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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2-01-17 17: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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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读后感15篇

  远大前程读后感(一):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远大前程读后感(二):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我感觉也是他最成熟的一部作品。这个书名明白我读完才明白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梦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述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终他最终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主角的一条主线。环境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86.。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我,开始为自我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我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我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我里哦阿。是中了魔吗

  明白最终``时间长了,人物开始有变化,在作者的笔下,通篇写来十分自然。最终大家都过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啊!

  在第十七章中,说敌人进攻鬼不灵,并压了一批囚犯,这囚犯里面,刚好有老钟叔,小嘎子河区队长一看,都很恼火,这时,区队长想到,能够把敌人引到西部,那里火力强大,能够乘机救出他,可那里有个柜子的据点,小嘎子一想,我去吧,就经过区队长的同意去了。

  在这一章中,作者充分地体现出小嘎子的勇敢,十分使人敬佩。

  远大前程读后感(三):

  北大高材生写的那份控诉父母的万字长书,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与父母决裂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可是北大高材生,海归博士,高素质人才啊!什么使得他这样绝情,与生他养他爱他,把他培养成人的父母决裂呢?

  他说,因父母对他过度的关心,过度的操控,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从来没有自主权,从来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爱,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亲情,是情感上的“父母双亡”者。

  我不否认他极端,可是,这是否也反映出我们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呢?

  作为刚出生的婴儿,我们就是一张待渲染的白纸,还没有本事做出选择,而用爱和教育去构图,是父母的职责与义务。

  可是,父母也是第一次当父母啊!他们探索着,把自我认为最好的都给孩子。他们吃过没读过书的亏,就期望孩子能上学,取得好成绩;他们经历了物质匮乏,食不果腹的年代,于是便拼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他们那时候受过许多罪,便不想让孩子受罪,宁愿自我再多吃点苦,也要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

  就这样,他们用自我的经验三观,肆意地去描画孩子这张白纸。他们认为,这就是爱,是他能带给孩子的,世上最好的东西。却唯独忘记去问,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孩子有什么想法。

  我小时候经常听到的话是:你是小孩子,你懂什么呢?外边世界那么复杂,此刻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做苦力打工,做苦力都不必须有人要。你选这个专业干嘛,将来不好就业,你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干嘛,人生地不熟,被欺负出点事我们也不能立即赶去……你不应当怎样,应当怎样,这是父母长辈对孩子说的最多的话,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句式。

  这难道不是爱吗?是爱,可是有些怪!

  当我读完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才明白,这些爱怪在哪里,什么叫适宜的爱。

  皮普是一个由姐姐带大的小男孩,姐姐脾气暴躁,爱打他骂他,而姐夫乔,很爱他,总是护着他。他交了好运,为了自我的前程,离开乔,乔没阻拦,也从未抱怨,他欠下巨债,又是乔,默默替他打理好一切。

  而那个资助他的贵人,虽爱着他,但这爱的背后,有目的-把皮谱培养成一个上流社会绅士。他自我是个从小到大缺爱、混迹于街头与监狱,与一切完美事物绝缘的人,是皮谱唤醒了他心中埋藏的爱的种子。他开始资助皮谱,让皮谱学上流社会的礼仪,成为一个学识渊博又有身份的人。

  那时的皮谱,一心都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人,有了这机会,当然不愿错过。可自从过上那种生活,他再也不像在乔身边那样欢乐。走着走着,他就成了别人的梦想,或者说是成为一个为别人实现梦想的工具。

  同样悲惨的还有他深爱的埃斯特拉小姐,她被哈维莎姆小姐收养,被培养成一个没有心的尤物,成为复仇工具。据哈维莎姆说,刚开始,只是想单纯的给她疼爱,可渐渐地,她发现,这个孩子能够为自我去做些事,去报复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埃斯特拉如愿长成她期望的样貌,可是,她却发现自我做错了,埃斯特拉连收养她给她爱的人都不爱。她控诉道:我明明是爱她的啊!

  可是,这种爱,难道本身不是一种伤害吗?

