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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2
春节期间细细的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结构构思,仅仅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时光,但是饱含平等、正义、良知、坚守等人性的光芒,却能让我停下阅读,掩卷而思,感悟颇多。
我想,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个孩子。常常我们认为孩子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的限制,对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准,然而,实则未必,孩子们的眼是纯净的,她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过成人那双双眼却沾满了人间烟火、世俗枷锁和利益算计,透过那些重重的镜片,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应有的处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们不敢承认的事实罢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间最本真的纯粹,而生活却污染了大多数成年人那双也曾经明净的双眼和纯真过的心。
幸运的是,斯库特有一个勇敢的父亲,作为成年人中“异类”,他尽最大努力减少生活的污染与影响,他教会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对待每个人,学会勇敢,守住光明。作为父亲,阿蒂克斯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识,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灵。
书中,斯库特的老师痛恨纳粹对于犹太人所做的事情,但她对于就在身边并没有罪的黑人如此苛刻。其实小镇的乡亲、邻居们都知道这样做并不对,但没有人去反抗,而是默认这一切,斯库特却提出了疑问。这是对成年人群的疑问,对那个时代疑问,同时,这样的疑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经常会为那些遥远的、宏观的不公不平、霸权欺凌表达出一如既往地愤慨、抵制和抗议,甚至发挥网络暴力,然而,当在我们的身边遇到这样的、具体的.事情时,我们却选择沉默、冷漠、妥协和明哲保身,自己这样做,一直这样做,这是多么的伪善!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利益至上。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我们如何面对孩子的疑问,如何引导孩子成长?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但是当世界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你无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让你所爱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库特爸爸曾经说过:勇敢就是在面对别人都不认可的事时,依然坚持去做。现在,我们缺乏的就是这份品质、这份情怀和这份坚持,而勇敢正是孩子们成长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作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着孩子勇敢地坚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与美好的东西,避免过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远的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鸟,童稚永存、大爱永在。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她们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们,让我们一起领着孩子们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吧,不要让它受伤、被杀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3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摘抄:甚至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
这是他在为黑人辩护却得不到大家理解,孩子们在周遭人的议论中也质疑父亲的行为时,阿迪克斯对斯库特说的话。他一直以来都是在言传身教,努力给孩子们树立一个榜样。在做事情时,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们的影响。这是值得为人父母们学习之处。
