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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更新时间:2024-08-01 13: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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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疯羊血顶儿》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维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分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即反响过来本人如今的处境很风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辰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本人原本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端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分,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玉石俱焚,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本人的平安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英勇,他勇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作战役;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分,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宏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本人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分他想尽了方法,很屡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质量也值得我们学习!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2

  一看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入书中狼与羊的世界。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他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看了《疯羊血顶儿》,真是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搏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嘛!直到看了血顶儿这样做的原因,我心里不禁感动起来: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一种,而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为了帮妈妈报仇雪恨;而看到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了“内部战争”,罪名却是落在血顶儿头上时,我忿忿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奥古斯盘羊群不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救了整个盘羊群。我认为,血顶儿虽然看似没有为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但是,他的精神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历史上辉煌的一笔。虽然狼吃羊,天经地义,整个食物链无法颠倒,可是,假如说当时所有的羊团结一致,哪怕当中没有疯羊,哪怕所有的羊角都盘成圆圈,那羊群应该也不会就这样懦弱下去吧。而他们,把希望放在一个人的身上,最后,肯定也不会“转败为胜”。

  书中狼与羊的世界,就像是现实中的社会。社会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和所有人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明天;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但是也要适当听取别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3

  书,是我的好朋友。书,能帮我打开知识的大门,通往知识的殿堂;书,能给我提供一个老师,教给我知识;书,是一叶扁舟,能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和往常一样,捧起我的电子书,看我昨天才买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它那动人的情节,吸引着我,让我欲罢不能。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刚刚出生就遭到一只黑母狼的攻击,把它的母亲给杀死了,它的母亲死的时候还把一片红色的血洒在了它的'额头上。之后,它一直觉得有一片光晕在他额头上,就把它的角每日每夜插在了电击石的中间,改变了它们从古至今的盘羊的角的形状,变成了禾杈状,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

  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

  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如果不是羊群的自私,血顶儿就不会死,甚至可以把黑母狼置于死地,这让我学到了做人不能背弃信义,要信守诺言。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

  奥古斯盘羊取名的方式挺简单,它们取名根据四种来源,我们的主角血顶儿的取名来自第四种——围绕出生前后刚巧发生的大事。是的,大事,值得铭记的大事。血顶儿这名字本身就带着血泪的悲苦,沾着一丝凶兆。

  血顶儿的母亲猴戏在八月前的一个清晨来到一块背风的石旮旯后,将一堆干草铺在身下,在这里,它将迎接一个新生命的降临。有句话说“适者生存”,盘羊一族适应了这种在食物链低端的困境,母盘羊的分娩期很短,刚出生的小羊羔只需几分钟就能站立,并与妈妈一起飞奔。这小羊羔站立起来的短短几分钟放在平时还真微不足道,然而猴戏才生下血顶儿,血腥味就吸引了一匹母狼,羊群受惊,谁也顾不上这对母子,跟着头羊就跑开了。

  猴戏焦急的催促着小羊羔,可血顶儿还小,它晃晃悠悠的走了几步,身子一斜,又跌了回去。眼看着母狼已经到了小羊跟前,就要一口咬断它的脖颈,猴戏一下挡在血顶儿前面,猴戏面对着母狼身子颤了颤,羊对狼的恐惧在心底升起可伟大的母性使它坚定地挡在血顶儿前,伟大母亲猴戏用自己的生命为血顶儿争取了宝贵的两分钟。“嘣”猴戏的.血管被扯断了,一片血浆飞溅到了小羊羔的额头上,也许是母子间神奇的心灵感应吧,血顶儿颤抖的小腿被灌注了一股力量,它撒开四蹄跑进灌木丛,猴戏也欣慰的闭上了眼。这就是母爱伟大的体现之处吧,在母爱的支持下,猴戏克服了对狼的畏惧,使得自己的小羔羊获救。

  就这样,母羊猴戏的小羔羊侥幸狼口逃生,活了下来。因为它一出世额上就涂了一块母亲的血就取名叫血顶儿。

  血顶儿和别的羊不一样,它讨厌懦弱的公羊,它改变角的形状,它自学如何击退天敌,它想改变现状,想改变羊的命运!可它被当成了疯子!它被羊群排挤!整个羊群和人的社会有什么不一样?当一个人的作为违反常理时,整个人群都会冷落他,而如果他闯出了一番天地,又会有形形色色的人去阿谀奉承,无论是哪种动物,都是虚伪的,都有一副恶心的嘴脸,连自诩智商高的人类也不例外,反而将“虚伪”二字体现的淋漓尽致!

