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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4-06-14 08: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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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1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童年》。《童年》主要是写: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从小就不在阿里克谢的身边,后来是外祖母来照顾阿廖沙。不久,他便上学了,他有两个表哥,都叫萨莎,米哈伊尔舅舅的萨莎跟他一起去上学,萨莎才上了几天课,就逃学了。后来,母亲又结婚了,但是因为继父赌博,他们家很快破产了,阿廖沙念完三年级之后,母亲去世了,阿廖沙从此没有再读书。外祖父成为了乞丐,并且疯了,他也从此成了一个流浪儿……

  我看到一半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我看到阿廖沙早年丧父的地方,就会唉声叹气,那时候的生活可真让人觉得悲惨啊!我勉强继续看下去,我越看越伤心,终于,我看完了。我看到阿廖沙学习那么好,却因为穷买不起书时,学校因而要开除他,幸亏主教将他留下来了。阿廖沙的双亲死后,阿廖沙只好自己养活自己和外祖母,你想想,他只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呀,要靠捡垃圾生存,还要照顾外祖母。我们现在过这么好的日子,有吃有喝有穿,怎能不好好珍惜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多读书,才能养活自己。文中的.主角阿廖沙的悲惨生活让我感到可悲,但阿廖沙照顾奶奶的心又使我感动。

读后感2

  《莫莉的晚餐》是一本好看的图画书。它是描述一只黑色斑纹的小白猫莫莉,一整天都在农场上玩。当夜晚来临,她又饿,离家又远,它火速的赶回家,一路上经过羊。牛。猪仔等动物的处所,他们都正在快乐的享用晚餐,使莫莉觉得更饿了,但莫莉并没有放弃仍然继续往前跑,最后她终于吃到了美味的晚餐。

  我最喜欢这本书最后的结果,当莫利诱饿又渴回到厨房,莫莉闻到一阵香喷喷的'味道,她看到地板上有一盘鱼和一盘牛奶,她满足的发出喵喵声,也满足的吃着她最喜欢的鱼和香浓的牛奶,这样的结果让我觉得很幸福,会让我想起温暖的家,每当我肚子饿的时候,妈妈总会煮好香喷喷的饭菜,我想我可以了解莫丽那满足的感觉。

  这本书也让我学习做事不要半途而废,要像故事中的莫莉,没有放弃一直作下去,最后一定会成功的!

读后感3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读后感4

  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她妈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我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将心比心》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姜桂华陪着患病的母亲去医院输液。

  有一天,姜桂华陪着患病的母亲去输液。年轻的护士为姜桂华的母亲扎了两针也没有扎进血管里,眼见针眼处鼓起了青包。只见姜桂华的`母亲轻轻得对护士说:“不要紧,再来一次。”第三次果然成功了。那位护士告诉姜桂华和姜桂华的母亲说她是来实习的,这是她第一次给别人扎针。护士说完就给姜桂华的母亲道了谦。姜桂华的母亲对护士说:“这是我的女儿,和你差不多大小,正在医科大学读书,他也将面对自己的第一个患者,我真希望他给患者第一次扎针的时候也能得到患者的宽容和鼓励。”姜桂华听了她母亲的话,姜桂华的心里充满了温暖与幸福。

  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姜桂华的母亲的宽容这个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去学习姜桂华的母亲的这个品质。

读后感6

  连书都没读完,就写读后感,简直可耻。不过,先占坑吧。

  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一段节选在耶鲁的公开课《文学理论导论》里被提到。看之前浏览了下豆瓣评论,虽然评分8。1,但总体感觉是本在国内相对冷门并且被普遍反应晦涩的书。瞅了眼国外评价,国外小朋友似乎也觉得比较啰嗦,读不下去。

  我走马观花地看了前5章外加最后7章。看的时候就觉察到,这本书不是我今天下去可以静心去读的类型。但文中有大量主人公内心感受的描绘,更像是作者透过主人公在描述他对这个世界的'一些哲学思考,就这一点来说,还是挺吸引我在未来某个能安心阅读的时刻,去好好品味的。

  就目前来说,书中主角斯特瑞塞奉任务前去巴黎带回乐不思蜀的查德,反而沉迷于巴黎不愿归去的一系列心理变化,还真和自己来英国这两年多的很多感受颇为类似。不同的是,在留下与归去之间,我的心情更加矛盾。巴黎对于主角是日益深厚的吸引力,而英国文化与在英国生活,一方面强烈吸引着我,另一方面又强烈被我的内心排斥着。这或许是因为主角是美国人,虽然有着不同于欧洲的文化背景,但同时也有着很多共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基础。而欧洲文化对我来说,是完全新奇的,格格不入的。