  自我做不到的,得有人来替自我做,皮谱的贵人,他一心认为,如果当初自我有皮谱这样的好运,他必须不会与世界上的肮脏与黑暗为伍,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被人认可的绅士。他寄期望于皮谱,他说:我不是一个绅士,可我培养出一个绅士,比你们都优秀的绅士。

  哈维莎姆小姐被男人欺骗,受到伤害,她便想去报复,她做不到,就让美丽的埃斯特拉去做,先让男人动心,又去伤害男人的心。

  你不能说他们付出的感情中没有真挚,可白纸一样的孩子,眼中非黑即白,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非好即坏的阶段,怎样去体会那细若游丝的真挚呢?

  适宜的爱,像乔那样,我给你指引,但选择权在你,你追求前程,我绝不阻拦,你落魄了,还有我在你身边。

  皮谱很厌恶贵人,他剥夺了皮谱简单欢乐的生活。埃斯特拉,用冷漠的心,对待爱她疼她的“养母”。

  所以,北大高材生与父母决裂,是有理由的,不能说父母不爱他,可是,父母爱的方式不对,让他体会的仅有压抑与愤怒,而父母那份苦心,也许,等到他当爸爸时才能发现吧。

  看《安妮日记》时,安妮对妈妈也是这样,妈妈经常责备她,不理解她的感受,她疏远妈妈,妈妈悲痛地说:你什么时候才能爱我呢?

  安妮生日时,爸爸送给她一首诗:

  我们中间数你最小,而你不再年幼无知

  你生活的很吃力,每个人都指指点点

  抢着做你的教师,你被大家烦的要死

  “我们有经验,听我们说!”

  “这些我们早就做过,你明白什么!”

  “我们饱经世故,远比你懂得多。”

  从古至今,生活总如此

  自我的缺点轻如鸿毛,别人的错误放大得受不了

  挑刺很容易,若我们刻意去挑

  尽管你父母竭力想做到,对你严厉又温柔,严肃又和蔼,吹毛求疵的习惯却多么难改。

  好在安妮明白了,妈妈的爱,从来都在,只是与她期待的方式不一样,她最终选择投桃报李。

  生活中,总有来自各方的力量,想控制并改变我们,我们也在不住的努力,想去摆脱这种状态。

  我想,北大高材生,只是反抗地太过用力。有些事,不能冲动地去下定义,人生总会有藏着善良的幸运,时间会告诉你。

  我喜欢《无声告白》里的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望,找到真正的自我。

  期望大家,找到自我的同时,别丢了爱。

  远大前程读后感(四):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我的状态是不佳的,十分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期望改变自我的现有状态,期望自我有一个完美的将来,期望有人能帮自我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期望自我富贵,期望自我能过上自我想要的生活,期望自我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我。至少,能改变自我此刻的不梦想的状态吧!

  读着,读着,发现自我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我甚至是此刻的自我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我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86.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我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我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先自我一向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我此刻浮躁的状态,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走到今日的地步,想想自我的人生到此刻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我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我想要的,想想自我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我这些年的欢乐在哪里、自我此刻的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我“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我本应当拥有欢乐,导致了自我一再的无法把握此刻。我们应当把握此刻,常怀感恩,让自我内心强大起来。这世上的一切都借期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期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期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期望所以而有收益。我真的觉得真本书十分的好,以后我也会加倍努力的看书的。

  远大前程读后感(五):

  GreatExpectations。不知为何,比起ATaleofTwoCities,喜欢这本书尤甚。而比起《孤星血泪》这样悲怆的名字,反而也更喜欢《远大前程》的意味深长。网上有好事者归纳讨论了该词组的意思,expectation,是期望、是预想、也是前路漫漫;great,是光荣,是憧憬,是声势浩大,是慨当以慷……果然如此,每一种语言都自有其精妙之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何况还是在狄更斯这样的文学大师笔下。