摘抄: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然说孩子毕竟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能让他们糊里糊涂。
这就是阿迪克斯在与孩子们沟通时的精髓,他从始至终都是在认真回答孩子们的.问题,尊重他们的问题,努力去解答他们的困惑。也允许他们做出不礼貌的事情,事后,他会耐心和孩子们交流。
摘抄: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面对白人诬陷黑人这件事情上,几乎整个小镇都是站在白人这边的。虽然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但是那些白人们就是不愿承认他们认为的“黑鬼”无辜。读后感。而阿迪克斯在面对整个镇上人的压力时,毅然接下这个案子,为黑人辩护,即使危机自身安全也在所不惜。他就是这样一个勇敢无畏的人,因为他心中有一把良心尺。
摘抄: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如果内心坚定强大,就会无惧流言蜚语。反倒是诅咒者更令人同情。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向孩子们解释自己在做的事情,也是在循循善诱孩子们。
总之,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经典,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对文章最大的感触就是阿迪克斯作为一名父亲对两个孩子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种影响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所以随着剧情的发展,能明显感受到哥哥杰姆从幼稚调皮慢慢成长为成熟稳重、像父亲一样的绅士,而妹妹斯库特在行为思考上也都在蜕变,哥妹俩的行为举止里能看到父亲阿迪克斯的复印成分,这是令我由衷佩服的地方!这本书启发着我如何做一位母亲,希望自己能有所吸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4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阿迪克斯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名字听起来有点奇奇怪怪,但确实是一本很有意义的好书。
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孩子的成长需要有好的教育条件,并且生活在一个有爱的教育环境中。一句话可以概括,但却不是简单的事情,不然怎会频频爆出陪孩子学习父母崩溃,孩子因为压力等原因跳楼、跳江等一系列新闻。在读这本书时,我觉得主人公的父亲阿迪克斯面对两个孩子的很多做法,对于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主人公斯库特有个哥哥叫杰姆,他们的家乡很少下雪,有一次下了一场小雪,杰姆为了堆一个大一些的雪人把后院的土挖出来滚成球,再把不多的雪涂在“土雪人”上,最终做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雪人,父亲阿迪克斯回家后,并没有因为杰姆把家里的土堆得到处都是而责怪杰姆,反而对杰姆的想法非常称赞,就是这样的“支持”,杰姆总能想到办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阿迪克斯总能用恰当的方式对两个孩子进行冷静而又正确的引导,两个孩子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自己的问题,他们在锻炼中不断成长。
而现在,其实很多家长总是用帮助孩子顺利成长为借口“替”孩子扫除一些困难和路途中的障碍,甚至会“替”孩子说话,“替”孩子思考。我之前有遇到一位家长,她给我发微信说:“老师,孩子现在的班委工作是会影响她的学习的,你不要再让她继续干班委了。”我说:“您和孩子沟通了吗?她是怎么想的呢?也是不想继续干这个班委了吗?”“我和孩子说了,您不要让她继续干了就行。”后来我单独问孩子,你不喜欢干班委吗?孩子说喜欢,但是妈妈说了不让她干了,会影响学习。家长在用自己的思想影响着孩子的同时,替她做出着决定,但是她不知道这个孩子在班里因为帮助同学,因为管理活动而特别受大家的欢迎,她不知道孩子在付出中不断得到自我满足和成长。根据孩子的表达但不思考引导来简单粗暴地解决问题。
父亲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而这句话对于教育来说就是: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孩子,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赢,但有时也会。”文中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父亲挺身而出为黑人辩护,虽然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无罪,但陪审团还是判了汤姆有罪,且还招致真凶的威胁。“我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全都站了起来。我们周围,还有对面看台上,所有的黑人都纷纷起身肃立。塞克斯牧师的`说话声像泰勒法官的声音一样仿佛从远方飘来:‘琼露易丝小姐,站起来。你父亲就要走过来了。’”父亲用自己的行动教给了孩子正直与自己的坚定。在书里,从始至终都看到父亲表现出来的是理智和正义,对孩子的教育也是以身作则,作者小时候有这么好的一位父亲,点亮了作者的童年。