  我不认为融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是可以靠交很多当地的朋友或是熟知他们的风俗习惯就可以完成的。融入一个文化,与我而言,是对它世界观价值观的理解、认同与接受,而我始终做不到接受,所以总有种住在这里却从未生活在这里的隔离感。或许以后,我也可以写本关于《归去来》的书。

读后感7

  很喜欢巴金这位作家,读过他的《激流三部曲》,他在写作《家春秋》时还不满30岁,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有增添不少。最近,我刚刚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跌宕,书中很多的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比较深刻:

  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故事的选择。五四时期,长篇小说并不多,匕首,投枪比较多,而巴金的《家春秋》,却似徐锡麟怀抱的炸弹,不断地投向旧世界的人群。选择多少人物?选择怎样的人物?选择怎样的冲突?情节?年轻的巴金,用一个大家庭的兴衰,用新世界和旧世界的冲突,用年轻人的决裂和幻灭,为不同的人指出了不同的道路,文学是救国的,是治病的,洋洋洒洒三卷俊文,虽比不得《红楼梦》,却可作为我们回忆五四时期人们的生活和写作特点的良好教材,特别是出自一个年轻人的笔下,尤为可贵。(你可以从里面截出秋的)

  关于人物。粗分一下,男人女人。从思想性和道德性来看,巴金比较同情女人。从三兄弟的眼睛里面,除了那几个姨太太以外,都是好女人,特别是自己亲属,这也难怪,感情发挥作用。围绕着觉新的几个表妹,表姐,老婆,丫环,宛如大观园里面的金钗们,让人怜爱。一时间,被善良的女人们包围了,让男读者们垂涎欲滴,乐不思蜀。恨不能冲进小说,替代觉新的交色扮演,好好的享受那几段错过的缘分。

  而周伯通们,郑国光们,克明们的描写,在巴金自己的嘴里说,是重点刻画的人物,是对立面,他们的角色,并非无足重轻,正是这些人决定了人物的命运,通过巴金的笔,一个个面目可憎,死守礼教的“坏男人”们,用他们的手段撕扯着读者的心理,这种折磨,才令人印象深刻。

  篇三:巴金《秋》读后感

  巴金的《秋》是对旧的、封建大家族的深刻揭露。在这种封建大家族中,大家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大部分人都不学无术、游手好闲、道德败坏、自私到了极点,特别是那些老反动们。他们自己道德败坏,却恬不知耻,压制年轻人,几十年轻人的.幸福乃至生命,折磨年轻人,毒害他们,使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中毒日深。等到当年的青年到了而立之年、不惑之年之时,他们也早已被迷失了本性,又变成了老反动,又反过来压制摧残自己的下一代。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这样一代复一代地重复着这令人发指的悲剧。这不是具体某个人、某些人、甚至一代人或几代人的错,而是整个制度的错,是整个罪恶的封建社会伦理制度的恶果。那些置身基中的人,即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他们在那种社会中成长,他们所见到的,听到的,都是那腐朽社会的各种现象,而这些现象作用于他们的大脑,他们自然就形成了关于那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动,规范自己的行动,评价自己的行动。他们不知道是自己和亲人一起毁了自己的幸福,也不知道自己自己和亲人一起又埋葬了亲人的幸福。他们并不明白这一切,似乎也根本没有为此而感到过痛苦,因为那些封建伦理支撑着他们,使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过错,也许这就是精神的力量了,人也许是因为有精神才存活于世的,没有了精神也就没有了生命的意义。至于人们的躯体,只不过是人的精神的载体,人的肉体上的痛苦,永远也没有来精神上的伤害严重,肉体上的痛苦是短暂的,而精神上的痛苦则是长久的、重复的,可以一直延续到人最终的毁灭。

