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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10-30 09: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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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必备14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飘》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飘》读后感 篇1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的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的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的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的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的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的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的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的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的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的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的收获和不同的理解,就像有的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的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一样。

  我爱的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的;而真正爱我的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的伤害,当他要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的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的人、值得我爱的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的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的`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有很大的启示的,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的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的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的她的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的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的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的,包括处理感情的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的恋人真的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的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的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的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飘》读后感 篇2

  读一本好书,可以感染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感染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的观点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的观点,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飘》读后感 篇3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从初中起就开始阅读,读过好多遍了。我喜欢主人公斯嘉丽的性格,坚强、不屈,虽有一点小坏、一点贪心,但当家人与生活需要她庇护时,她从没懦弱过,总是那么生机勃勃、充满斗志的去迎接每一次挑战与困境。

  斯嘉丽﹒奥哈拉其实长得不美,却魅力十足,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那一对孪生兄弟一样迷上她,就难得留意她美不美了。在她显著的容貌特征中,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风雅,又有肤色红润的父亲那种爱尔兰人的粗狂。

  无论如何这张面孔都是十分动人的:尖尖的下巴,方方的腮帮子,两只淡绿色的眼珠连一丝淡褐色都不掺杂,眼眶周围的睫毛乌黑浓密,两个眼角稍稍翘起。眼睛上面是两道浓密的吊梢剑眉,醒目地刻画在木兰花般的洁白皮肤上。南方女子十分珍视自己的这种肤色,她们随时都戴着帽子,遮上面纱,戴好手套,小心翼翼保护皮肤免受佐治亚烈日的灼晒。

  那是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陪斯图尔特和布伦特﹒塔尔顿坐在父亲的塔拉庄园门廊的阴凉里,她那模样就像一幅美妙的图画。

  她身穿一条绿色新花布裙,十二码布料做成的波浪形裙裾散在裙衬上,跟父亲最近从亚特兰大为她买来的平跟绿色摩洛哥便鞋恰好相配。在这条裙子的完美衬托下,她十七英寸的腰身显得越发纤细了,方圆三个县的姑娘当中,就数她的腰身最细。她年方十六,可紧身胸衣却让她的胸脯显得发育相当成熟。

  但是,尽管散开的裙裾使她看上去优雅得体,顺溜的头发绾成发髻显得风度端庄,一双白皙的`纤手交叠在膝上,看上去娴雅文静,可她天生的本性却是掩饰不住的。在她故作娇态的脸蛋上,那对绿眼睛并不安分,既任性又生气勃勃,跟她的端庄举止明显不同。她的礼貌是在母亲的谆谆教诲和保姆黑妈妈的严厉管教下塑造成的,可她的眼睛却露出了天然本色。

  在她左右两边,那一对孪生兄弟懒洋洋歪在椅子上,一边说笑,一边眯起眼睛透过里面点缀着薄荷的高脚玻璃杯乜斜着阳光,他们都长着两条长腿,脚上都蹬着一双高及膝盖的长靴,腿肚子肌肉发达,随意跷着二郎腿。哥俩十九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骨架粗大,肌肉结实,脸孔晒成古铜色,头发的颜色是赤褐色,眼神中洋溢着欢乐和傲气,两人都身穿蓝色上衣和芥末色马裤,看上去就像两只棉桃一样分不清彼此。

  《飘》读后感 篇4

  你着一袭长裙,款款而来,明眸如月,笑靥如花。

  灯光下,你尽情地旋转,尽情地舞蹈,两串珍珠耳环也变成了两只舞动的精灵。生活如此青睐你,你如一位骄傲的公主,享受着男子们倾心追捧。

  17岁,多么美好的年华,你却一身黑衣退出了华丽的生活,在那场南北战争中,你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只身带着儿子的寡妇,生活无情地展现出它狰狞的一面,如一只丑恶的怪兽随时可能吞噬一切。

