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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更新时间:2024-08-28 09: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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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2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3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总会想起艾青的诗—— 《乡土中国》。诗中有一句话特别深刻:为什么我总是热泪盈眶,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我的看法。

  在书的开头,我提到了一个美国朋友,他从内蒙古旅行回来。他说中原家家户户总划一小块地种田,却没有想出其他办法来利用这块地。好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靠土地发展的,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光荣的历史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自然会被土壤所束缚。现在飞上天很难。”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片土地,我们珍惜这种乡土气息。

  当我看到费老写他的第一次出国旅行,他的奶妈偷偷把一袋用红纸包着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下面的炉子上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朝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节日期间有许多敬神的活动。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对神的尊重来自祖先和环境。这种尊重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这种简单质朴的风格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而不做作。

  “当地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当社会竞争不那么激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就没有那么难了。彼此之间没有算计和心机,单纯是心中油然而生的信念。这是“土里土气”的一个特点,真实、朴实、迷人。

  书中有句话说,只有直接依赖土壤的生命才会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生根。我们生活的土地中国就是这样。久而久之,我们就有了“土气”,没必要觉得丢脸。这本身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们应该庆幸这是我们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我何去何从?众所周知,落叶归根还是要还的,人也一样。如果忘了根在哪里,怎么回家?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4

  “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的最深感触。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话“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对中国基层社会做了一个简明的概述,以此总领全文,逐层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成因、文化、社会关系和秩序,有理有条,层层深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客观、深刻的中国乡村图景。

  第一章《乡土本色》,可以说是读懂全书的一把钥匙。此篇中先生对“土气”有着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文中有句话我印象深刻,说是,“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我的老家在乡下,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5

  历史书上经常看到很多家族长辈坐在一起开长辈会,挑选德高望重的人代表村里的事情。

  在农村,很多事情,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等等。会和家庭有关系,会在一个家庭单位进行。事小夫妻可以解决,事大全家干进来。在家族中,最有威望的是族长,他代表着家族的形象和利益。当家庭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时,需要长辈的协调。一般不止一个长辈,而且总是由各个家庭的长辈组成。长辈不依靠权利处理各种纠纷,也不依靠协商同意的效力。他们主要靠仁义礼来管教人!他们靠传统约束!因此,他们总是非常重视启蒙的实施。但这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有时会过时。这一刻我该怎么办?反对。长辈领导下的礼仪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所以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新生的.年轻人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所以可以选择是主动实施还是被动对抗。这就导致了书中“名实分离”。

  这些都是西方社会看不到的。西方国家有议会的传统,更多的是关于同意权。只要同意形成的制度不能满足大多数协商者的愿望,这些制度就可能被反对者推翻。他们的行动原则主要取决于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治国。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6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同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7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8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9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0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1

  最近一个多月的休整,感觉思想上收获很大。重新用经济的眼光读完《红楼梦》和《战争与和平》,心中隐隐希望读到对中国整个社会环境的解读,这时遇到费老的《乡土中国》,真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啊!

  人们在谈论问题时,尤其是社会、文化、历史等宏大课题时,意见不容易统一,整天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地争来争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养不同,思维和思想境界差异太大。你站在海拔600米的山峰与海拔6000米的人说话,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

  所以,如果以后有一个发明,就像红外测体温仪器一样,朝你脑门一照,立刻把你归到哪凉快哪去那类才有意思,免去了很多无谓的争执。当然,那样也会有人大骂精英歧视一类的话了。

  总之,读罢《乡土中国》,对中国问题似乎有了些更加清醒的认识,原来混淆的一些问题也清晰一些了。

  我就摘录一些划红线的部分吧!其实整部著作都值得一读再读。

  1、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2、 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如此,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而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3、 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

  4、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

  5、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6、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7、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8、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9、 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清算”的需要也增加了。

  10、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2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3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4

  今天读了一本小书,书虽然小,但是很有启发。有一个词,叫醍醐灌顶,大概如此,本来有很多模糊的想法,经他一说,便清晰起来。

  这本小书是《乡土中国》,属于中国社会学领域的名著经典。虽是经典,读起来却很轻松,因为这本书原是费孝通1946年在西南联大教书时的讲义,后来应杂志之约,改写成了系列文章,集合成了这本书。