  几十代人、几百代人都那样平静地生活过去了,为什么到了近代,到了二十年代前半叶那几代人的时候,这种生活却以为继了呢?原因在于此前人们心目中,所有人的生活都是一样的,没有谁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也没有人想要换一种活法看看怎么样。因为现实生活中没有,他们也就想不到,而到了近代,随着国门被打开,坚船利炮把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带到了人们的视野。看到别人的幸福生活,想想自己的悲惨遭遇,年轻人再也沉不住气了,没有中封建社会毒的青年中中毒较浅的人再也忍不住了。他们要追求新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再也不相信封建的老一套了,他们开始反抗压迫,于是老的和少的之间,顽固的反动的和开拓创新的开始了战斗。这样鲜血就当红了整个中国近代史。毕竟顽固反动的是衰老的,当觉民们勇敢地抓住克安们的手时,克安们就无可奈何了。

  青年终归是会走向胜利的,只要有勇气,又能拿出实际行动,幸福就会向我们飘来。

读后感8

  学生适合看什么书,我也困惑。阅读经典感悟思想的魅力,锻炼思考能力,我国也有为中学生推荐的经典名著,跟着新课标推荐的书单,我的孩子们接受能力要比推荐书目的要求慢一拍,初中喜欢看为小学生推荐的书目,到了高中,才看为初中生推荐的书。

  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中,大加赞赏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真正想认真读一回这本书,因为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高中生的必读书目。

  前两天,我在书店遇见一场争吵,一位父亲骂咧咧地要退掉他女儿买回的一包书,理由是,他认为她不适合读那些书籍,并抱怨书店不该为学生出售那些书,书店老板反过来怨那位父亲不管好自己的女儿。我随意看了看,有《意林》杂志社的连载小说,还有一些漫画书,瞬间,我很想知道那位父亲想让他的女儿看什么样的书。

  我不了解美国的中学教育,《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美国中学生的必读书,必定有它存在的背景。

  盖茨比为了少年时期喜欢的女孩黛西,一路奋斗,最终拥有了财富,并把别墅建在黛西的对岸。别墅里聚会不断,热闹非凡。热闹是别人的,盖茨比是孤独的,他常常在黑暗中遥望黛西家那盏绿色的灯,渴望与心中的女神分享奢华,然而,黛西不是他理想中的女神,她是十足的拜金女,不惜利用盖茨比的感情,最终把自己的过失嫁祸于他,导致盖茨比被杀。盖茨比生前,家里几乎夜夜笙歌,死后却门庭冷落,平时那些凑热闹的人们都远离他的葬礼。梦想与现实强烈碰撞,待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曾经的奢华如烟花般幻灭。

  一个痴心的追梦人,一个梦想破灭的故事,中学生应该感受到什么样的心灵震撼?评论家说,它有能力用一段文字抓住一个时代的韵味,一个夜晚的芬芳和一首老歌的.情绪。中西文化背景的差异加上我的领悟能力,还因我没能力读英文原版,我在反复感受它到底好在哪里。村上春树本人就担心他的翻译会使小说失去光彩。在他心目中,《了不起的盖茨比》具有独特的美感和韵律,像音乐作品,部分文字更是美得令人窒息。

  文学作品成为经典,不仅仅靠它优美的文笔,它必然有独特的思想,对此,村上春树只字未提,或许他知道,读者心中自有标准。

  也可以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盖茨比,人人心目中都可能有一束绿光,它存在于看得见却难以企及的彼岸,可能是希望、信仰、事业、财富、感情或种种目标。有梦想,为之不懈努力,不迷失自我,不畏孤独,坚守着出发时的初衷,一直坚持,如小说末尾所说: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曾经从我们身边溜走,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些,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个美好的清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流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读后感9

  此书原无意中获得,某天心情不好,漫无目的的'行走在海南街道上,偶见一书店,便往看看,本想购《易经》,《心理学》之书。

  无奈,生活所迫,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来观看,便弃之,取得一本《厚黑学》也埋没了长时间在阅读。

  方后,便知与小说中作者所描绘的“厚黑”二字太过偏激。

  厚黑学乃一本千古不传的秘诀,耗时数十载,经李吾宗反复研究,方能问世于今。

  厚黑三步曲。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二,厚而硬,黑而亮。三,厚而无行,黑而无色。

  原则上很简单,运用起来却很神妙,小用小效,大用大效。

  然则,很多人略得小成,就运用起来,失败得体无完肤。

  此书是被李厚黑驾于佛学,庄子之下,排名第三。四书五经排与后,其结论古今皆用。

  种种能通,无外乎世间人心叵测。佛学是出世法,不参含其中。厚黑学是世间法,过于直接的吐呐出人心本质。

读后感10

  近日,看了周国平先生的博客,读了周先生关于《妞妞》的介绍,立刻网购,书一到手,就开始读。

  《妞妞》细腻的笔触,哲人的智慧,平凡而无以复制的爱,深深打动自己,几乎就是眼含热泪在读,作为父亲所有的、共同的爱产生强烈的共鸣,共振,那一份唯有父亲不能感受的'五脏撕裂,六腑挫裂的难以言表的痛,深深折磨着自己,甚至有些忧郁,时而内心会告诉自己,将书撕碎,把它抛之九霄云外。

