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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2024-08-22 0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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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合同(常用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点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定点采购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市场询价及充分协商,特邀乙方作为后勤物资定点采购单位,现就定点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

  办公用品、主要品种见附件1(价格清单)

  二、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由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货。

  三、定点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一)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甲方

  (二)乙方提供的定点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三)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四)乙方所报价格为广安市同类产品最低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五)协议期间,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一)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其补充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

  (三)乙方所供产品应实行“三包”,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四)货源紧张是甲方享受优先供货权。

  五、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一)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二)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到采购办,采购办按照报账程序办理审签,由财务将货款转账到乙方账户。

  六、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向广安市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一)协议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1:主要物资价格清单

  附件2:供货方资质(营业执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时间:

定点采购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我校食堂蔬菜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蔬菜,采购事宜全权由甲方采购员______________专人负责,食堂库管员______________验收入库。

  2、乙方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由甲方留存,同时须向甲方交付供货安全质量保证金________元,如无违约行为在协议解除时一并退回。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蔬菜质量可靠,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并相应扣除违约金。

  4、乙方所提供的.蔬菜品质必须达到新鲜、质优、无变质腐烂、无残留农药等质量要求。同时要求乙方在价格上要给予优惠,须低于或等于市场价。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相应扣除违约金。

  5、付款方式:甲方用现金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甲方才予以付款。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_______天告知对方。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06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定点采购合同4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xxx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3.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维修范围

  甲方确定乙方为XX~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维修价格

定点采购合同5

  托修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

  承修方(乙方):

  住所地: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汽车交接

  1、交车日期:□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2、送修方式:□开进/□拖进/□装进/□事故

  3、交车地点:

二、汽车基本信息

  汽车所有人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码

  VIN代码/车架号

  注册登记日期

  里程表示值

三、维修类别与项目

  1、乙方应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相应的维修方案,确定维修类别。

  2、乙方预定的维修项目、内容,预计的维修费用,应经甲方认可。

  3、维修过程中确需追加作业项目和费用的,应征得甲方认可。

  4、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四、维修配件与材料

  1、乙方提供的维修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标示配件性质并明码标价,供甲方选择。

  2、经甲方选择认可的维修配件材料,乙方应提供维修材料清单,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提供方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

  3、换下配件处理方式:

  □甲方自行处理;

  □委托乙方处理;

  □属污染环境或系危险废物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1、检验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厂维修要求

  检验方式为

  检验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后接收车辆。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签发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乙方应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布的工时单价标准执行;

  □双方约定。

  工时单价:元/工时

  2、维修费用计算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维修费用=工时费(工时单价×工时定额)+配件与材料费+外加工费

  3、预算费用为元,实际费用以出具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转账□/支票结算□/其他方式□

七、汽车交付

  汽车维修竣工预计交付日期为年月日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除外。汽车维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提取车辆,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到验收车辆,结清费用(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提取车辆。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维修质量保证期为   公里或 日,自竣工出厂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保证期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保证期从返修后甲方验收的当日重新起算。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

九、合同变更及解除

  1、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变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确认:

  □书面/□短信/□传真/□电话/□其他

  2、变更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维修费用的,按未付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2、甲方超过日迟延提取车辆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失计算标准为元/日×迟延天数。

  3、乙方迟延交车的,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元/日。

  4、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十一、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本合同争议:

  □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进厂维修委托书(检验单)、维修结算清单、竣工出厂合格证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或甲方委托接车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公章;自然人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明。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托修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修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交付维修车辆、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甲方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有权确定维修项目,涉及安全行驶的除外。

  (三)甲方送修车辆为事故车的,向乙方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调解协议等有效证明;甲方要求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五)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接车。因甲方迟延验收车辆或迟延接车,车辆非因乙方原因毁损灭失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车辆维修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本合同项下维修项目的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制造厂维修要求,或使用假冒伪劣的零配件、燃润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车辆损害、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出具规定的结算凭证等单据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维修要求实施汽车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有权拒绝甲方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要求。

  (二)对甲方车辆进行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

  (三)乙方在竣工交付车辆前,对该车辆负有保管责任。除维修检验试车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该车辆。若有违反的,每使用一日,乙方应按维修预算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车辆损坏或其它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双方约定的维修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修复配件或旧配件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该配件应达到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五)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三方造成甲方车辆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享有留置权。