  血顶儿是个孤儿,再加上其他羊都认为它疯了,血顶儿便更孤苦伶仃了。一次血顶儿不知怎么陷入了沼泽,它大声呼救却无羊理会,直到傍晚,羊群吃饱了也玩够了,打道回府时才听到了血顶儿微弱的呼救声。人不也这样?陷入了困境,有几个真心相助?不都笑着安慰,却在背地里磨刀霍霍,随时准备再补上一刀,好落井下石。

  自从血顶儿在小溪边击退了母狼,羊群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小母羊向它示好,小公羊模仿它改变角的形状,但头羊绕花鼎不允许,它认为这是疯子的做法,它警告年轻的小羊离血顶儿远些,于是血顶儿又形单影只了。

  哦,绕花鼎,你是一头固执死板的羊,你认为狼吃羊天经地义,的确,可那是因为羊太过于弱小;血顶儿想变得强大,你却认为这是疯子的行为;血顶儿杀了小狼,母狼寻仇,残忍地杀害了刚出生的小羊羔,你为了避难,将血顶儿扔下,带领羊群离开;血顶儿为羊群挺身而出,将母狼逼进了小石山,它累极了,把后背留给了羊群,可你们却在它熟睡之时离去,让母狼有机可乘,最终,羊还是难逃狼口……但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一头称职的头羊,有时候为了群体的利益,只能牺牲小我了。

  一开始,我还为血顶儿的遭遇不平,但我又想到中华几千年来的改朝换代,不都是帝王昏庸无能,让邻国有机可乘,逼农名起义反抗,最后,一代王朝陨落。书中后面一段这样讲:有天黄昏羊群在从牧场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一窝狼崽,而母狼也恰巧出去了,小狼跟在羊群后面谩骂嘲笑,羊们都像聋了,闷着头向前走,充分体现了羊善于忍耐的传统美德。忍耐?美德?我只觉得讽刺不已。

  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我在心底吼着。纵使你们的反抗徒劳无功,反抗只会加速自己的死亡么……历史的长流自顾自的向前流,血顶儿的出现只是它微不足道翻起的一朵浪花,而后,拍在礁石上,没有痕迹……那我们的存在是为了什么,规则不是用来打破的么,历史不是用来改变的么?

  愿意么,你愿意么?有个声音在这样问我。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5

  假期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关于无私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血顶儿出生时看到母亲被黑母狼咬死的故事,而其他公羊则四处逃跑。为了救它,她妈妈把她的血喷到了它的头上。为了为母亲报仇,它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里,不时练习自己的技能。最后,它把角磨成两个尖锐笔直的尖角。它开始为母亲报仇。它用尖角杀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刺伤了母狼。母狼很生气。受伤后,他试图报复。最后,他趁血顶儿睡觉,咬了脖子。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所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孩子的爱就是无微不至的:给你夹菜、送伞、盖被子只是小事,却写下了母爱的本质。

  我突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读过的书:汶川地震后,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救出了许多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道,其他人发现了一个似乎是居民区中心的地方。在一片废墟中,他们发现了两个人,一个死了很长时间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腰帮孩子挡住了掉下来的水泥板。她周围的手机上有一条未发送的短信:孩子,你必须坚强地生活!看到这一点,我不禁泪流满面。是的,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的;母爱浩瀚如海。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孩子尽最大努力,甚至龙潭虎穴也会为孩子前进!

  但有些孩子在祝福中不知道祝福,和妈妈顶嘴争吵,你没有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加了几根银丝;妈妈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皱纹

  妈妈给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妈妈下班后帮她捶背!为妈妈多做一些我能做的事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6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7

  就我个人而言,对动物小说还是比较青睐的。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或许是迷上了书中描述那如人一般的动物心理与行为吧!于是我开始广泛阅读动物小说,其中就有那震憾我心的《疯羊血顶儿》。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狼和一群盘羊的故事来写。一只盘羊血顶儿因母亲被狼杀害,而设法将角扳直,并找机会杀了那只狼的孩子。最后在与狼决战之时被羊群以及自己最爱的羊背叛,惨死山谷,而背叛的原因,则是狼以杀死许多羊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叹生活之残酷,因为羊与狼的关系,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没错,世界上虽没有绝对的强大,但我们是否想过,生活其实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它属于它自己,这便是生活的法则。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即使长生不老药研制出来,但这药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全人类的`认可吗?不置可否,人永远不死,地球又如何能让日益剧增不减的人类生存?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鸭鱼肉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回到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8

  眼前的一幕激起了我心中的那团怒火,今天终于可以为妈妈报仇了,我拼了命地向那匹母狼奔去,追上它了,我瞄准它的屁股,想用力捅它一下,可是狡猾的母狼竟用它抓到的小香樟猛拍在我的脚上,我闪了个趔趄,险些跌倒,幸好我手脚灵活。

  绕花鼎朝我叫了数声,在说:”算了吧,别跟自己过不去,羊根本不是狼的'对手。“我当耳边风,继续追赶母狼,我很快有追赶上了,和母狼大战了三百回合,母狼一直扑在我背上,我后脚用力地跳啊跳,想把母狼从背后甩下来,母狼终于支撑不住了,”咕咚“从我背上掉了下来,母狼四爪一落地,又想再次跳到我背上,幸好我机灵,转过身来用角抵住狼爪。

  母狼拿着小香獐逃走了,母狼逃走后我也跪倒在地,实在太累了,体力消耗到了极限。

  过了许多天,我杀死了母狼的三个孩子,让我极为痛快,因此事我和母狼有大战一场,我在战斗中取胜了,可惜让杀母仇人逃走了,不过我成了羊族的英雄,我大喊道:”我是英雄,羊族的英雄!“

