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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4-04-23 09: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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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1

  威廉。福克纳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用我通常赞赏的口吻说,是"有巨大的信息含量"的小说。此前,对于福克纳,只闻其声,未读其作。只是知道他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大家。我在图书馆某个阴暗角落无意发现它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收集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集子里,与海明威、纪德、川端康成、菲茨杰拉德、黑塞这些赫赫有名的大师们的作品摆在一起。

  我将它带回家,用了几乎整整两个星期,每天陆续读一点,完成了它。我得说,如果阅读这本书的读者没有足够的耐心,几乎是无法读完这本具有高超的创作艺术的小说的。这是福克纳最为喜欢的作品,也被认为是一本小说创作的教科书。

  什么是我认为的"具有巨大的信息量"的小说呢?我认为它首先在胸襟上体现了一种广阔,深深触及灵魂,超越时间的局限,让五十年一百年后的读者读来,仍然感觉新鲜。它的具体表现并非一般线性叙事的那类以情节推动的小说,无论情节如何精彩,总是显现出某种单薄,它有一种让人一下子难以言清的思想性文学性上的交融互汇。

  这本书以通篇的意流识手法,描写了一个没落的美国南方种植园家族在时代的崩溃。我总是不愿意在一个书评中来详细介绍一个小说的故事梗概,这绝不能体现出作者在创作一部作品时的所有精神气质。如果我从自己的阅读感受出发,尽可能表达出作者不同寻常的创作艺术,这才是我写一个书评的最初愿望。

  在最初的那些没有连贯性的意识流里,恐怕每一个读者都会感觉到,当你粗粗读几页的时候,感觉是多么困难。人物意识根本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大段大段从一个意识跳跃到一个意识,只在有些地方用不同的字体来给你提示,或者,以某种气味,某样东西给一点提示,这些零乱的、无序的意识流手法,很奇特地,在阅读中虽然让人感觉到相当的不厌其烦,但是,当你耐心读完后,却会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阅读过程中的这个问题,到了最后,却变成一幅幅鲜明而图象,让人感觉是这样的印象深刻。福克纳彻底抛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即具体在刻化人物性格时,从外部世界逐少过渡到内心世界,他反其道而行之,以意识的流动,引领着读者在阅读本身的过程中去参与体会作者的创作意图,最后,他以生花妙笔,拨开重重迷雾,让我们来到阳光之下。而在那些大篇幅的意识流里,各种场影不断以人物内心的意识交错,表面看起来完全没有秩序,但是在阅读结束之后,这些场景就如油画中一层又一层的叠加色彩,显现出丰富的明朗的层次。

  福克纳同样在这篇小说的构思上独辟蹊径。小说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以四个主要人物,从各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看来构成了一个漂亮的四重奏乐章。各个部分固然不是相对独立,而有大量的事件上的交叉,完全抛开了线性叙事上的时间推移关系,而将它打乱在可能的任何一个部分。福克纳在每个部分的标题里,都用一个具体的日子来描写这个人物在这一天的活动以及意识。康普生家历史中的这四天,都与基督受难的四个主要日子有关联。这种手法,被称为是"神话模式"。所谓的神话模式,就是在创作中,有意识地使故事、人物、结构,大致与人们熟知的一个神话故事平行。如我们熟知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实际上就是套用了荷马史诗《奥德修斯》的神话的一个典型。我想福克纳采用这种神话模式,除了给这部作品添加了一种神密的色彩之外,也使故事本身从一个家庭的日常琐事中完全突破出来,带有一个探讨人命运问题的寓意。这就使得这部作品带有一种广泛的思想深度。

  当我从最初的.不习惯中解放出来,渐渐被福克纳在大量的意识流里,通过那些并不平常的思绪活动逐渐地看清楚一系列相当鲜明、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形象我们虽然无法去形象他们的面貌(福克纳根本就不会用这种通常的人物描写的白描手法),但是我们无一例外地能准确地把握了这些人物的精神状态。哪怕是一个在主要人物的意识里想象的一个根本没有露过面的次要角色,也通过主要人物的意识流,显得跃然纸上,无法从脑海中抹去对他们的印象。

  福克纳终生都在不断地写"家乡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福克纳语),这句话本身就多么具有诗意。哪怕他那邮票般大小的家乡,是通过想象虚构的一个在地图上没有的地方,但这怎么能构成这块地方发生过的那些虚构的历史,未曾在世界其他地方已然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呢?这总是福克纳的伟大的地方。福克纳正是以高超的小说创作技巧,毫不流俗地对美国的南方社会作了写照。

  福克纳以他的小说直指现代西方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疏远与难以沟通的问题,精神的净化与得救的问题。它的小说如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直指人们心灵世界的所有隐秘。正是因此,福克纳的作品中中所发出的痛苦呐喊才如此深入人心,拨动了我们不轻易也害怕去触及的一些问题。福克纳的这部小说,显现了一种反映了精神实质的神似。它对人性的内心生活的掘进了达到了相当的深度。他采用的多角度叙事手法,极大地增加了作品的层次感与真实感。

  我想福克纳是那种真正对小说创作艺术做出了贡献的伟大作家。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令人信服。同时在这部作品中极为广阔地展现了一种时代的精神。如果你是一个希望通过一本轻松的书来打发无聊时光的人,我劝你别去读它,因为你根本不能得到通常意义上的那种乐趣。如果你是一个想在小说艺术价值方面有所增进的人,我热烈地向您推荐这本书,你从这本书中获得的一定远远超过你所能想象到的——————也许在这时候,用这句话来说,才是对"巨大的信息含量"的贴切比喻。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篇2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xx年病逝。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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