  他写下那些流转的情缘,熏心的利欲,患难与共的情感与勾心斗角的碾轧,那些让人唏嘘让人感慨万千的因缘与形象,给我们机会关注这个几百年前平凡又不凡的小男孩,见证他如何从天真到成熟,从成熟到厌倦,从潦倒到风光,从风光到没落。人物的丰满,事件的周全,环境的细腻,哲思的隽永,穿越时光,在许多许多年后仍然熠熠闪烁着原有的魅力。这个讲故事的高手,把感情、悬疑、哲理恰到好处地圆融在一齐,让这本书不再是苦大仇深的少年成长血泪史那么简单。无论从甜蜜如斯变得丧心病狂的老小姐,还是穷凶极恶又孤独彷徨的亡命徒,抑或反应迟钝却傲骨铮铮的铁匠,所有的人,各自留下生命浓墨重彩的一笔,错综交汇,铺张成那个年代的一幅恢弘画卷。

  其实最先初是看电影。也不明白是哪个版本,饰演爱思黛拉的少女有着优雅深刻的侧脸轮廓,颀长身材,穿雪青色的塔夫绸连衣裙,头发一丝不苟。就已经很贴合我心目中对于那个主角的定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漂亮冷漠的女孩子,注定会让一切爱上她的人吃苦头。然而,对于年少的皮普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她在那里,她就是太阳。爱思黛拉美丽而拒人千里的姿态,从某种意义上反而象征着他满心向往的上流社会:迷人,耀眼,高高在上。他所以而无法克制对她的爱和崇拜,所以而持续用充满迷恋的目光仰望着她。他在她面前化作尘埃,并且,在得到神秘遗产之前,从无翻身之可能,甚或不具备开出花来的力量。

  然而那个世界本身如此。想要把一个人推上神坛,视作梦想与偶像,是注定要让自我失望的事情。

  美丽的花朵在地下必然有蜿蜒的根。狄更斯的一支笔风卷云涌、排山倒海,运筹帷幄又精明微妙地娓娓道来这一切盘根错节。英国谚语说的好:Don'tputallyoureggsinonebasket。可是,对于并无太多机会选择的人如皮普而言,孤注一掷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是否从一开始就能做好准备去收拾一切被打碎的烂摊子。梦想的架空与幻觉的破灭带给这个年轻人的打击无疑是很大的,他的心始终这样单纯执意。可是,沉舟侧畔千帆过,也正是要等到这样被命运的大手揉搓摆布很长一段时间后,那颗单纯执意的心回到最初的地方,才会发现,时代的洪流其实从一开始就给他指明了方向,只是在千回百转之中,太容易迷失自我。而天下所有的美与丑,善与恶,荣华与穷困,高贵与卑贱,无非都是夜与日的关系——白天未必阳光明媚,夜晚有时也繁星灿烂。此消彼长,尽在不言中。

  物质上的优渥与富足,很多时候的确能够满足人内心的期许,但仍然有一些事情,它无法解决;而这些事情,终究在我们生命里有多重要,这纯粹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并且,是个最见真功夫的问题。相信劫后余生的皮普,对这个问题很有发言权。Lateisbetterthannever。

  狄更斯的语言一向具备和谐的美感与内敛的力量。如同一把收在刀鞘里的日本弯刀,优美的弧度并具利落与锋芒。《远大前程》是他晚期的作品,写作技巧的炉火纯青已到达更加让人叹为观止的高度。世间百态,人情炎凉,全部囊括在内,这样的全面与深刻,自然也是顺理成章。有奋不顾身的感情债,也有细致入微的利益冲突。有天作之缘的巧合,也有人性的软弱和无奈。犹记得当年第一次读原著,那个资助皮普的逃犯马格维奇和皮普倾诉着自我的悲惨身世,生活在21世纪的我看得鼻子发酸眼泪直掉。明明是中译本,明明从未有过类似的感同身受,文字却居然有如许感人至深的力量,真是不可小觑。

  19世纪的英国风情熏染并贯穿着整部《远大前程》,从情节到布景无一例外。提到它,就总是想起淡淡灰紫色薄雾里的伦敦石板路和老房子,绅士的袜套勾勒出鲜明的小腿,长袖连衣裙必定有蓬蓬裙摆。对于现实主义而言,一本好书必然会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狄更斯在这本书里笔触越发清淡隽永,如同细腻温柔的工笔水彩画——大面积用的都是低明度的颜色,灰,褐,紫,淡蓝……一切讲述都很默默,却有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暗潮汹涌。对于那个平淡得让人几欲三缄其口的结局,我本人也算是满意——虽然小时候看总觉得不够成人之美,所以抱有余憾——可是这和晴雯临死前并不曾呼喊过宝玉的名字一样,实际展现的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的良心。我总是忍不住想象那铅华落尽、月光如水的场面,一笑泯恩仇的两人从废墟中携手而出,纵使感伤,却也充满期望。如同黑夜以往噩梦累累,终究也有下一个天亮,从压城欲摧的黑云中,透出丝丝清明的光来。