  ”涛涛怎么了。“妈妈把我推醒了,我一看周围,原来刚才是做梦呀,哎,要是真的该有多好啊,这样我就可以保护需要保护的人了,就可以让他们不受到伤害了,我会努力的!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9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 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 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 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 是啊!在平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 啊! 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0

  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动物小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对书中描述的动物心理和行为着迷了!于是我开始广泛阅读动物小说,包括《疯羊血顶儿》,震撼了我的心。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狼和一群盘羊的故事写。一只盘羊血顶儿试图拉直角落,找机会杀死狼的孩子,因为他的母亲被狼杀死了。最后,在与狼的决战中,他被羊和他最喜欢的羊背叛,死在山谷里。背叛的原因是狼杀死了许多羊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叹生活的残酷,因为羊与狼的关系总是弱与强的`关系。狼能杀羊吗?羊呢?羊似乎被狼主宰了。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自己的滑行轨道,没有羊能改变。“是的,虽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力量,但我们有没有想过,生活不属于这个世界,它属于它自己,这就是生活的规律。没有详细的生活框架,它只有一条巨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你的命运,但你不能改变你的生活。即使开发了长生不老药,这种药能得到社会的支持,得到全人类的认可吗?不置可否,人永远不会死,地球怎么能让人类生存越来越多?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不也吃鸡鸭鱼吗?正如《武林外传》所说:“人本身就是食物链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回到不幸的血顶,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不能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它最终杀死了狼,赢了,它能做什么呢?并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一样。弱肉强食,这是天性啊!虽然血顶不愿表现出软弱,但羊群很弱,所以我们必须遵守生活规则,才能让种族繁殖。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1

  在奥古斯盘羊群中,一只小羊刚出生就亲眼目睹了母亲死在黑母狼的口下,鲜血溅到了它的额头上,由此得名血顶儿。于是心中燃起复仇之火,日复一日地把自己的角插到石缝中强行改变原来盘羊的弯角形状,变成了禾杈状的尖利形,直到一天杀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这也招来了黑母狼对羊群的疯狂报复,它杀戮羊崽而又不吃,违反了大自然规则。在巨大的压力下,羊群不得不抛弃血顶儿。

  血顶儿是疯狂的':以弱抗强,羊杀狼;血顶儿是勇猛的:不畏凶残,勇于抗拒恶势力;血顶儿是可悲的:违反自然规则,被集体的背叛。血顶儿最后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2

  上个星期,我读了《疯羊血顶儿》一书,收获很多,下面是我的2点收获。、

  先这本《疯羊雪顶儿》里面故事很多,有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等,个个都很吸引人。我来说说雪崩吧!是这样的:有一头叫艾蒂的牦牛跟着儿子花面崽上日曲卡雪峰,刚到半山腰,老天爷就刮起了暴风雪,冻得花面崽和牦牛艾蒂直打冷战。这时山上落下了一颗颗冰雹。哦!原来是仁慈的'日曲卡雪峰在警告它们离开这座雪峰。它们正要离开,花面崽忽然从高达6米的山峰上滚落下来。艾蒂大叫,冲下山峰想去救儿子,但已经来不及了。这时天上的冰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越来越硬。一会儿工夫,一堆堆的落了下来,掩盖了小路,掩盖了花面崽,把整座山峰变成了白茫茫一片。

  其次是读了这本书让我领略了动物之间互助互爱的精神,我们小朋友在学习中,也应该互助互爱。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3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4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收的觉得,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击了残暴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心,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宁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以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役清楚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缘由,心里不由一阵打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本人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本人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自觉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仗义执言

  故事的结局照旧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动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遭到追杀,由于血顶儿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击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终身都为了复仇而奔走,被羊群讪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本人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屡次幸运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5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疯羊血顶儿》的沈石溪书,分为三个故事。读了这本书的第三个故事——疯羊血顶儿后,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羊刚出生的时候,碰巧遇到了一只黑母狼。结果,母羊为了保护羊而牺牲了。看到这一幕,血顶儿决心为母羊报仇,于是长大后把角磨成尖角,以便对付母狼。结果,没想到会有羊模仿它,把角磨成直角和尖角,然后杀死许多强壮的羊。血顶儿所在羊群的头羊绕着花鼎认为血顶儿是一只疯羊,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只疯羊,黑母狼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斗。第一次诱惑黑母狼,结果失败了,他不得不想出与黑母狼同归于尽的'方法。一步,两步,三步......血顶儿离大峡谷狭窄的小道越来越近了!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第一个大转弯:不知怎么的,血顶儿把黑母狼堵在了对面的山谷里。围观的羊自然也多了起来。血顶儿觉得有羊给它放哨,便安心睡着了。第二天早上,事情又发生了第二个大转弯:当黑母狼醒来时,他看到血顶儿还在睡觉,旁边的羊不见了,黑母狼把血顶儿扔下了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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