有人说:有些人的童年是用来治愈一生,而有些人的一生却用来治愈童年。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而童年则是这张白纸的底色,在社会压力如此大的情况下,如何陪伴孩子成长,是一个特别需要思考的问题。
回到这本书的最开始,查尔斯·兰姆说:“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看到这句话时,我的脑海中浮现的也是一句话:“老师,也曾经是孩子”有一位同在教育行业的朋友曾和我说:“我小学有一段时间数学总是学不好,就是不理解,而我现在特别能理解我们班数学困难的孩子,我想,我大概可以明白他们在哪个点不明白,又为什么总是出错。”她能坚持用恰当的方法带着后进生一起学习,当然她的理解与努力也能在学生的表现得到回答。每一位家长也曾是孩子,我们都曾是孩子,所以,我们也能学着理解孩子,再多一点耐心和方法,会让孩子有一个不一样的成长经历。
我想,我们不会仅仅只因为这一本书就会做出什么特别大的改变,但是我们确实在书中学到了很多。我的搭班巩老师说,要阅读,要让我们的班级变成书香的味道。或许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一起阅读,一起在书中学习,让自己不断成长,也和孩子一起成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5
知更鸟,书里解释它是一种只会唱歌给别人带来快乐而不会对人和作物带来任何伤害的鸟。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无法饶恕的罪过。
带着最初书名给我的好奇心,我都会刻意寻找着书里知更鸟的影子。读完整个小说,我才发现书中并没有知更鸟的身影,有的只是它所隐喻的善良和美好。你看不到它的身影,但它却是人们守护的最纯真的也是最后的良知和美好。
小说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阿拉巴马州一个梅科姆小镇发生的故事,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常年呆在屋里的神秘邻居“怪人拉德利”的故事;一条是白人阿蒂克斯替一个被控强迫白人女性的黑人小伙作辩护律师的故事。
两条主线里的受害者,就是知更鸟的化身。一个因精神失常而被常年关在屋里不见阳光,被大人们描述成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被称为“怪人拉德利”,小朋友们都对这个传说中的怪人感到十分的害怕;另一个热情淳朴、善良忠诚的黑人小伙汤姆,仅仅因为自己黑色的皮肤,而无端被白人姑娘控告强迫,最后被陪审团判处死刑。他们两个都因为无法自控的因素而不被社会大众所容忍,“知更鸟”并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有效保护与尊重。
而律师阿蒂克斯,就是坚定保护这些知更鸟而与社会的丑陋邪恶作斗争的一类人。身为白人,却懂得尊重黑人,对家里的黑人女仆给予了女主人的尊敬与教导孩子的权利。他作为律师,不分肤色,只为事实做辩护。在明知道可能无力扭转结局的情况下,依然奋力为了他的当事人、为了事实的真相而奔波劳碌,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和流言蜚语,坚持辩护到底。
这本书让我更加敬佩的是作者能够如此巧妙把很多主题融入到小说中,在书中你能看到教科书一样的家庭教育,一个伟大的父亲如何身体力行地教会自己的孩子如何面对别人的`诋毁而不恼怒,如何尊重你的对手,不去诋毁别人,而是深刻地理解和同情与自己处境不同的人。父亲教会了孩子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如何去做个谦虚的绅士,不恃才傲物,不去炫耀自己比别人强的能力,而是放下自己的优势,去做个简单善良沉静不咄咄逼人的人。在书中你能读到对平等、正义、纯真以及善良的倡导和深沉的赞美和呼唤。就像书中结尾处写到,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他们大多都是好人。
知更鸟是律师默默付出伸张人人平等的正义,是孩子内心深处纯洁善良的品性,是警察隐瞒真相保护怪人安宁的善良,是怪人挺身而出慷慨相救的勇敢,是人类心中无论种族与年龄最后仅存的美好品格。
愿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只知更鸟,或者说,重新变为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6
斯库特接下来的学习生活相比开学第一天并没有多大起色,她只觉得州政府白白浪费了好几英里长的作业纸和蜡笔,只为了让大家领悟群体动力学的真谛,真可谓用心良苦但是收效甚微。斯库特不理解所谓的「杜威十进分类系统」到底有什么用,杰姆是半杜威半责罚式教育的学生,他在个人发展和适应群体方面都没问题,而阿迪克斯和杰克叔叔都是在家学习长大的人,他们也都无所不知,那么她为什么要花这些时间在无聊沉闷的学校教育上呢。除了阿迪克斯说的,她没有选择之外,她只是想让自己的生活多一些乐趣而已。