  远大前程读后感(六):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远大前程读后感(七):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终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异常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齐生活,认为自我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异常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述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之后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仅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记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我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向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可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我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先一向以来资助自我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以往帮忙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我的生活,认清自我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我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述,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终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样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

  ,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证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我厌恶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忙自我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我生活、此刻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趣味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齐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远大前程读后感(八):

  狄更斯笔下的人物神态各异,憎恶分明,生动感人,呼之欲出。

  在《远大前程》中,人物性格特色的具体表现有:1.人物本质的确定化。如小说中勾画的郝薇香小姐就应当属于坏女人的典型。她从小娇生惯养,在结婚当天被新郎欺骗以后,就再也没有迈出家门,从此“向天下的男人复仇”似乎成了她生命的全部,自我也变成了一个十足的老怪物;2.人物的明晰性。在狄更斯的小说中,每一个人物都代表了某一类人,反映了某一类人的共性。如贾格斯的形象就充分反映了当时伦敦社会的律师形象;3.深厚的人性内涵。狄更斯十分善于挖掘人物身上隐含的人性因素,并经过它们来反映人性中某些普遍性的倾向和规律的东西。乔大嫂在遭受歹徒袭击、瘫痪在床以后性情变得温和,临死前还依恋地拉着乔并请求他的原谅;对于郝薇香小姐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

  “她刚才一向没有正视我,此刻才第一次转过面孔来望着我;使我大为吃惊的是她这时跪在了我面前,对着我举起合着的双手,这简直使我惊骇万分。…眼看这一位生满白发、面孔枯瘦的老人竟然跪在我的脚下,这使我全身颤抖起来。我请求她站起来,伸开双臂去扶她;可是她只是抓住我的一只她能够抓得着的手,并且把她的头倚在我的手腕上,悲伤地哭了起来。从前我从来没有见她流过一滴眼泪;此刻我无言地俯身看着她,心中暗想,让她痛哭,哭去她深藏在心中的痛苦,也许对她倒有益处。她此刻已不跪在地上,而是跌坐在地上。“哦!”她绝望地叫道,“我竟做出这种事来了!我怎样做出这种事来了!”

  这样的描述对于人性的揭示给读者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

  远大前程读后感(九):

  这两年养成阅读习惯,几本书同时读,精力容易集中时就看诗歌诗论,还有哲学历史之类,倦了时便拿起有情节的小说散文。最近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名着《远大前程》,以前看过电影的小人书,没有看过原着。

  自从开始学写诗歌,看小说也与以前侧重不一样,故事的精彩、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安排等,都不是主要的关注目标,更注重语言、哲思等对诗歌有益的方面,或者总结对自我有用的人生经验。这本书开头的语言十分有特色,锐利、内敛、辛辣又不失巧妙的幽默,还有一些新奇的比喻,十分喜欢。

  小说里每个人的命运奇特地交织在一齐,那天与好友谈及小说《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对待感情的态度,我对安娜的态度是不认同的:没有感情就没有生命的活力,没有活力的燃烧便不是真正的感情,最终以放弃自我的生命去挽回自以为失去的感情,让自我悲惨的同时又把不幸带给了身边每一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刚烈,是说她勇敢呢?还是说她偏执呢?

