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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更新时间:2022-10-27 2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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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合集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故乡》有感1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故乡》有感2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读《故乡》有感3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读《故乡》有感4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读《故乡》有感5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人兽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平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读《故乡》有感6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7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8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9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读《故乡》有感10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11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读《故乡》有感12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亨有了很大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读《故乡》有感13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杨二嫂也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之一。她绝不只是一个笑话。她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为什么?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贪点小便宜,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旧社会就是一条路,努力的改变社会的.封建、迷信,改变人们封建的思想,新时代的大门才能打开。而《故乡》种最令人伤心的,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观念罢了。

读《故乡》有感14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读《故乡》有感15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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