好在暑假很快就到了,这意味着迪尔马上又要来了。正好斯库特偶然在拉德利家门口的橡树洞里发现了一些无人认领的物品,有一些小零食和硬币,等见到迪尔之后,大家还能商量下该拿这些东西怎么办。两天之后,迪尔自己坐火车来了。一见到小伙伴,迪尔就开始吹嘘自己在火车上的奇遇,什么见到了连体婴儿,帮着司机开了一段火车,他的爸爸是铁路公司总裁等等。斯库特和杰姆自然不会相信这些鬼话,拉着他要继续演去年没演完的故事,迪尔却说自己已经完全厌烦了。是啊,获得自由的第一天,三个孩子就腻了,真不知道该怎样熬过整个夏天,坚持玩了几项还算有意思的游戏之后,杰姆突发奇想,干脆大家来扮演拉德利家的人好了,既然事实已经证明,拉德利家没什么好怕的,那不如来找点乐子。于是斯库特扮演拉德利太太,唯一要做的就是从屋内走出来打扫前廊,迪尔扮演老拉德利先生,在人行道上踱来踱去,遇到有人跟他打招呼,就咳嗽一下表示回应,杰姆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怪人拉德利,他蹲在台阶上,不时发出尖叫和长号就行了。夏天一天天过去,角色也越来越丰满,孩子们不断往人物身上添加情节加以润色,很快一台完整的小话剧就成型了。
不过孩子们的把戏逃不出阿迪克斯的眼睛,一天他突然打断了孩子们的演出,质疑的问道,这出表演不会和拉德利家有关吧,三人都矢口否认,只是说这是些无聊的娱乐,不值一提。阿迪克斯收走了关键的演出道具剪刀,杰姆之前会用它来剪报纸,然后等迪尔在他面前路过时,学着怪人拉德利的样子,假装一把扎进迪尔的腿里。正好斯库特也想退出演出了,阿迪克斯生气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是,她之前在拉德利家门口听到了怪异的笑声。
于是暑假后面的时间,斯库特都在莫迪小姐家的前廊度过,杰姆和迪尔则把时间浪费在树屋里。莫迪小姐是斯库特的朋友,双方有着某种宽松的约定,斯库特可以在她家随意活动,只是不要弄坏她种的杜鹃花就行,另外她做的糕点堪称一绝,这可是极少数人才能品尝到的美味。一天黄昏时分,斯库特和莫迪小姐聊起了拉德利家,斯库特好奇地问,怪人拉德利是不是死了,莫迪小姐回答说,他还活着,他只是不愿意出门而已,镇上关于拉德利的事情四分之三是黑人的谣言,还有四分之一是长舌妇斯蒂芬妮的谎话。莫迪小姐还说,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些人,他们从来都只担心来世,而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别人家经历的事情,我们外人永远都无法明了。
三人组为了能见到怪人拉德利的真容想尽一切办法,并且付诸行动,在不断地尝试后,终于在某天晚上顺利潜入成功。结果却不幸遇到拉德利先生,三人组落荒而逃,身后也传来一声枪响,所幸无人受伤,但代价是杰姆的裤子挂在护栏网上不幸遇难。在之后面对父亲的追问时,小伙伴急中生智才躲过一劫。
这些大人生活中的插曲确实是孩子们生活的主题,成年人总是奇怪孩子们的探究心为什么会这么重,为什么那些看上去微不足道实际上也如此的事情,就值得他们每日每日的琢磨,而且还乐此不疲。其实道理很简单,孩子们在探索身处的环境和人的同时,也是在发展自己的独立人格,他们通过探索外界的方式来认识自己的内心。这是一种主动的学习过程,孩子们能从中收获快乐与满足感,学会接受成功和失败,这正是他们那个年纪里最重要的事情。是相信别人的话语还是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以后如何处理面对和自己相关的各种问题,家长在其中能给到孩子帮助的,就是相信他们能在正确的范围内去自由做主,同时能在他们逾矩之时,带着他们安全回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7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不过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做人做事的原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本该无罪释放却被关进监狱的人,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影响周围人该如何看待世人世事,到最后,告诉孩子“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好人。”纵观整部书,我感觉里面多处展现着人性的真善美,其中有很多是靠芬奇先生的唤醒而来的。
有一次,阿蒂克斯·芬奇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那一类善良、无辜的'黑人,他们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他曾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正因为他的行动,多多少少影响了法官和评审团,他们从内心开始对种族歧视有了丝丝撼动;也让黑人汤姆的遗孀海伦受到白人雇主林克·迪思先生的保护,不再受尤厄尔先生的侮辱和猥亵;更让儿子杰姆发自内心的明白人人平等的真正含义。
也正因为阿蒂克斯·芬奇平等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才会有了把杰姆和斯库特拉扯大的卡波妮,她是一个黑人保姆,却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她会教孩子识字,教孩子礼仪,当斯库特带同学回家吃饭,她嘲笑同学吃饭的样子时,而遭到卡波妮的一顿训斥,卡波妮告诉她该如何把同学当成客人。卡波妮在阿蒂克斯家生活多年,谁能不说这也是受男主人的思想熏陶呢?