  费孝通在这本书里所做的,不是田野调差或者个案分析,而是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进行解剖。

  中国历来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文化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我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也受到这一条件的影响。虽然我们早已宣称现代化,但是还有很多传统的习惯残留在我们的生活细节中,读这本书,可以看到它们的由来和原因。

  鲁迅总是批判国民性,可是光是批判并不管用,找出其中何以至此的原因,才更科学。标题不是噱头,如若想要了解中国,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形态,这本书确实帮助很大。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大概整理了每一章节的要点。

  一乡土本色

  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大多靠土地谋生。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种地的人因为庄稼长在土里动不了,便常常定居一处。种地的人聚居在一处,便有了村子。村子是中国乡下常见的聚居社群,这和美国很不一样,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中国甭管是三五户还是上千户总是聚村而居。

  但是,这样的村子又往往是很封闭的,村与村之间来往很少,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形成了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很多乡下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远门。

  正因为大家基本是固定的生活形态,便产生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中国便是一个礼俗社会,根本用不上法律,大家都是熟人,知根知底,由传统形成的礼俗便起到了规矩的作用。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太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就够了。

  二文字下乡

  在这一篇文章里,费孝通驳斥了“乡下人愚笨”的观点,他认为,乡下人和城里人的心智并无不同,不过是生长的环境不同,所需要面对和学习的知识不同,我们不能以城里人的知识去考乡下人,便认定他愚不可及,如果乡下人考一考你何时插秧,何时收割,可就要轮到你一无所知了。

  对城里人来说,知识靠文字来承载,但是乡下人不识字,很多属于文盲。对此,费孝通提出了一个观点:乡下人不习文字,是因为在乡土社会中文字并没有什么作用。

  文字是一种符号,语言也是,在乡下不一定非要把语言形成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一个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生活经验大多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不够用,需要文字这样的外在象征,但在乡土社会中,这一切是多余的。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他必然能在一个年长的人哪里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中,走同一条路,前人的经验可以发挥作。

  扯远一点,我们现在虽然已经进入现代,但是还有很多乡土社会的遗留习惯,比如很多人仍然遵循着上一辈的经验,而事实上,这些经验很可能经不适宜于年轻人了。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5

  按照土地整理公司“读书年”活动要求,本月精读书目为《乡土中国》,现将读书心得分享给大家。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名著。本书于1947年出版,距今已有70年,书中给出的观点,即使放到今天对我们研究传统中国及乡土文化依旧不过时,十分具有指导意义。

  本书认为传统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文化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轻易随着政权和制度的变化而消失,因此这本书提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很多特点,结合自己生活的亲身经历,你会发现即使到了现在,书中的很多东西讲的其实也并不过时。因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具有很长的`渊源,社会形态中的特点在很长时间内会延续下来并且不会改变。虽然可能你认为现在城镇化程度高了,中国社会没那么“乡土”了。但是城镇化,只是把一个乡土社会在外表上变得城市了,而那些社会特点,依然被延续了不少。

  读到“文字下乡”的时候,我对本书的共鸣就开始深刻了,因为我的老家就农村,乡土生活,的确语言对他们更重要,而文字更像是一种多余的东西。如今依然如此,因为语言是有情感的,所以乡音听起来才会那么的亲切,而文字的意义却没那么大的。

  再多读一读什么社会中“私”的概念,想想中国这个关系社会与法治程度,不是离开了农村就没这特点了。

  读一读长老统治,想一想现在一个老资历依然可以具有的话语权,这也不是只在旧时的大家族和农村家庭中具有的特点。

  有很多东西你依然能够在社会中发现它的影子,因为一个社会本来就是在不断延续它的特点的。个人觉得本书可以多读,在书中理解社会,而经历一段社会后再来读这本书,则又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本书不但没有过时,反倒能够帮助理解“纯城市文化”以外的很多社会现象。

  因此无论我们现在的现代化与西化的进程如何,乡土与传统依旧刻在了我们的基因里,融在了我们的骨血里,所以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制度的建设上,文化的发展上都能够体现与西方的不同,我觉得身为一个中国人,需要了解一下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背后所蕴含的乡土文化,因为乡土中国就是你我成长的地方,我认为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也让我更加了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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