  在炮火映红了半边天的夜晚,你独自驾车,准备从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车上拉着命悬一线的梅兰妮母子,城外一片漆黑,你大声吆喝着,拼命抽打马儿,希望他跑得更快些;你小心翼翼地躲避着每一个闪过的身影,生怕遇上黑奴或北方士兵,你一边紧握着枪,提防着周围的一切,一边不时的诅咒着、关心着车上那对虚弱的母子。没有人关心过那夜你的恐惧,没有人问过你是否担心那夜会死去,我只知道天明时你独自带着他们回到了塔拉。

  你以为回到塔拉便可衣食无忧了,但命运又跟你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母亲离世、父亲患病、庄园被北方士兵掠夺。从那时起,你便开始肩负塔拉的重担,踽踽前行。

  贫穷和饥饿使你这位在塔拉庄园养尊处优长大的公主,疯狂地爱上了那片红土地,你衣着褴褛,甚至连一双不露脚趾的鞋也没有。你用仅有的钱购买种子,你如一个地道的农民一样,亲自耕种着那一方土地。你常常诅咒成为你拖累的梅兰妮母子,诅咒身边的每一个人,可又计划着自己手里的每一点钱,不让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饿死。不到20岁的你担负起塔拉庄园每个人的性命,一次次地迎接着命运的挑战。

  你如一株倔强的野菊,花满枝桠,在生活的石罅里绽放出独属自己的美丽。

  在那个争夺不断的岁月里,你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成了鼓励每个人坚强活下去的旋律。生命,是在挣扎中显示其伟岸和美丽的。

  一棵树苗要长成参天大树,需要不断积累与坚守。无论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它都要把根深深扎入土地,把干挺直,用整个身躯迎接狂风暴雨……

  一弯小溪要流淌成汹涌大河,需要不断积累与前行。无论高山平原、泥淖险滩,都要吸纳、奔涌,用所有的`精力奔流出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们或许没有斯佳丽的从容不迫、坚毅顽强,勇敢执着,但我们可以拥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心若向上,脚就不会停止——就像斯佳丽常说的“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斯佳丽用自己义无反顾,向我们证明了生命的张力,生命的顽强,生命的芬芳。

  生如夏花之绚烂——致永远的斯佳丽!

  《飘》读后感 篇5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 篇6

  维特根斯坦曾经说过:“我愿贴着地面步行,也不愿在云端跳舞。”我们有多少人都想触及云端,追逐得不到的东西,却忘记自己所拥有的,直到完全失去才追悔莫及。贴着地面步行,才更加稳健而踏实,这是小说《飘》给我带来的感慨!

  阅读完《飘》,最令我纠结的便是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的爱情故事。斯佳丽年少的时候爱着阿希礼,甚至在得知阿希礼即将和梅兰妮结婚的时候她还是不顾一切的去找阿希礼并且向他表露心迹。她后来的多次婚姻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后来,瑞特出现了,他比谁都了解斯佳丽,她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自私的女人,却也有着善良美好的一面;他把她当孩子一样宠爱,甚至容忍着她爱另一个人,等待着她恍然悔悟的一天。后来他们的女儿因为意外去世,他们之间也出现了裂痕,瑞特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疲倦与痛苦,他选择离开斯佳丽,尽管这个时候斯佳丽已经开始觉悟,明白自己真正所爱的人是瑞特,她苦苦的哀求瑞特不要离开,可是瑞特有他自己的骄傲和固执,他终究还是不为所动。

  如果斯佳丽可以好好的珍惜瑞特,不去追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阿希礼,也许他可以和瑞特过着童话般的生活。

  试想一下,我们许多人不是正如斯佳丽一般,苦苦的追逐不属于自己的,早已逝去的东西,却忽略了自己身边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泰戈尔说过:“如果错过太阳你流泪了,那么你将错过星星。”懂得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不确定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总是对一切充满了欲望。

  珍惜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人、物、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人们总爱一山望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欲壑难填,是家喻户晓的词语,是贬义词,相信没有谁会喜欢它,但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成为它的奴隶,无法自拔。希望我们能够真正做到不只望着远方,也着眼于现在,而不是一味去追逐得不到的和未得到的,而忽略了自己所拥有的。

  贴着地面行走,向往美好人生!

