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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读后感 篇1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不能知道在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药》读后感 篇2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国作家,《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很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其中也包括我。
这本书分别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第二个故事是:愚蠢夫妇。我比较喜欢看第一个故事,因为第一个故事非常幽默,经常让我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小孩叫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乔治的姥姥只要看乔治的父母不在,就开始命令乔治,作弄乔治。
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所有的液体类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为了试验一下自己的药,乔治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然后下了一个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然后端给姥姥喝,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她还突破了屋顶,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
后来,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鸡喝。可是乔治试过三次了,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
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要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和爸爸难过极了,而乔治,却兴高采烈,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烦人、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我看了这本书后,认为乔治的做法是对的,就应该那样对待他的姥姥。没有了烦人的姥姥,希望乔治的生活会更加幸福,快乐。
但是,对待亲人,我可不想像乔治一样把药给他们喝,我不想他们变小,因为他们对我很好,我不想失去他们,因为失去他们我会感到非常痛苦。
对待坏人,我却很想像乔治一样,我们班里也有几个淘气的同学,他们经常欺负同学、气老师,耽误上课时间,我很想把那些药给那些淘气的同学喝,让他们变小,这样的话,他们就再也欺负不了我们班上的同学了。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非常好看,充满神奇的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在罗尔德.达尔的作品中最喜欢的一些书的其中之一,非常好看。
《药》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是一部揭示了当时社会背景的一部寓意深刻的小说。
文中的老栓相信用蘸有人血的馒头可以治好病人的痨病,自然是无效的,愚昧的。然而这样的行为在当时并不只是只有老栓一个人在做,他只不过是所有愚昧的平民百姓的一个代表罢了。这样的药,反应的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思想上的愚昧与僵化。
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的意义绝不会只是停留在这样一个浅浅的层面上。
在这篇小说当中,老栓所买到的药,是一个人血馒头。而这个馒头上人血的来历很值得去探讨。文中在老栓拿到药前,有一段对于处决犯人的场景的描写。而这些犯人的身份是什么,作者在文中并没有说明。但是联系到本文结尾作者署下的时间,1919年,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当时的革命背景,自然而然,那些被处死的犯人就是当时被捕的革命者。由此可见,老栓买的人血馒头上所蘸有的人血,竟然是为了革命而牺牲的革命者的鲜血!老栓这样愚昧的行为,是对于革命者的极大的不尊重。相比较于他对革命者的不尊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老栓对刽子手康大叔的毕恭毕敬。这样的行为,都是对革命的不理解。
这样的行为并不只是老栓一个人的行为。文中来到了老栓的店内的不只是只有康大叔一个人,还有一些普通的民众。这些民众对于革命者的态度与老栓相比别无二致。他们甚至于没有一点同情心,反而讽刺道“真是不要命了,不要就是了”。这不仅仅是对于革命者的不理解,更是他们对于革命的不支持。
如果说局外人对于革命者的革命事业不支持,还不算十分过分,然而若是连家里人都不支持革命者的革命事业,就是很令人无法理解了。清明节的时候,华大妈去给儿子上坟的时候遇到了同样是来上坟的夏瑜的母亲。但是夏瑜的母亲即使是在儿子的坟墓之前仍然对儿子选择革命表示了不理解,甚至于认为是其他的'革命者将自己的儿子引上了歧途,从而害了他。作为革命者的家人却也不能理解和支持革命者的,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了。
