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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繁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繁花读后感1
不夸张地说,我大概是读到五十多页之后,才开始慢慢搞清这本书想怎么说,有哪些人物,有几条时间线。
而这本书,有四百多页,每一页上,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连分段都很少。
最有特点的就是,人物讲话,没有冒号,没有引号,只有说,和不响。
在我读到一百多页之后,我开始感到视觉的疲倦和内容的难以下咽。
叙述内容在沪生和阿宝年少与年长之间来回穿梭,各种人物登场,旧人一去,新人立刻顶上。
感觉同时发生着很多事,但时间不会停止,如潮水般涌过去,忽大忽小,忽左忽右。
我顶喜欢看的片段,是阿宝和蓓蒂,阿宝和李李,梅瑞与康总,汪小姐与徐总,还有陶陶和小琴。
我非常不喜欢看的片段,是小毛与银凤,还有沪生,几乎都是眼光扫过,看个大概就过去了。
字数实在是多。
看的`过程中,我发觉阿宝是一个非常拿不住的人,小时候那么喜欢蓓蒂,结果人说失踪就失踪,以至于我一直留心于后面会不会再遇到蓓蒂的情节,可是没有,如公主般甜美可爱的蓓蒂,是阿宝小时候心里的宝,为了蓓蒂的钢琴,可以跑遍整个上海,而后面即使他再遇到雪芝,再遇到李李,我总觉得他不够用力,也不想使力,最后李李出家,阿宝也无能为力。
“阿宝觉得,如果李李化为一只米白色文蛤,阿宝想紧握手中,再不松开,但现在,阿宝双拳空空。”
而沪生,我深信,他一定是一个极致无聊的人,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我觉得他有些古板,有些沉闷,他没有阿宝圆滑,对很多事情都顺其自然,不加理会,或许是后来做律师的缘故,理性多于感性,所以我看的他的情节,越看越枯燥。
而其余非常多的老总,真是组成了中年男人的花花世界,各种会所,各种小姐,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也是一种人生吧。
而他们的老婆,对于这种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自己遇到些个看得上眼的,也不得上去摸一把,浪一回。
大家都一样,谁都不干净。
这本书于我来说,有点意思,表达方式很新颖,读起来要花点时间,有点难,有几张插图页我也不是很看得懂,但是内容不难看,南方人总归还是比较习惯这样的说话方式,也知道有些方言用文字写出来是什么字。
但要说他很好看,我只能不响。
繁花读后感2
升高二了,暑假里从电脑上下载了很多小说,大多是穿越古代言情的,真真是看疯了。其中最令我震撼的莫过于《繁花落尽执何手》。(又名《我的夫君大小乔》)
我为每一本书中震人心弦的爱情所感动,是不是因为是在古代,所以生命容易逝去,抑或在古代,人们的心还没有受到污染,所以才会有如此至美纯洁的爱情存在?
小乔如此爱着忆甜,可是忆甜至始至终心中只放得下一个人,满满的,她至始至终只把小乔当弟弟,宠着,惯着,因为内疚?她是那么信任他,XX年,她以为他欺骗了她,可到底,小乔还是那个纯洁倾城的小乔。为了心爱之人的天下与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每每念此,我在想,小乔活着,是不是只是为了爱她?到了最后,甚至连自己的`死也不愿让她知道,只为她换她夜夜安稳睡眠,不愿在她心中留下任何痛楚!小乔何其悲哀!如若人生在世,能得此爱,了无遗憾!
忆甜何其幸福!虽然不能与相爱之人相守,可与她喜结连理之人,却能有如此胸襟,甚至在相拥而卧之时,也能容忍她说,下辈子要做大乔的娘子!不允许他下辈子再找她,缠着她!甚至于在她终于奔赴黄泉之时,还将他俩葬在一起。大乔与忆甜。大乔与忆甜。纵然她也爱自己,可最爱,依旧是大乔!他,不奢求她的给予,只要,能在她身边,便是最大的幸福。
可我也恨,恨你当初为什么要阻止她去找大乔!只为了那小小的借口?只这样,让原本相爱之人阴阳两隔,我心痛,我疾呼,但这样,才是真谛对么?相爱却不一定相守,何其苦!
大乔为了忆甜,终也是付出了生命。倘若他能早点醒悟,早点说爱,是不是又是另一番景象呢?