  而同样的偏执联想到了《远大前程》里的赫薇香,她疯狂地追求感情,却中了骗局,在婚礼当中遭到背叛,从此她的生活就停顿而后死寂了,时钟永远停在8:40,她穿上的新娘礼服,没有穿上的一只鞋,没有带上的首饰,没有合上的行李箱,还有桌上的结婚蛋糕,二十多年就维持原样不动,她再也不见阳光,不再相信感情,对男人充满仇恨,她彻底放弃了自我正常的生活,像一个活死人般直到白发苍苍。她不仅仅毁了自我的一生,她把养女艾丝黛拉训练成报复的工具,也毁掉了艾丝黛拉的青春。

  她到底可怜不可怜呢?会对她产生同情之心吗?一个人归根结底命运是要靠自我掌握,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仇恨一切,就放弃一切,谁的一生不经坎坷呢?摔倒了爬起来,还要活的更坚强更好,这才是对命运的不公与感情的背叛最好的报复。毁了自我的一生,仅有自我吃亏,失去的更多,那害她的人会有一点点损失吗?自我又能挽回什么呢?

  而主人公匹普同样疯狂地爱上了艾丝黛拉,他十分自卑,因为等级的差异觉得感情无望十分绝望,觉得以往温暖他的一切都黯然失色,连真诚地爱恋他,青梅竹马的善良温暖的贝蒂也选择无视。等他交了好运变成上等人,感情却对他依然是幻梦,艾丝黛拉已被试练得不会爱,不懂爱,心里从小就塞满了冰,他的感情依然是空。但他不能不爱她,不管她多么恶劣,所以他觉得无怨无悔。等他的远大前程走到尽头,在乔与贝蒂的感召下,他恢复了纯朴的本性,决定去寻找贝蒂,重新开始踏踏实实的生活。但他病愈后正赶上贝蒂与乔结婚。两头落空的匹普远赴他乡十多年。匹普对待感情是真诚的,是无私的,想与贝蒂一齐生活是现实的选择,这是普通人都会遇到的,也无可指责。

  而贝蒂,这个书中着墨不多的人物,却是女性主角中最光辉的,而拥有最正确的感情态度是贝蒂,她纯洁无私,善解人意,总是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帮忙匹普,从来没有要求过回报。在匹普变成上等人之后,在匹普变得自私虚荣以后,依然真诚地帮忙他却不打扰他,匹普打回原形梦幻破灭,与匹普的姐夫乔一齐,又给予他最温暖的人间真情。但贝蒂忠于自我的感情,也爱惜自我,不把自我的命运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在明白与匹普不可能有结果,她还是认真地生活,努力地读书提高丰富自我,但却不是为了成为所谓的上等人,最终与同样朴实善良的乔产生感情,过上幸福真实的日子。

  看书不太追究情节上的不足与人物设计的超现实,而注重作家设计这个人物想表达的意图,想颂扬或者批判的现象,而结合我们自身,总结书中人物的经验或者教训,以培育自我构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就如我们要像安娜一样勇敢地追求感情,但不能把感情当作生命本身;像我们要学着像贝蒂与乔一样无私真诚,不攀富,不嫌贫,不贪不妒,对待友情与感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还要像贝蒂一样爱惜自我,不纠结以往失去,永远努力向上地生活;我们也要像匹普一般,在梦幻破碎之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回归本性,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地继续向前;我们不要像赫薇香那样轻易就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最终报复的却是自我。这就是我们普通人读书的意义吧。

  远大前程读后感(十):

  这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也叫做《孤星血泪》),匹普。早晨还跟妈妈说,这样的好书,永远也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真是好东西啊。

  前阵子又重看了电影版的《悲惨世界》,下头也许还偷空重看《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片子太早了,反正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还有《巴黎的秘密》,这个是很好的片子,操刀鬼就是从那里而来。我第一次去灌云的时候,虽然老提醒着自我不要太沉湎于这些东西,做出点正经样貌,但怎样也忍不住不去瞄电视里的情节。当时看得支离破碎的,此刻重新收拾了来好好重看一遍吧。

  写到这儿老妈同志叫我吃饭,是早上剩的酒酿稀饭,红烧鲫鱼,清炒四季豆。吃鱼的时候,妈妈在看一个电视剧,有不是很坏的坏人,我问妈妈,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坏人了,是不是很无聊妈妈说,大部分人是,你会是么也是,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聊,永远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做。