鲁迅的“药”,不仅仅代表了那个人血馒头,在深层次上更是反应了当时人民的思想的愚昧和封闭,也揭示了民众愚昧的对革命者的不支持和质疑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社会风气,导致了当时的中华民族在一步一步地衰退。
然而“药”的含义也许还不只是只有这些。鲁迅先生更希望的是找到一种“药”,而这种药可以治好人们的心灵,乃至于整个社会。
《药》读后感 篇4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解放,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药》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是由九个故事组成,这一个个故事中浸透了油麻地男孩桑桑六年小学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这九个故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药寮。
药寮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患了绝症,在他得知自己的严重的病情后,失去希望的时候,是他最爱的女老师——温幼菊老师给他带来了希望和神秘的力量。温老师因为身体比较瘦弱,所以她经常在家熬药,因此她的房间一年四季总飘逸着发苦的药香,蒋一轮就在她的门上挂了一块药寮的木牌。桑桑就在这药寮里与温幼菊老师喝“药”。经过很多人的努力与艰辛,油麻地的人们终于从死神手中将桑桑夺了回来。
通过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我体会到了油麻地的人不仅坚强,而且还十分团结。
很小的时候看《草房子》,对“药寮”这么个诗意的名字很有感触。
若干年后,再次捧起《草房子》,往昔那些个孩童的姓名几乎都已遗忘,唯有那“药寮”,在我的记忆里似乎还悠悠地飘着药香……
药香盈盈,这就是我的宿命。
而对我来说,我就是一间药寮……
从小,我便体弱多病。这先天的“优势”,使我成了药的常客。我吃过无数的药,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对我来说,西药方便服食,而中药则像茶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品药,成了我特殊的优待。
中药的成分很复杂。如果我慢性腹泻,则要加入黄连,而有的时候,是煮整锅的黄连——这药中自然不会少了苦——但我从不怕苦。我觉得苦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和酸和辣一样,尝了,是决不会腻。尤其是刚出的药,一层蒸汽袅袅,便满屋生香了。这是一种苦香,不会如薰衣草那么甜腻,是一种沉淀了若干年的`怀旧的气息。于是,捧起碗来抿一口,那种陈旧的芬芳扑面而来……
很久以前我吃过另一种中药。这药不太苦,但是味道很奇怪。配药的医生成其为怪味豆,我也认为如此。因为它又酸,又辣……你可能觉得我很奇怪,刚才还说喜欢酸辣呢!可是你要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喜欢醋的人不喜欢果酸,喜欢有滋味的辣椒酱却不喜欢只有辣一味的辣粉。而你也可以想象,一碗汤药并不多,但其中却包含了各种滋味,这是怎样的感觉啊!就像一场人生,而且还是污迹斑斑的人生!我强忍着恶心,吞下了这药,却在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我自问尝过无数药,但这种药我还是第一次吃。三原色的交汇最后变成了黑色,这五味俱全的汤药,似乎也差不离了……
相比之下,我宁愿喜欢那一锅纯粹的苦。或许我本身也就是这么有着淡淡的苦味的人……
《药》读后感 篇6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罗尔德·达尔爷爷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系列丛书。我最喜欢看这样的童话故事了,一拿到书,我就如春笋遇到了甘甜的雨露,不肯放下。上厕所拿着,外出车上带着,旅游去了也不忘塞几本到行李箱中。尤其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那本书的扉页上写着:敬告小读者你们在家,千万不要试着做小乔治的那种魔药,太危险了!是什么魔药呢?好奇的我马上捧起来,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如果可能,我还想试着去做做呢。不过千万别让妈妈看见了,要不然她又要啰嗦了。我也开始佩服罗尔德·达尔爷爷,他这么写,我们小朋友肯定更想看了,不是吗?我觉得他真是个了不起的“狐狸爷爷”!
书中的小乔治是个8岁的小男孩,活泼乖巧,还会照顾人,每天都要伺候姥姥吃药。但是他的姥姥却是个坐在轮椅上的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的老太太,不仅不喜欢他,还总是趁他父母不在家,骂他,吓他,让他感到害怕,觉得姥姥是个巫婆!不得已,小乔治决定治治姥姥的坏毛病。他用了浴室的洗浴用品,妈妈的化妆品,洗衣房的'家庭用品,厨房的调味品,动物的药品,车库的用品,再经过高温炖药,神奇药水出炉了!结果,姥姥变高了,穿透了屋顶,会走路了,姥姥欣喜地感谢他。家里的鸡变大了,生的鸡蛋可以供50个人吃,牛、羊、马都成了庞然大物,爸爸乐得直夸他。
看到这儿,我觉得小乔治真是太了不起了,发明了这么神奇的魔药。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幻想,希望自己能发明一种美容药水。因为妈妈工作很辛苦,原本美丽的脸上长出了很多的雀斑,还经常上火冒出痘痘。妈妈用了很多化妆品,也不知喝了多少苦涩的中药,可是脸上的雀斑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如果我能发明一种药水,涂在妈妈的脸上,一觉醒来,脸上的痘痘不见了,雀斑也消失了,妈妈该有多开心哪!