  《飘》读后感 篇7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

  《飘》读后感 篇8

  《飘》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书的作者是米切尔。它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的小说.去年看《飘》这本书时已是看第三遍,书中人物个性很鲜明,所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思嘉坚强、乐观、精明、自私、冷酷、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她的精神之柱就是爱情、土地、金钱。思嘉的悲剧在于她一直搞不清楚谁才是自己的真爱,思嘉失去了那本应属于她的爱情,瑞德一直深爱着她,但她却一直陷在艾希礼盲目的爱情中不能自拔,直到最后媚兰去世时她醒悟到自己和瑞德才是一种人时,但瑞德已心灰意冷,从此离她而去...很喜欢思嘉,虽然她自私冷酷,但她的心不坏,她爱护她家的仆人,她把他(她)当小孩一样保护,她更爱她的红土地,在那种战乱特殊的年代里,因为生存的需要,所以我大多数看到的是她的优点)

  主人公瑞德狡诈、冷酷、倔强、精明、眼光锐利。他被思嘉坚强敢爱敢恨的性格所吸引并深爱着她,在战乱中一直照顾她,像宠孩子一样宠着她。他最容不得是思嘉讲假话和思嘉对艾希礼的感情。他鄙视艾希礼的懦弱,但他又最理解同情在那个战乱年代里的艾希礼。当他对思嘉的`感情感到失望时,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的女儿邦尼.当邦尼死后他离开了思嘉回到查乐斯顿去与家族和解...(很喜欢瑞德,他的坦白、他的机智果断、还有他今人敬佩的父爱...)

  另外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媚兰了,她外柔内刚,善良博爱,灵魂高尚.是瑞德的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当然我想信她也是读者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

  文章最后以思嘉的一段内心独白结束:“……明天我要想出个办法来重新得到他,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之所以有这个结尾的伏笔,后来作者里普利写了《飘》的续集《斯佳丽》。 昨天在网上搜索到了,现正在拜读中...

  还有一直听说《飘》的电影版非常好看,译名为《乱世佳人》,此电影得到奥斯卡奖,可一直没机会看到,上周听一个同事讲在土豆网站可以看到此电影,所以周日花了近4小时看完了它。确实很棒!

  《飘》读后感 篇9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 篇10

  《飘》是全球范围内最畅销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这本书因被改编拍成电影,故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而我看完之后,最喜欢的是思佳。问她的不幸而伤感,也为她的幸运而感动。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塔拉庄园的小姐思佳爱上了“十二以上”庄园主的儿子阿什利,但阿什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梅兰妮。出于嫉恨,思佳嫁给了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内战爆发后,应征入伍的查尔斯不幸去世,并与之结了婚。而后不久,弗兰克为了报复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对思佳的袭击,瞒着思佳与阿什利等人去参加“三K党”的行动,不料,都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死于这场行动中,思佳再次成为寡妇。后来,他接受了一直深爱她,为她做了很多事的白瑞特的求婚,但婚后的思佳并没有忘掉阿什利,他对阿什利的情感被白瑞特发现,导致感情出现了裂痕,二人最终分居,而当思佳想向梅兰妮袒露自己的过错时,宽容的梅兰妮阻止了她,保护了她和阿什利的名誉。经过一系列的家庭变故,思佳最终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重新创造新的生活,期盼美好明天的到来。

  女主人公思佳是幸运的,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出身在一个环境较好的家庭里,几经变故仍有默默守护她的白瑞特,守护她的挚爱。而在战乱的年代,二次成为寡妇,束缚了她的天性,毁掉了她对爱的向往和期待,因而又是不幸的。