  或者坏人都在电视剧里、书里,现实生活没有坏人,如果这样呢我们往往说,书里很完美,现实很丑陋,如果掉个个儿呢

  书里的美丑十分鲜明,坏人好人都清清楚楚站在太阳底下,连影子都在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可是生活里,没有那么明确,太阳不会告诉你,影子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了最终的结果,真也是由衷地畅怀。坏人都遭了报应,好人都得了善果,每个人的安排都那么恰如其分,我心甘情愿地在狄更斯的手上颠倒。

  此刻夜里2:16了。看完《我们共同的朋友》。看完,真让我感动。这么好的片子,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情节,这么好的美,——如果你们去看一看,就会看到这些,从狄更斯写出来到此刻,我想已经感动了无数无数的人。据说这是他最终一部小说,用这样的作品结束一生,是多美妙的事。

  这个片子让我心怀仁慈,,让我觉得我应当再对自我好一点,对别人好一点,仅我所能。

  夜空如此宁和与洁净,我会心怀感恩去睡,和期待明天。

  远大前程读后感(十一):

  在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英文原著里(牛氓、苔丝、傲慢与偏见、小镇畸人等),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是最棒的一部。

  从语言上看,有着生动的排比、倒装句式;细致入微心理描述,十分到位而又漂亮的形容词...

  情节上由于篇幅的限制,自然不能做到百转千回,柳暗花明的,但关于保护人的身份和Joe的婚姻还着实吓了我一跳。

  另外人物性格的刻画真是栩栩如生:Pip的少年老成,多愁善感;Herbert的热心真诚;Joe的憨厚商量;Wemmick的家里工作两面作派、Mr.Jaggers的精明干练甚至一点点冷血;MissHavisham的阴暗过去带来的神经质以及Estella的冷漠高傲...

  从感情上说,Pip对Estella的情感,不明白是不是能够理解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从一开始的鄙视侮辱到之后的骄傲不屑再到最终的放下一切成为朋友,这应当是文章里最主要的一条感情线。还有关于“前程”的理解,是否成为受过教育成为绅士出入上流社会就意味着欢乐和锦绣未来到头来一场空,仍得靠着"workhard"to"dowell".

  如果你要选一部英文小说阅读,那“GreatExpectations”真的不容错过。

  远大前程读后感(十二):

  都说狄更斯的作品,是英国每个孩子必读的成长书,所以在假期里,我便选了这本书来充实自我。这部小说叙述了一个青年幻想追求虚幻和渺茫的“远大前程”,最终幻想破灭的故事。小说生动地描述了由于对金钱和上流社会生活的追求,原本天真善良的主人公匹普逐渐变得虚荣、忘恩负义,而“恩人”的出现使他不得不重新应对现实,在一系列的变故中,他最终回归人性之美;在皮普从一个怀有浅薄热望的男孩到成为一个真正有深度、有内涵的绅士的过程中,狄更斯深入地探索了人性的善恶变化。

  我之所以格外喜欢这部书,首先是因为狄更斯的作品十分的贴近我们的生活,他不是故意虚构惊心动魄的情节和顶天立地的英雄形象来吸引读者眼球,而是把朴实的现实社会生活作为自我取材的对象,又竭力从中挖掘其中的内涵,所以虽取材朴实,但读来却让人感到回肠荡气,深受震撼。喜欢这部书的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这本书的情节发展,在我看来,是十分贴合青少年的心理的。我们都以往历过青春期,都曾做过一些虚无飘渺的远大的梦想,可是,当梦想有一天真的照进现实,我们又该如何把握住自我呢,这本书的异常之处就在于,他没有像别的作品那样说教意味浓厚,让主人公一开始就把持得住自我,按照一个好孩子的标准发展下去,并且十分现实的,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出现的自私、虚荣等等缺点如实的反映了出来,所以在读这本书时,我们依稀像在照镜子,他让我们看到自我的自满、虚荣是多么的面目可憎,从而时刻警醒着远离这些缺点。其实这种教育力量,远比枯燥的说教来得更有力、更有效。

  我想说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会为自我定下将来的目标,并想在社会上体现自我的价值,正如歌中所唱的:小小的天有着大大的梦想。而如何达成这些梦想呢是靠一味的空想,还是靠他人的施舍,我认为,要想到达我们的目标,不管是大是小,成败与否,其实都取决于自我,依靠自我的本事实现自我的梦想。