带着美好的憧憬,我继续往下看。小乔治的爸爸要求他继续配药,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可是小乔治已经不记得配料了。第一次调药,母鸡吃了后长出了两条15英尺长的细腿;第二次调药,母鸡长出了一条超长的脖子;第三次调药,母鸡缩小了,只有药丸大小。看到这儿,我突然感到害怕!这个母鸡实验让我想到我爱吃的鸡翅。妈妈曾经给我看过关于肯德基的新闻,那些鸡都打了激素,会长出好多翅膀,吃了会致病。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不敢吃鸡翅。
读着,读着,我开始忧虑起来。在我们的食物中会不会也添加了很多东西呢?我可不希望我们吃的食物里加了像小说中的“魔药”呀!
《药》读后感 篇7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平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药》读后感 篇8
金色的麦地、古朴的房子、苦味的艾叶、寂静的池塘……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残疾的秃鹤、不幸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和文静的纸月……他们给油麻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的小学经历的,让他载着那一连串不平凡的故事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虽然得过一种怪病,但他在那个充满甜、酸、苦、辣的集体中长大,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是他自己的小学时光。
秃鹤是一位残疾男孩,他以自己的坚强和一丝不苟不仅赢得了汇演冠军,更让同学们信任了他。
纸月的家中只有一位年老的外婆,她的内向和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为之震撼,并让桑桑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但她突然消失在油麻地。
蒋一轮是一位年轻、受校长青睐的老师,他在与白雀姑娘演出时出现了迷离的感情,白雀的.父亲反对,虽然他们暗地里写信并让桑桑传达,但两人最终带着遗憾分开了。
艾叶在风中舞蹈,那苦味是否在怀念那位倔强的秦大奶奶呢?秦大奶奶与丈夫一生小气地攒钱、买田、盖房、种田,但在即将收获时,丈夫死了,油麻地小学又要在这块地上建造,孤苦伶仃的秦大奶奶非要住在油麻地小学,并添乱于小学,老师、同学和校长都无法赶走她。直到她舍命去救一个孩子时,人们才对她的人格敬佩。秦大奶奶的死源于要救一个南瓜,大家都一定会怀念这位老人的。
厄运里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杜小康。杜家非常有钱的,他在油麻地像一个王者一样,功课好、人品好、家境好,男孩崇拜他,女孩喜欢他。但在一次事故中,杜家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杜小康在逆境中长大,他与厄运抗争。
满口江南话,笑起来露出大门牙,他虽然不是邱二妈的亲生儿子,但却在邱二爷死后,为邱二妈顶天的细马,他那朴实的江南话透出一股对邱二妈的爱。
药寮一篇讲述的是桑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桑乔不仅辞去工作,还带他到处寻医,几经周折,他战胜了病魔。
最终桑桑离开了那片闪着金光的油麻地,我想他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他长大的人啊!
《药》读后感 篇9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药》读后感 篇10
这几天,我看了 《装在口袋的爸爸》,我觉得非常好看。一开始我也觉得为什么口袋里会有爸爸呢?为什么呢?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看完书才知道哦,你们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让我讲给你听吧。
原来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他之所以会变小。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吧!还是我告诉你们吧!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他一次,他就会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变小会是什么样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变得和杨歌的爸爸一样只有 .8厘米高,他就不能批评我了,坐公交车他就不用买票了;考试时他可以藏在我口袋里帮我解难题了;平时在我寂寞的`时候就可以给我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我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你们觉得呢?