假设只是人们美好的祝愿罢了,良人不一定是主角,主角不一定是良人,相爱相知却不能相守,上穷碧落下黄泉,死了终于并肩而眠。
《忆甜女帝传》终卷:
崩于七十二岁。育一子,名,明景洛。(大乔名曰乔文洛)。安葬于明景皇陵,与前皇夫乔文洛同穴。两棺并放,拆隔板。比肩而躺,均着大红喜装。
其现皇夫李继亲自合棺木,手下断龙石。并于陵墓外石碑,亲自撰碑文曰: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此生无缘手相系,来世之约君莫迟。
繁花读后感3
“阿宝十岁,邻居蓓蒂六岁。”我总记得,这是繁花初开的模样。
大抵很久未再慢慢翻开这一本浅灰色的故事了,我以为,这可以读很久。心怀这样的想法,难免有时得了空闲,静下心来翻阅的,便不再是它。甚至终的要想起它了,也还要为自己当初的随意置弃而翻找上好一阵。然此时才会忽的想起,这等情景,竟莫名的会像《繁花》中时光与岁月的遗落。
我是极欢喜童年阿宝和蓓蒂的。他们可以随意爬上屋顶,听黄浦江船鸣,或者一同听阿婆讲神乎其神的故事。反正任何孩童想做,该做的'事,这两个小人都在作者的笔下一一完成了。尤其是“邮票”一节,阿宝与蓓蒂单就邮票上可以印什么,谈到花名,谈到梧桐的四时之景,再谈到外国票,初读时觉得枯燥,这番毫无目的的陈列,是否有伤了意境。但再读之时,发觉他们似乎便是从前的自己,甚至童年的每个人,会为了某件事大费周章,天真而烂漫。
突如其来的感触大概便是《繁花》所动人之处。
而若谈及阿宝与蓓蒂,还有一人是不得不说的——绍兴阿婆。阿婆是旧上海与新上海交替所产生的遗物,她死板腐朽,她迷信愚钝,她甚至宁愿以相克之说为其小囡之死予以借口,也没有在这繁华之世去寻得一医。有时常常想,阿婆与阿长简直像极了。
我便试着像迅哥儿一样,去寻觅哪怕一丝一点的,阿婆细微的爱与情。但我终究没有办到,阿婆只会说:“乖囡啊,我已经派不上用场了,马上要死了。”也只会在担忧蓓蒂时,重复呼唤名字,苦苦地去寻。她太呆滞了,惟剩阿宝与蓓蒂与她相依,两小一老,却是看来,令人心颤。于是阿宝的童年就在绍兴阿婆的故事下,慢慢旋转成一个迷离的梦。
再醒来时,蓓蒂在哪,阿婆又在哪儿?她们竟像在阿宝的岁月中消失了一般,成了他永恒的记忆。
《繁花》中的时光可真快,快到令阿宝不觉在时光中遗失了何人何事,却不自知。作者宛如旧时的说书人,旁观此人此事,折扇一打——
只叹问这繁花花开何处,而又败于何处。
繁花读后感4
在看林清玄的《气清景明,繁花盛开》,里面有篇文章《白雪少年》,讲述了作者回忆小时候吃白雪公主泡泡糖的情景。不知不觉中,我也想起了我的童年了,上小学那会儿,学校离家较远,妈妈给我四角钱中午买两个包子作为午餐,我只买一个吃,还剩两角钱可以去买一个大大泡泡糖,卖泡泡糖的摊子就在包子店外里,摊子上摆着花花绿绿的用糖纸皮包着的大大泡泡糖。每天中午,我吃一个包子,而后买一块大大泡泡糖,放在嘴里可以嚼上一天,那种自我满足感真的'好强,边嚼边吹泡泡,仿佛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个年代,家里很穷,记得学校组织打疫苗时,妈妈为了能让我打上疫苗,要去村子里头挨家挨户借钱。上初中后,家里经济更为拮据,爸爸不得已外出三峡打工去了,那时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想自己存钱买一部电话机,我开始在我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中省钱,每周花两块钱买一瓶辣椒酱可以吃一个星期,每顿打二两米饭,用勺子舀一勺辣椒酱拌在饭里头吃下去,虽说饭里头只有辣椒酱的味道,但是我却吃出了甜美梦想的滋味。
可是钱刚攒了不到一个月,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清理了我书包中存下的钱,并“责骂”了我,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不想我为了钱而苛刻自己。自从妈妈发现我存钱的秘密后,就经常清理我的书包,我攒下的钱就这么一次又一次的被“无情”的收走了。后来,到了高中,妈妈也去三峡打工了,家里的经济稍有好转了,我的生活费了多了起来,存钱买电话机的愿望一直在我心里没有磨灭,不到一年,我就存够了六百元钱,买了家中的第一部电话机,我选了“4773911”号码,过上了电话“自由”的生活。