  远大前程读后感(十三):

  他写下那些流转的情缘,熏心的利欲,患难与共的情感与勾心斗角的碾轧,那些让人唏嘘让人感慨万千的因缘与形象,给我们机会关注这个几百年前平凡又不凡的小男孩,见证他如何从天真到成熟,从成熟到厌倦,从潦倒到风光,从风光到没落。人物的丰满,事件的周全,环境的细腻,哲思的隽永,穿越时光,在许多许多年后仍然熠熠闪烁着原有的魅力。这个讲故事的高手,把感情、悬疑、哲理恰到好处地圆融在一齐,让这本书不再是苦大仇深的少年成长血泪史那么简单。无论从甜蜜如斯变得丧心病狂的老小姐,还是穷凶极恶又孤独彷徨的亡命徒,抑或反应迟钝却傲骨铮铮的铁匠,所有的人,各自留下生命浓墨重彩的一笔,错综交汇,铺张成那个年代的一幅恢弘画卷。

  其实最先初是看电影。也不明白是哪个版本,饰演爱思黛拉的少女有着优雅深刻的侧脸轮廓,颀长身材,穿雪青色的塔夫绸连衣裙,头发一丝不苟。就已经很贴合我心目中对于那个主角的定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漂亮冷漠的女孩子,注定会让一切爱上她的人吃苦头。然而,对于年少的皮普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她在那里,她就是太阳。爱思黛拉美丽而拒人千里的姿态,从某种意义上反而象征着他满心向往的上流社会:迷人,耀眼,高高在上。他所以而无法克制对她的爱和崇拜,所以而持续用充满迷恋的目光仰望着她。他在她面前化作尘埃,并且,在得到神秘遗产之前,从无翻身之可能,甚或不具备开出花来的力量。

  然而那个世界本身如此。想要把一个人推上神坛,视作梦想与偶像,是注定要让自我失望的事情。

  美丽的花朵在地下必然有蜿蜒的根。狄更斯的一支笔风卷云涌、排山倒海,运筹帷幄又精明微妙地娓娓道来这一切盘根错节。英国谚语说的好:Don'tputallyoureggsinonebasket。可是,对于并无太多机会选择的人如皮普而言,孤注一掷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是否从一开始就能做好准备去收拾一切被打碎的烂摊子。梦想的架空与幻觉的破灭带给这个年轻人的打击无疑是很大的,他的心始终这样单纯执意。可是,沉舟侧畔千帆过,也正是要等到这样被命运的大手揉搓摆布很长一段时间后,那颗单纯执意的心回到最初的地方,才会发现,时代的洪流其实从一开始就给他指明了方向,只是在千回百转之中,太容易迷失自我。而天下所有的美与丑,善与恶,荣华与穷困,高贵与卑贱,无非都是夜与日的关系——白天未必阳光明媚,夜晚有时也繁星灿烂。此消彼长,尽在不言中。

  物质上的优渥与富足,很多时候的确能够满足人内心的期许,但仍然有一些事情,它无法解决;而这些事情,终究在我们生命里有多重要,这纯粹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并且,是个最见真功夫的问题。相信劫后余生的皮普,对这个问题很有发言权。

  狄更斯的语言一向具备和谐的美感与内敛的力量。如同一把收在刀鞘里的日本弯刀,优美的弧度并具利落与锋芒。《远大前程》是他晚期的作品,写作技巧的炉火纯青已到达更加让人叹为观止的高度。世间百态,人情炎凉,全部囊括在内,这样的全面与深刻,自然也是顺理成章。有奋不顾身的感情债,也有细致入微的利益冲突。有天作之缘的巧合,也有人性的软弱和无奈。犹记得当年第一次读原著,那个资助皮普的逃犯马格维奇和皮普倾诉着自我的悲惨身世,生活在21世纪的我看得鼻子发酸眼泪直掉。明明是中译本,明明从未有过类似的感同身受,文字却居然有如许感人至深的力量,真是不可小觑。

