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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4-01-11 1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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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15篇[精华]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 1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2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透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但是现在,很多青少年都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不看经典名著,整天玩一些与名著毫无关联,打打杀杀的游戏,如胡莱三国、梦幻西游······作业乱做,第二天到了学校还三五成群地议论,上课也在想着昨天的游戏。他们完全被游戏吸引住了,仿佛游戏里的人物就是自己,他们心中所有的希望就是完成游戏里的任务。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了现代化的井底之蛙,电脑成了21世纪的高墙,阻碍了视野,影响了成长。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故乡读后感 3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后感 4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读后感 5

  无论岁月怎样得远去,抹不去得,仍然是对故乡清新得记忆。儿时光着脚丫走过故乡得每一寸土地,故乡得影子也就永远得镌刻进我心灵得深处。

  地处鲁北平原得故乡,是生育我养育我得地方。那一望无际得麦田,潺潺流水得小河,散着淡淡清香得枣园,飘着袅袅炊烟得小村落……还有那淳朴憨厚得父老乡亲,和那活泼顽皮得小伙伴,怎能让我忘怀,怎能不使我眷恋?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故乡得黄土地养育了我豪爽、耿直得个性,也滋补了我憨厚、质朴,不甘落后得心灵。我虽然没有出人头地,但也算没有辜负故乡对我得哺育。长大以后,我走出了故乡那片热土,但走不出得,却是对故乡深深得眷恋和挥之不去得思念……

  我朝思暮想得故乡啊,你伴着我走过了童年时得每一个春夏秋冬。冬去春来,你依然透着迷人得风采。春日里你鲜花遍野,柳絮飘扬,蜜蜂起舞,蝴蝶翩飞。夏日里你艳阳高照,荷花飘香,蛙声阵阵,蝉儿鸣唱。秋日里你苹果透红,棉花如云,大豆饱满,稻谷飘香。冬日里你沉默寡言,雪花漫飞,遍野银白,一片苍茫……

  儿时,我曾在你得沃野上牧过羊,在麦田里打滚,在小河里戏水。也曾你得在草地上捕蜻蜓,在小溪边捉青蛙,爬上大树捣鸟窝。也曾在瓜田里偷西瓜,在田边烤玉米。也曾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在你结着厚冰得河上溜雪橇,在冷清得月下捉迷藏。也曾经在你简陋得土坯房里读过书,在你温暖得怀抱里把歌唱……

  那是多么迷人得岁月,多么浪漫得时光。我魂牵梦绕得故乡啊,你记着我童年得顽皮,刻下我童年成长得足印。你荡漾着小伙伴天真烂漫得笑语,你记录下我稚嫩又跑调得歌声。你回响着母亲一声声唤我回家吃饭得声音,你封存着乡村老奶奶对我深深得关爱……

  我故乡得童年,我童年得故乡。多少次你让我魂牵梦绕,多少次我在远方把你轻轻得呼唤。我无论身在天涯,还是漂泊何方,都是你得儿子,你永远系着我得心,永远是我深深得眷恋和隽永得牵念……

  如今我生活在这座浮华得城市,每当一个人静静做在灯前得时候,故乡得影子从我记忆得深处浮现,逐渐清晰。想着你那美丽得田园,袅袅得炊烟;忆着你那浓浓得乡情,童年得甜蜜。我迷恋得故乡,何时我再回到你得怀抱?重温儿时得记忆,感受你那温暖得拥抱?

故乡读后感 6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两岸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故乡读后感 7

  (一)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二)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三)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故乡读后感 8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9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故乡读后感 10

  鲁迅的故乡曾经是一个很美好的地方,有着在夜空下刺猹的带着银项圈的少年,也有着温润美丽的“豆腐西施”。二十年的离别,当他在没有好心情时重回故乡,在看到故乡的萧条时内心的故乡垮了,这个故乡不再是鲁迅的精神归宿,而变成了让他怜悯,失望,愤怒,彷徨的地方。也许不和鲁迅生活在一个年代我们是幸运的,即使远离故乡,看到它的变化也是越来越好的`。和鲁迅相比难道不是很幸运吗?

