朵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觉得自己很富有,他说: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宇宙繁星里独一无二的花,这足以让他在看这些星星的时候感到幸福。他会对自己说:我的花就在那儿,在某颗星上。但是他在另一个星球发现了一个玫瑰园,才知道他爱的`那朵花原来只是千千万万个花儿中的一朵。他很伤心,原来他爱的那朵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朵玫瑰花。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每一个人都会遇见自己的小王子,同样也会遇见自己的玫瑰花,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自己身边的人,学会去表达自己。每一个人同样也会与人相互驯化,那就请彼此珍惜。

大学生的读后感15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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