从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在小孩的眼里是一种神秘、可怕的存在。而这种神秘与可怕的观感,一部分来自小镇上大人们有板有眼的”谣言“,另一部分则来自小孩们天马行空的想象。阿蒂克斯教育孩子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在斯库特与哥哥每天都要经过怪人家门口去往学校的过程中,在几个小孩聚在一起商议如何见到他、如何让他出门的计划中,他们收获了来自怪人放在树洞中的礼物--口香糖,坏了的怀表,亦或是两个硬币,最后拉德利甚至成了兄妹俩的救命恩人。同样,杜博斯太太也是如此,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老女人,强迫杰姆去给她念书,阿蒂克斯说“不要让杜博斯太太影响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兄妹俩最终也学会了宽容和忍耐。
阿蒂克斯在伤害子女的凶手被杀了之后与泰特法官有一段争执:“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阿蒂克斯坚持的原则是“如果我自己做不到,那我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教育原则。虽然“放养”,但是“教养”,言传与身教兼具。穷其一生,他一直步履蹒跚执着前行,在自己的坚持、挣扎中,向子女传递着自己的价值观,一切都将孩子内心的真善美种子唤醒。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思贝尔斯就在其专著《什么是教育》中做了一组形象的比喻。也许唤醒一个人的心灵能量与人格理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又不是不可能的事,套用书中一句话——“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坚守自己内心的原则,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做应该做的事,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怀着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让一切皆有可能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8
世界上仍然有像阿迪克斯这般敬畏生命的人,只要他存在,他就是一束光,而这束光足以照亮他身边每一个善良的,有良知的人,比如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崔永元,生而为人,按照一套准则来,要表里如一,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件事,阿迪克斯说,我不希望我在家里表现得和外面不一样。
这句话同样令我思考了很久,曾几何时,我把光芒四射的自己,激情满满的自己,善良温柔的自己投射到人群里,而把自己的疲弱无力,聒噪愤怒,刻薄小气展现给家人,外界对于此评价是情商不高,而我觉得不是,这是一种自我伪装,是不面对真实的自己。
如何要做到规律化,就是你想成为哪种人,你就尽力这样塑造自己,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表里如一,不要勉强,苛求,伪装,这样是痛苦的。
后来,我深入自己的内心,直面自己的痛苦以后,我奉行单一标准,我对外人如何,对家人就如何,我对外宽让,对家人也如此,我对外界善良包容,我对家人也是要耐心满满,自从做到这些,家庭和外界达到平衡,不用刻意去迎合谁,甚至可以远离人群,也没有分裂和焦虑。
从拉得利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我不需要再在任何人的身上找存在的意义,我试着独处对话,但不属于刻意去封闭,而是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就做一个怎样的人,既然我不想和人群打交道,不想和别人说家长里短,我就对外界宣告了,我从此不需要多余的交际,很神奇的是,大家都理解了我的特立独行,原谅了我性子里的薄凉,从此以后我再不需要和谁抱怨我的日常,没得抱怨,我已经自行填补了一切,这种感觉真是好,茕茕孑立同样超越孤独,我已不需要再逃避什么。
昨天和一个小姑娘聊天,她说不想结婚,我说人的精神追求高于一切,如果你觉得自己精神丰富,那么婚姻对于你来说就不是必需品,你不需要去依附谁,从谁身上发掘自己的意义,如此就好,做好自己。
另一个宝妈反驳我,女人是一定要结婚的,也一定要生孩子,不然就是不完整,如果是以前,我肯定是附和,要么附和,要么就是反驳,以前的我就是认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总只能选取一端,而现在我则是充满善意对她说,也许是每个人所要的不同,你觉得幸福就好。
是啊,我不再带有偏见,不再觉得女人需要婚姻就是附庸,也不再觉得不需要婚姻的人就是薄情,不是每一个人都是从流水线里出来的,拥有一模一样的心性的产品,人和人是不同的,人与人之间想要的`都不一样,我们只能做好自己,也不要妄图用道理去说服别人,因为你不是她,你不懂她的经历,她的需要,她的恐惧,你只能以自己为出发点。
夏虫不可语冰,我亦如此。
书中全文都离不开“偏见”二字,生活中也一样,我觉得好,你觉得不好,我就要说服你,我就要打击你,甚至我会怀疑你的人品,如此这般,不论是婚姻,事业,抑或职业,总是逃离不开人们的偏见。
我该如何面对偏见呢?我告诉自己,大家都不容易,你尽可能彬彬有礼,不害人就好,你有自己做不完的事,为何还要把眼光放在议论别人的长短是非上。
其实我想说,我想成为阿迪克斯这样的人,这样的长辈,我完善自己以后,再正确地引导我的孩子,让他们学会一往无前。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人从出生到死,其实中间的过程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失去了什么,别人没说,我思忖了很久,我从懵懂地探索这个世界,到适应这个社会,失去了童真,善良,个性,安全感,痛觉,学到了敷衍,合群,打交道,追求,变通,圆融等等。