  曾经的闰土时鲁迅眼中的小英雄。虽然很怕羞,就是不怕鲁迅,和鲁迅成为了关系平等的很亲密的朋友。那时,他会叫着“迅哥儿”,神气地讲着捕鸟的故事,刺猹的过程,还有海边许许多多的稀奇事。那时的他是多么的淳朴童真,有朝气和活力啊。但是他渐渐长大,慢慢懂得了一些封建礼教的规矩,在兵,匪,官,绅的压迫下变成了一个“木偶人”,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闰土了。那四声“老爷”,一次次的击打着鲁迅对故乡美好的回忆,闰土和鲁迅不再亲近,而隔了一层厚障壁。鲁迅看到闰土变成辛苦麻木的人,有惋惜,有同情,有悲哀,还有一s丝愤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最好的评价吧。

  杨二嫂原来是开豆腐店的,年轻美丽的她在生活上非常认真,本分,有着“豆腐西施”的美誉。豆腐店的收入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基本算得上小康。但是二十年后,不知发生了什么变化,她变成了一个“圆规”,只为着自己的利益转的“圆规”。刚看到鲁迅时是讨好,但是当发现鲁迅并没有多有钱时,她的话语转变为了尖酸刻薄的嘲讽,尽显出她的势力和贪婪。原来非常本分的生活态度也变了,盗窃,搬弄是非,未了她自己的利益什么时候可以做得出来。她变成了辛苦恣睢的人。既然原来的小康家庭都受到这么大的打击,那本来就不富裕的闰土的情况也就更糟糕了吧。

  这两个人加上辛苦展转的鲁迅是那个时代的缩影,鲁迅写这篇文章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醒过来,做出一些改变,和他走上同一条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这样写道。不过现在我们已经好起来了不是吗?我们醒过来了,走出了路,生活在现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鲁迅,看到这样的未来,开心了吗?

故乡读后感 11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地爱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愿望——获得了一对浣熊猎犬。并且在他们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负众望,赢回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但老丹却用生命守护了主人,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于是,一株红色羊齿草悄悄地在坟头绽放……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比利和这两只浣熊猎犬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还有就是这对浣熊猎犬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情谊。比利深受着它们:他从不会打它们,最多最多只是训斥;在严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涡里的小安;不管谁,只要有伤害小安的`举动,他就会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为这样,猎犬们才对比利忠心耿耿,让比利有求必应。

  老丹和小安之间也互帮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没分到属于它的食物,老丹就不会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这样。还有,它们俩如果有谁没出猎,另一个肯定不会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会想方设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而且和我感情特别好,每次别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呀?”她总会大声说:“张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让我离去。

  有一次,我带豆豆在公园里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么都不肯站起来走,还嚷嚷着: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么办呢?她虽然只有5岁,可是依然很重。但看着妹妹那眼里的泪花、看着那信赖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气,咬紧牙关,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路上好几次都想放下,但终究没有放下,最终把豆豆背回了家。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传奇!

  其实,亲人之间也好,同学之间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那样相处,那么,每个人都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传奇!

故乡读后感 12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山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来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咪咪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文,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山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来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山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来到了山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山,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来,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来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来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来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山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故乡读后感 13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

故乡读后感 14

  有些人贪图小利润还是会害羞要面子,比如闰土把碗埋在灶灰里,要灶灰做肥料好不自觉地把碗顺走。有些人看到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小便宜才能心平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着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这几天守在迅哥家是一点战果。这几天又有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就拿走了名贵的烟酒。有些人看到别人成功后也会这样做。他们似乎忘记了摄像头。幸运的是,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行,不会追究。幸运的是,带着孩子去超市的父母都付了钱,因为他们不想给孩子一个坏榜样。就像迅哥不希望水生和洪儿的未来不像他和闰土一样。鲁迅在文章中表达了他对这一愿望的悲观态度。虽然现在离鲁迅近一百年,仍然有杨嫂子贪图小利润,但也有上述为孩子树立好榜样,他们的孩子20年后必须成为他们遵守规则理解功德不贪图小利润,以及多年的经验无人菜摊无人报亭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虽然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的进步很小,但也很进步。无论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鲁迅先生都像一剂猛药,让中国人清醒过来。

  子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近年来,富裕的中国人出国了,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的改善并没有立即带来精神文明的进步。如果中国人有机会出去,他们应该像日本人一样努力学习,即见贤思齐。当你看到不文明的人时,你也应该反思你是否曾经这样或将来会有这样的行为,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自以为是,也就是说,当你看到不贤惠和内省时。

  时代变了,对人的`要求也更高了。现在没有“多子、饥荒、苛税、官、土匪、士兵、绅士”的危害,不再为了生存而生活,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鲁迅先生只看到了中国人的问题,没有说出原因,所以他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最终必须在生活中得到解决。更多的人走“看到好人,看到坏人和内省”的道路,会有一条“好人”的道路。

故乡读后感 15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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