  周先生可爱的女儿在经历短短的一年零八个月生活后,在短的不能再短的时间离开了无比深爱她的父母,踏上天堂的旅程。在家,一买回书,女儿就会抢着看,鉴于自己读书的内心感受,鉴于自己了解女儿在读这样悲情的书也会抽泣,悲伤,我在回家的路上就对女儿说:宝贝《妞妞》这本书太煽情了,你读了会伤心的。周国平先生写的非常好,宝贝,爸爸不想让你如此早的体会人世的痛楚,无奈,悲伤,你会伤心,伤着自己,还是不读的好,或者你大些后再读。女儿露出淡的不能再淡的笑,“爸爸我已经偷偷的读了一些了,我和你没说,我和你感觉不一样,妞妞,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她的人生虽然短暂,但她有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她的爸爸,智慧,拥有博大而细腻的爱,全身心投入在妞妞身上,妞妞是幸福的,世间又会有几个孩子象妞妞那样幸福。又会有几个孩子能拥有这样的爸爸”。本人立时无语,以掩盖自己眼中的泪,我也真正为周国平先生的创作能力折服,他让一个十二岁的女儿真正读懂了“父亲”。女儿又一次用她的阳光的心灵给了我刻骨铭心的读后感,我由衷的想喊:生个女儿真好!

读后感11

  读了“塞翁失马”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福可以转为祸,祸可以转为福,这个道理是深不可测的。

  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这个故事的大意:“从前有个老翁,他家的.一匹马跑胡人家里去了。过了一个月,那匹马从胡人家里带了一匹骏马回了来。有了好马,老翁的儿子又爱骑马,失手从马上摔下来,摔断了腿。过了一年,胡人大举进攻,青年们都去打仗,十有八九都牺牲了,独独他却因为伤残未能出征,父子才得以保全了性命。”

读后感12

  《模特》这篇文章讲的是在一个商店里,老板为了展示自己的服装,在商店大门口摆了一个的塑料做的漂亮模特。她每天穿着华丽的'衣服,静静地站在商店的大门口,挻有礼貌地迎接前来购物的男女顾客,人们也挺喜欢她,常在她面前仔细地看着,还不时地夸赞她漂亮、身材好。因此,好多顾客都照着模特儿身上的衣服购买。天长地久,时间一长,塑料模特开始骄傲起来,从此变得傲慢无比,总是鼻子朝天,从不搭理人了,渐渐地人们不再喜欢她,甚至于讨厌她,经理便把她扔到了旧仓库里了,模特儿因孤独而开始后悔了,可一切都晚了。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骄傲=孤独。有了孤独就会失去快乐,什么是快乐呢?其实快乐就是身边的人给予你的,比如:在夏天里和小伙伴一起游泳、搬螃蟹、一起做游戏,这些都是快乐,但是骄傲会让孤独悠然飘来,又让快乐化为乌有。

  例如 :在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里民主选举中队长,当然,每一个同学都希望自己能当选,最后,我和另一个女生被当选了。从此后我便飘飘然、自以为是,同学们渐渐和我疏远了,有的甚至于不理我了。此时,我才感受到全身不自在,我好像一个人呆呆地站在一个孤岛上,我开始尝到了孤独,原先的快乐从此在我身边消失。后来,我好好反省了自己,才知道我对自已太宽松了,马列主义光照别人,又自以为是,总觉得自已比别人了不起。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后,我就严格要求自己,宽容别人,事事为别人作想,为集体服务,团结同学,当好老师的小助手。渐渐地,同学们又都自然地和我友好了,快乐再次给我带来了幸福,我又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充满活力、充满生机、充满欢乐的神奇世界。

  《模特》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骄傲自满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要想不孤独,首先要不骄傲,要想欢乐,首先要学会虚心、给予。

读后感13

  以千年文明为伴,与中华经典同行。诵读经典,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体会语句中的精华。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她富有知识的海洋,生活的动力,灵感的源泉,她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你想要抓住她,掌握她,却并不那么容易;她也像一个和蔼的母亲,孕育了丰富的知识之子,让古今无数中国人受到启迪。