其实是一边得到,一边失去。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写得很好,我与自己做了人生探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9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0
《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是老师推荐要看的,起初我也不想看,但到后来看同学们课间都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也控制不住这本书的好奇,也就买回来看看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哈珀·李,是一个美国作家。1960年她发表她一生中的长篇小说《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令她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在这本书中,我喜欢上了一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本书主要讲了尤厄尔、伯里斯、阿蒂克斯、卡罗琳等几个家庭的教育方式。
我还是比较喜欢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家长们比较理解孩子,给他充分的空间和自由,不像一些家长只知道让他们的孩子学习,给他们施加了很多压力。而阿蒂克斯家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他们做的`比较成功的。
比如说我,前几年我妈和我爸都特别重视成绩,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几乎都喘不过气儿来,但是最近他们变化很大,也给了我放松的时间,有些时候会和我们探讨怎样学习,最近成绩也提高了一点,他们现在经常夸奖我,鼓励我,让我变得更加有自信。我相信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的。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让我学到了现在以及将来怎么做,更让我体会到了做父母的辛苦,让我更孝顺他们,也让我更理解将来我自己的孩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1
对于思想不安分的来说,书和电影我更喜欢看电影。刚拿到这本书,而且又是这么厚的书时,我愁的睡不着觉,后来偶然间发现了这本书拍成了一部电影,于是用浏览器看了一遍,又结合了书中的某些片段写出了这篇读后感。
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段话是:“街坊邻居之间,要是谁家里死了人,大家会送去吃的,谁家里有人生病,大家会送上鲜花,遇到上不大不小的事情,大家会送一些小礼物。”这句话听上去没什么,但却蕴含了很深的内容,梅岗镇本事一个和谐、安宁的小镇,但是却受到了美国大背景下的.各种歧视,期其中包括种族歧视、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书中刻画了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不公,而与此同时主人公没有人云亦云,没有麻木冷漠,他有自己的原则,能按自己的理解去做人和做事。
阿迪克斯是一位出色的律师,妻子早亡,他既要工作又要照顾两个孩子,作为一名律师,在梅岗镇给一名被冤屈的黑人辩解,说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话,但在当时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的,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为此他受到了一些人的打击,甚至连孩子都受到了牵连,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与此同时他也赢得了黑人和大部分白人的尊重,他用自己的言行去教会孩子们怎样辨别社会上的真善美和假恶丑,从孩子的角度告诉我们,在成长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是是非非,而结尾告诉我们,boo并非是恐怖的怪人,而他却只是书中的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2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3
这是一本无关爱情,而是有关教育的书,也算是第一本我读完的没有爱情只有对孩子教育的书籍,其中没有大谈阔谈什么爱呀,教育呀,你应该怎么样呀,而就是一位父亲言传身教,身正为范,默默对两个孩子进行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还贯穿了美国社会上白人对黑人的一个歧视问题,以及对社会公正的反思、大众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舆论的荒谬性的讽刺与揭露。
故事主要是以“我”(斯库特)口吻进行阐述,主要采取的是一个倒叙的写作手法,开篇写到哥哥杰姆胳膊肘受伤骨折,这既是开头,也是结尾的内容。而在结尾处,贯穿全文的一个神秘人物尤厄尔家的人终于揭开了面纱。许多年后,“我”,杰姆,以及每个暑假都会来梅科姆镇的迪尔,一起回忆着当初玩耍把怪人拉德利引出来的游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一名律师,父亲的弟弟是波士顿学医的医生,父亲的姐妹是亚力山德拉(文章描述是嫁给了一个沉默寡言,满脑子只只想着钓鱼的.男人),母亲在“我”两岁时去世,家里有做饭的卡波妮,可怕的杜博斯太太(虽然因为哥哥的愤怒,把她花园里的花摧残掉了,惩罚哥哥每天去给她讲故事,最后在病痛的折磨中死去)。以及教育的不平等、对教育的不重视、穷苦家庭受教育的问题和态度在学校里展示出来。如班上的同学,如沃尔特.坎宁安,巴里斯.尤厄尔。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阿迪克斯.芬奇为黑人辩解的法庭上,眼看一切证据确凿,即将胜利,最后却还是没能赢。这对当时的在座听的孩子们的心灵造成了打击,让他们怀疑起公正和法庭的权威,为此孩子们苦恼了许久......也直击读者的心灵,反思这不公平的世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4