《药》读后感 篇11
《草房子》讲述了一群活泼可爱生活在油麻地的孩子们,大家互相帮助、幸福成长的故事。这本书里有善良、心思细腻的纸月,长着光光脑袋的陆鹤,勇于担当的杜小康……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男孩桑桑,他是一位聪明好奇、敢想敢做、爱自我表现的人。
淘气的桑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有个性,但也从不考虑后果。他把碗柜变成了鸽子窝,把蚊帐变成了渔网。为了引得他人关注,他还在盛夏学着冰棍的模样穿上棉被来“乘凉”。我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调皮可爱地幸福生活着,直到一天,他偷了爸爸一直珍藏着并引以为傲的笔记本,被发现后桑桑遭到了一顿毒打。
夜里,在大家熟睡时,桑桑发出了尖锐的叫声,闻声赶来的父亲看到了桑桑脖子上隆起的肿块,才知道肿块已经长了两个月之久。从此,父亲便带着桑桑开始了漫长的治病之路。但从医院的名医到民间的郎中,都对桑桑的病束手无策,桑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好像随时会离开。一年四季总与药罐为伴的温幼菊老师,把儿时奶奶给予的神奇力量传给桑桑,希望桑桑也能和她一样克服困难,迎来希望。终于有一天,他遇到了来油麻地的郎中。郎中告诉了他们可以医治此病的民间高手住址。经过治疗,桑桑终于战胜了病魔,又变得生龙活虎的。
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像桑桑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有一次,我考试考得很差,立马意识到自己需要加紧复习。于是,我放学一回到家便拿起课本,认真复习,一边记笔记,一边背句子。在我对下次考试信心满满时,成绩却只比上一次多了两分。看到这样的`结果,我失落极了,明明那么努力地复习了,为什么没有用呢?寻求了老师的帮助之后,我仔细分析错题,并把它们归了类,最后觉得应该有针对性地复习。我便再次打起精神,找出模拟试卷和参考书,仔细研究难题和解题方法,反反复复练习错题,并试着举一反三。在第三次考试时,我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来,仔细审题并判断考点,避免了低级错误扣分。这一次,努力有了结果,我终于考出了让自己满意的分数!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们坚持不懈地朝着目标去努力,一定会取得成功。
从这个故事,我看到了整个油麻地人的善良与勇敢,即使所有的医生对桑桑的病都束手无策,但大家还是尽自己的一份力,并期待着奇迹的发生。这个故事也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迎来新的希望。
《药》读后感 篇12
桑乔是个非常重视荣誉的人,着来源于他二十五岁之前那段他自认为屈辱的猎人历史。桑乔从内心里厌恶打猎。桑乔喜欢的是读书识字。他凭着他一年私塾所学得的几个字,逮到什么书,就拚命去读,去猎获,样子就像跟随在他身边的那条猎狗。桑乔十分鄙视自己的历史,因为在他的历史里几乎没有荣誉,所以他非常在乎荣誉。
不得不承认,桑乔是个出色的教书先生。他从一处换到另一处,而每换一处,都是因为他工作的出色。他一个一个台阶地上升着,直至成为一所完全小学的.校长。桑乔的荣誉都被他珍藏在一只小木箱里,打开箱子来看一看这些奖状和笔记本。那时,巨大的荣誉感,几乎会使他感到晕眩。但是淘气的,爱摆谱的桑桑却把这些记载荣誉的笔记本占为己有,所以遭到了桑乔的一顿毒打。
半夜,桑乔被桑桑锐利的叫唤声惊醒了,桑乔发现桑桑的脖子上有一块巨大的肿块,他还发现桑桑清瘦得出奇:两条腿细得麻秆一般,胸脯上是一根根分明的肋骨,眼窝深深,眼睛大得怕人。桑乔带着桑桑去了好多医院,桑桑能感觉到父亲的表情越来越沉重,尽管父亲做出来的是一副很正常的样子。但桑桑自己不知道自己是一种什么感觉。为了让桑桑开心,他决定满足儿子的心愿,他不再在乎人们会知道他从前是一个低贱的猎人,桑乔要给桑桑好好打一回猎。桑乔看到儿子那副高兴得几乎发狂的样子,抓着猎q,两眼顿时湿润了。
奇迹总是会发生在桑桑身上,油麻地来了一个外地的郎中。当有人向他说起桑桑的病后,他来到了油麻地小学。看了桑桑的病,他说:“我是看不了这个病,但我知道有一个人能看。他是看这个病的高手。”于是,留了那个高手的姓名与地址。父子俩日夜兼程,三天后才找到那个地方。那个高手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他已不能站立,只是瘫坐在椅子上,脑袋稳不住似地直晃悠。他颤颤抖抖地摸了摸桑桑脖子上的肿块,说:“不过就是鼠疮。”桑桑的药奇苦。那苦是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但是,当他在椅子坐定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丝恐怖感。他望着那碗棕色的苦药,耳畔响着的是温幼菊的那首无词歌。此时此刻,他把喝药看成了一件悲壮而优美的事情。后来,桑桑的病好了,桑桑考上了中学。桑乔因为工作的出色,已被任命到县城边上一所中学任校长。桑桑以及桑桑的家,又要随着父亲去另一个陌生的地方。
父爱让桑桑更加贴近了父亲桑乔,他不在觉得桑乔是个高高在上的校长了,他可以为了孩子不惜放弃隐藏了很多年的秘密。父爱,也让桑乔重新开始思考自己人生的价值。
《药》读后感 篇13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药》读后感 篇14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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