  我从第一课《礼以定伦》中学到仅仅通过刑法制止人民犯罪是不是完善的;通过教化,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平,从而是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也是很重要的。我还知道礼仪内涵随着时代而变化,但作为社会道德规范的礼,包括礼仪,礼节等,仍然具有重要的作用。

  这让我明白了平时父母和老师为什么告诉我们一定懂礼仪。《经典诵读》还告诉了我做人要守礼仪,守诚信,要自强不息,乐于向别人学习等等。

  而且一个人的`品德对一个人的一生有着重要的影响。《经典诵读》一书,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只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现在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内容,深深教育着我,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通过诵读经典诗文,我走进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

  经典诵读是一本好书,我觉得学校重视读这本书的原因是为了让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

  我坚信书籍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一定起到重要作用。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相信在读书的海洋之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黄金屋”。

  说来也巧在世界阅读日的那一天,人们都会提倡多读经典或闲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读书也是一种享受美好的过程。

  让它耕耘我们心中的土地,弘扬中华民族之精髓,更让它引领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向成功迈进!

  茫茫书海,好书难求,愿《经典诵读》这样的好书多起来,也愿读这样好书的读者多起来,拓宽知识,丰富视野,陶冶情操,提高写作水平,好处多多。同学们,快快行动吧!

读后感14

  “佛心”即慈善之心,对一切生命的关爱之心。文章中叶子的这些言行看似幼稚可笑,其实却让一些人在一笑之余又找回了已经缺是的“佛心”。人类关爱一切生命,其实就是在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

  文章中那年幼的叶子虽然还十分的'小,但是她却有了一颗“佛心”,有了一颗对世间所有生物的关爱之心。当她看到那些昆虫究竟是怎样“殉难”时,她都快要哭了出来,可想而知,她当时的心是多么疼痛。上山时,叶子并没有看见自己的身体比蚯蚓大就去踩它,叶子有着一颗虔敬的心,许多人通过了她那明亮的眼睛,看到了尘世间最真的温情和最美的怜爱。尽管她没有做什么很了不起的事,只是在为动物解除它们那噩运。

  佛,把一颗大慈大悲的心安放在了一个小小的胸膛里面,让她带动那些原本冷漠麻木的心生动的飞翔。让愚钝的人终于明了,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上,并非只有“达到”才算的上真正的达到。

读后感15

  三年级暑假,我得到了《如画》这本书。因为成为了自己的书,更重要的是我感觉不是很喜欢它,所以也没急着去看,反而将它搁置在高高的书柜上任其生灰尘。直到临近开学,在妈妈的提醒下,觉得非要看完不可了,这才拿起来翻开,认真地看起来,没想到一拿起它就放不下了。

  这本书围绕着一个小女孩如画展开,写了她有一个哥哥叫如水,他们是双胞胎,跟着爸爸妈妈来到江海城,如画很喜欢这里。她以为她会一直在这里学习生活,但就在她们在城市快乐生活了五年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如画又被带回农村乡下,哥哥和妈妈则依然留在城市。懂事的如画虽然觉得很委屈,但她还是跟着爸爸回到了正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的银树谷生活,尽管刚回家时有过失落、自卑甚至是对哥哥的嫉妒、抱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对家乡的人、事、物的接触,如画渐渐喜欢上了有山、有水、有故事的.银树谷,喜欢上了家乡的一切,而且在这过程中变得自信、快乐,甚至是感谢她的爸爸将她带回家乡。

  看了《如画》,我想了好多,想想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对于条件还相对落后的农村,我们小县城的孩子就读环境是相当不错了,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有那么多经验丰富,和蔼可亲的老师,我们不愁吃,不愁穿,学习用具也不用愁,只管读书学习就行,但仍有好多城市孩子不懂得珍惜,不认真读书,还总是让老师、家长伤神。而对于农村像如画这样的孩子们,她们只希望在她们的家乡也能有城市一样的生活、学习环境,这点我感受比较深。我有两个小表妹也在农村,一到寒假或暑假,她们差不多都在我家度过,并央求我妈妈让她们和我一起上各种兴趣班,甚至有时连周末都会来,爸爸笑称我家是“幼儿园”,妈妈是“园长”。

  看过《如画》,我懂得了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自信、快乐的人,将来才有能力回报社会,回报父母,将来才能让自己过上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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