阿蒂克斯无疑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睿智,冷静,并且始终保持一种宁静平和的态度来处理事情。阿蒂克斯有自己的坚持,并且很注重用自己的行动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一个榜样,阿蒂克斯是一个真正的绅士 而在他的影响下,一双儿女也很善于思考 问题,并且,他们明显有很好的品质 :懂礼,能够站在他人角度上考虑,正直……
这本书其实很适合当做家庭教育的一个读本,?阿蒂克斯难能可贵的是,他没有以一个成年人的立场去高高在上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从他和斯库特的交谈中,我们很难找出那种敷衍的感觉 ,孩子求知欲是很强的,有的时候会让大人们无从开口回答,但是阿蒂克斯始终在想办法以一个最好的切入点来为他们的.孩子解惑。
该书虽然是以孩子的口吻来讲述的 但是涉及的内容却很全面。社交、人性、种族歧视、家庭教育……从一个小事件看一个社会的缩影有时候更能直击人心,我们很容易便能从书中找出自己生活中的影子,比如阿瑟先生,亚历山德拉姑姑,雷切尔小姐他们,我们很容易从他们联想到自己身边的某个人,陌生的故事却可以给人一种真实的体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很容易,全在人一念之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5
美国国会图书馆做过一个调查:哪本书曾给过你人生影响?排名第一的是《圣经》,第二竟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奥巴马曾这样评价这本书:她通过孩子不会堕落的眼睛,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美好与复杂。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这部小说以一个九岁小女孩的口吻和视角,为我们一层一层地铺开她所生活的世界:小到学校、街区、家庭,大到他们生活的时代——经济大危机下的美国南方小城镇。
这部小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小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好奇,第二部分是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打官司的故事,第三部分是庭审结束后,怪人拉德利救人的故事。
知更鸟的意向是指什么呢?
阿迪克斯是这样为孩子们解释的:“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
因此,知更鸟代表着天真善良,代表着美好的东西。它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在那里唱歌,将美好的歌声贡献给人们,并带来欢乐。
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在本书中,黑人汤姆是一只知更鸟。他善良,没做任何坏事。他不遗余力帮助白人姑娘马耶拉,最终被她诬陷并失去了生命。杀死他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
阿迪克斯被指派为汤姆的辩护律师,他因此惹上麻烦,两个孩子被同学嘲笑,被镇上的人们白眼,还遭到坏人的追杀。但阿迪克斯勇敢地为正义而辩,以身作则,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位出色的父亲。
邻居怪人拉德利也是一只知更鸟。他被迫独处黑暗,但并未丧失良知,心里也未扭曲。多少年来,小镇上的人们将他视为怪物,多少的流言蜚语因此产生。
但拉德利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黑暗里,他悄悄为逃跑的哥哥折叠好被铁丝网挂坏的裤子;在树洞里藏好给兄妹俩的礼物;当他发现兄妹俩深夜遭到马耶拉父亲凶残的追杀的时候,苍白无力的他却勇敢地救下了兄妹俩。面对这一突发事件,警长和阿迪克斯用不一样的正义,守护住这只知更鸟。
书中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因此,停止我们随意的评判吧。书中的姑姑并未了解事情的始末,却多次试图用她的偏见桎梏住兄妹俩。文中的老太婆,看起来不卫生孤僻刻薄,还故意惩罚哥哥,其实是她在与病痛作斗争并帮助哥哥坚强地迎接未来的风暴。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彬彬有礼、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
书中的父亲阿迪克斯,堪称为完美的父亲。庭审的时候,阿迪克斯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想想我们自己,是否时常会为了某些需要,融入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
我们是否都成为过这样的人:虽然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是什么样的教育抹杀了想象?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是什么信念让社会诚信缺失?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记住:我们永远不要轻易去评价一个人,你不是他,不知他心中的苦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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