正如林清玄在书中写道的那样,那些岁月虽在我们的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非常微小的事物,然后发现了一整片大草原,红花可能凋落,而草原却成为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就在那背景里成长成来。儿时的经历对我后来的人生起着很大的影响,那种宁肯少吃一个包子,也要嚼一嚼的泡泡糖;那种宁肯不吃菜也要攒钱买下的电话机,就如同在成长中滋养着我的精神粮食,长大后,我不注重于吃好,但是我却很在意于是否能拥抱蓝天白云的美丽,是否能撑起自己内心的那份恬静。
繁花读后感5
寒假里,我看了一套书,书名叫《盛世繁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和《一路风景》、《岁月留香》是配套的。主编是徐德霞。 打开这本《盛世繁花》,“花香”便扑鼻而来,如同采矿者找到了富矿,挖宝者找到了藏宝洞,那琳琅满目的精品力作,如同清洌的甘泉咕咕流入我干渴的心底。作者用真诚的心奉献给我们一份精美的厚礼。本书用童话、小说、散文、诗歌这几种文学形式,生动真诚地描写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的生活状态,抒发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独特的情怀,塑造了无数个生动鲜活的少年形象,字里行间无不刻有各个时代的深深的印迹,也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及人们的美好愿望。 其中,潘仲龄的诗作《春天好象一本诗集》,以有限的'诗行描写出了生机盎然的春天。
通过小草、绿叶、小溪、黄鹂、杜鹃、木耳、蘑菇、彩虹、花朵……写出春天是一首能唱、能飞、有景、有情、天真、浪漫的抒情诗集。“远来的春风在翻着它,翩飞的大雁在读着它”。作者用比喻、拟人的手法,把春天写活了。令人读罢无不神往自然、热爱自然。孙继忠的童话《一塌糊涂出版社》,写了“我”在一塌糊涂出版社里的所见所闻。有一些枯燥的旧书,每一页都是干巴巴的说教,像老和尚念的经文,连个插图也没有,经过一塌糊涂出版社的加工,变得一点也不枯燥了,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插图也漂亮着呢!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放在“压缩机”里压缩后,压挤出许多字,都是“废话”,剩下的就都是“精华”了。进入《凶杀者与美女》这本书里,只见漆黑一团,黑烟滚滚,云雾迷漫,到处是血,到处是凄厉的喊叫声。
这类书,毒害了读者,一塌糊涂出版社便把它烧成了灰烬。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对精优之作的向往,对枯燥、拖沓、凶杀及色情等不健康书籍的批判。 《盛世繁花》中繁花似锦,还有很多字字珠玑的精品力作,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繁花读后感6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地,宁静而皎洁。月光下,我一章一章的读起了《盛世繁花》,字字惊情……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换儿姐》讲述了换儿姑娘的善良故事。换儿是姑娘的奶名,她在河边洗衣服,却遭到一群野蛮男生的欺侮,其中还有“我”和她的亲弟弟。“我们”想赶走换儿,可是换儿却说如果“我们”喊她声“姐”就走,“我们”这群厚脸皮男生可没有善罢甘休,编了一首歌谣羞辱还未出嫁的换儿。换儿很生气,离开了池塘,“我们”很高兴,下水游玩。可是没想到“我”的裤子被冲掉了,伙伴们帮我去找,可是上课铃响了,因为害怕老师的皮鞭,伙伴们赶紧溜回了学校。凄凄凉风中,没了裤子的.“我”十分尴尬。这时换儿来了,她带着讽刺的意味嘲笑“我”,最后却不顾自己家里的贫穷,把花心血织出的裤子拿给了“我”。那本是换儿自己的紫格女裤,却又把他染成黑色,送给了“我”。此时的“我”更加尴尬,面对换儿用心血织出的裤子,“我”忍不住喊了一声“换儿姐”……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我喜爱换儿姐的善良,赞美汪盈的坚强,两位姐姐身上都有令我敬佩的地方,品质那么优良却各不相同。《盛世繁花》读后,掩卷长思,字字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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