  19世纪的英国风情熏染并贯穿着整部《远大前程》,从情节到布景无一例外。提到它,就总是想起淡淡灰紫色薄雾里的伦敦石板路和老房子,绅士的袜套勾勒出鲜明的小腿,长袖连衣裙必定有蓬蓬裙摆。对于现实主义而言,一本好书必然会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狄更斯在这本书里笔触越发清淡隽永,如同细腻温柔的工笔水彩画——大面积用的都是低明度的颜色,灰,褐,紫,淡蓝……一切讲述都很默默,却有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暗潮汹涌。对于那个平淡得让人几欲三缄其口的结局,我本人也算是满意——虽然小时候看总觉得不够成人之美,所以抱有余憾——可是这和晴雯临死前并不曾呼喊过宝玉的名字一样,实际展现的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的良心。我总是忍不住想象那铅华落尽、月光如水的场面,一笑泯恩仇的两人从废墟中携手而出,纵使感伤,却也充满期望。如同黑夜以往噩梦累累,终究也有下一个天亮,从压城欲摧的黑云中,透出丝丝清明的光来。

  远大前程读后感(十四):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终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异常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齐生活,认为自我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异常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述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之后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仅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记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我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向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可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我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先一向以来资助自我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以往帮忙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我的生活,认清自我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我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述,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终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样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

  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证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趣味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齐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远大前程读后感(十五):

  这两年养成阅读习惯,几本书同时读,精力容易集中时就看诗歌诗论,还有哲学历史之类,倦了时便拿起有情节的小说散文。最近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名着《远大前程》,以前看过电影的小人书,没有看过原着。

  自从开始学写诗歌,看小说也与以前侧重不一样,故事的精彩、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安排等,都不是主要的关注目标,更注重语言、哲思等对诗歌有益的方面,或者总结对自我有用的人生经验。这本书开头的语言十分有特色,锐利、内敛、辛辣又不失巧妙的幽默,还有一些新奇的比喻,十分喜欢。

  小说里每个人的命运奇特地交织在一齐,那天与好友谈及小说《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对待感情的态度,我对安娜的态度是不认同的:没有感情就没有86.生命的活力,没有活力的燃烧便不是真正的感情,最终以放弃自我的生命去挽回自以为失去的感情,让自我悲惨的同时又把不幸带给了身边每一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刚烈,是说她勇敢呢还是说她偏执呢

  而同样的偏执联想到了《远大前程》里的赫薇香,她疯狂地追求感情,却中了骗局,在婚礼当中遭到背叛,从此她的生活就停顿而后死寂了,时钟永远停在8:40,她穿上的新娘礼服,没有穿上的一只鞋,没有带上的首饰,没有合上的行李箱,还有桌上的结婚蛋糕,二十多年就维持原样不动,她再也不见阳光,不再相信感情,对男人充满仇恨,她彻底放弃了自我正常的生活,像一个活死人般直到白发苍苍。她不仅仅毁了自我的一生,她把养女艾丝黛拉训练成报复的工具,也毁掉了艾丝黛拉的青春。

  她到底可怜不可怜呢会对她产生同情之心吗一个人归根结底命运是要靠自我掌握,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仇恨一切,就放弃一切,谁的一生不经坎坷呢摔倒了爬起来,还要活的更坚强更好,这才是对命运的不公与感情的背叛最好的报复。毁了自我的一生,仅有自我吃亏,失去的更多,那害她的人会有一点点损失吗自我又能挽回什么呢

  看书不太追究情节上的不足与人物设计的超现实,而注重作家设计这个人物想表达的意图,想颂扬或者批判的现象,而结合我们自身,总结书中人物的经验或者教训,以培育自我构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就如我们要像安娜一样勇敢地追求感情,但不能把感情当作生命本身;像我们要学着像贝蒂与乔一样无私真诚,不攀富,不嫌贫,不贪不妒,对待友情与感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还要像贝蒂一样爱惜自我,不纠结以往失去,永远努力向上地生活;我们也要像匹普一般,在梦幻破碎之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回归本性,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地继续向前;我们不要像赫薇香那样轻易就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最终报复的却是自我。这就是我们普通人读书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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