  我喜欢小说中的梅兰妮。喜欢她的`宽容;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处事方式。

  我也喜欢女主人公思佳,喜欢她面对困难时的勇于迎接;喜欢她面对责任时的勇于承担;喜欢她面对爱情时的勇于追求。

  而令我感触颇深的还是白瑞特的守护因思佳对阿什利无法忘怀而气愤离去这个情节,它让我感触到:要珍惜眼前人,善于发现那些不计回报且无私守护、帮助你的人,切莫等到失去再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也没有可以让时光倒退的机器。我们总是忽略了的身边的温暖,并且伤害了这份温暖和美好。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对未来充满信心,共同铸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

  《飘》读后感 篇11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当被遗弃的斯嘉丽站在浓雾迷漫的'院中,想起了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

  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决定守在她的土地上

  重新创造新的生活,她期盼着美好的明天的到来。

  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但她的所作所为显示了没落奴隶主阶级的某些本质特征:残酷,贪婪,自信: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艾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德值得爱。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揭示出超乎作者主观愿望甚至与之相勃的内容。

  《飘》读后感 篇12

  书的世界是缤纷的,主人公或忧郁悲观或坚忍不拔,或总能在绝境中夹缝求生。小小的书中蕴含着对人生的诠释,对社会的反应,真正让我念念不忘的还是她——倔强又勇敢的姑娘斯嘉丽。

  作为家中的长女,父亲最看重的一个,斯嘉丽从小就过着闲适的生活,但她骨子里流淌着纯正的爱尔兰人的血,热爱土地、热爱祖国,敢爱敢恨。因为自己的心上人阿希礼早已心有所属,她赌气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年少荒唐的决定,更成为南北战争前对和平生活的美好回忆。她倔强,绿色的双眸中总有坚定地神韵;她也勇敢,在战火连天的日子里,与梅兰妮相依为命。生死攸关的时刻,从未有放弃她的念头,纵使她怪梅兰妮抢走自己心里的意中人。炮火打在街巷中,震耳欲聋。梅兰妮和阿希礼的孩子降生了,新生活也开始了。

  为了支撑家的庄园,她屈身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本以为生活会这样安稳地过下去,可她的丈夫意外去世了。斯嘉丽虽表面未有任何波澜,但内心的防线却在崩塌,她依然为了她所爱的家、土地支撑了下来。遇到了自己真正爱的人白瑞德,白瑞德与她而言是更长情的陪伴,最好的选择。她却没意识到白瑞德所付出的真心。可噩耗再次降临,她们的女儿去世了。白瑞德心灰意冷地离开了斯嘉丽。但最终斯嘉丽在好友梅兰妮的去世遗言中醒悟了,飞奔回家后才发觉为时已晚。斯嘉丽在此巨大的打击下没有叹息和哭泣,只留下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欣赏她的敢爱敢恨与乐观心态。在南北战争的`大背景下,我看到她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她不畏惧别人的非议,用挺拔的腰身与醉人的微笑面对每一天;她不害怕未来,用脚下自己至爱的土地所给予的底气踏实地做好现在;她不悲伤与忧愁,因为她明白,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总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独立、勇敢、有实力,斯嘉丽让我看到自己所努力的方向。对困难不认输,对自己爱的至死不渝,对自己恨得直言不讳,有胆识,有胆量更有能力承担责任。就像斯嘉丽对白瑞德,迟迟看不到他人对我们的真心,总专注于我们未得到的,却遗忘了我们所得到的。

  再次翻开已泛黄的书页,一身绿裙子的姑娘展现在我的眼前,即便是冬去春来,手碰脆了清脆的书页,书的灵魂也不会碎。愿岁月无声,朝我想要的方向流去。

  《飘》读后感 篇13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漂亮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愛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愛情观中,愛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愛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愛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愛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愛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愛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愛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愛;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愛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愛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愛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愛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愛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飘》读后感 篇14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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