  (七)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汽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及维修预算费用为车辆原购置价8%以上的维修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进厂维修委托书(检验单)格式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三、危险废物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__年第1号)。

定点采购合同6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本协议所称定点采购是指甲方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中,对乙方中标的_________产品,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同产品采购需求,由乙方按中标价予以供货。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注: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需方可以就中标产品的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价格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 _________元或数量超过_________台时,需方可另行组织中标供应商进行重新报价(单一合同指一个需求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二、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检测标准及安全认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保证产品安装由有安装资格的人员完成。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维修服务人员应在小时内到场,48小时未修复的,酌情提供备机应急。

  4、乙方保证履行生产厂对该产品的其他售后服务措施的承诺。

  三、标识要求:供方须在所安装的每个产品上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销售商、销售日期、售后服务电话、产品保修期限等内容。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_________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_________;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供方将供货发票交给需方,同时凭采购合同、供货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执行表》(资金结算联)、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资金汇总支付单向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办提出结算申请。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未按约供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3、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供方按约提供的产品,应向供方支付拒收部分货物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4、其它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的经济责任。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等办公设备_________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需方、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各一份。交采购中心的一份由供方按月汇总上报。

  3、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青树坪华国中学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甲方需采购的主要食品蔬菜做到定点、定摊。各定点、定摊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要为甲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二、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本店,做到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和品种。

  三、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本校。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四、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五、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责任书,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顾客或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责任书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8

  甲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学生食堂需要,经校委会、总务处等研究决定确定乙方为________定点供应单位。为互守信用,确立双方义务,签订协议如下:

  定点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协议期间,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供应方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并向甲方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乙方需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

  2、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等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质保量、准时、价格合理。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

  3、由于乙方提供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应负全责。

  4、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定点采购。

  二、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做好供货单位的资格审查,配合乙方认真把好货物验收关,如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迅速处理。

  2、在乙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条件下,甲方应及时付款。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9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xx~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维修价格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费用结算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分,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xx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定点采购合同10

  甲方:(采购人)

  乙方:(定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的结果,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

  品名

  规格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小计

  金额合计:_____

  _____(大写)人民币

  二、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2.1本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为_____年____月 ___日前。

  2.2交付地点为。

  2.3如甲方无特殊要求,所有印刷品必须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才能拆封。

  三、验收

  3.1甲方应在印刷品全部运达交付地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3.2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印刷品依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退还乙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货款支付

  4.1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交付全部印刷品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注:由甲、乙双方商定具体的货款结算与支付频率)

  4.2甲方应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4.2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发票并送达甲方。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印刷品或逾期验收的,乙方可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2乙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十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5.3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额;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

  5.4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采购人可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6.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乙方:

  授权经办人:授权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 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定点采购合同12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定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柳财采[20__]26号文件的规定,按柳州市第四期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结果,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主要材质及配置单位数量市场单价优惠率成交单价小计

  金额合计:¥ 元

  ( 大写 )人民币: 圆整

  质量保证期: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1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2.2 交货地点为柳州市 。

  2.3 乙方负责将货物免费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

  三、验收

  3.1 甲方应在货物到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

  3.2 甲方对乙方所交付货物依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退还乙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货款支付

  4.1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柳州市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款项。

  4.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销售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应将发票和验收单作为原始会计凭证一同入账。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逾期验收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2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验收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3 乙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5.4 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6.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其余壹份通过中介代理机构收取后集中送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定点采购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定点釆购供应商。

  二、物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

  单价:

  规格(品质):

  二. 物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所物品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批次采购物品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要求,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 付款方式

  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入库验收单,乙方于每月 号持入库验收单、发票到甲方财务部结算货款。

  五.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满时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2、双方约定实行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报价制度。如甲方有有效证据证明乙方的报价或现实供应价髙于市场平均价格,甲方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由乙方按已供甲方物品总额的 %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合法理由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物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 %,乙方按所供物品价格的 倍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供物品存在质量问题,除立即退货外,应按所供物品价格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实施给予甲方釆购人员提成、回扣、XX等行为的,除取消供应商资格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定点采购合同1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需购办公家具一批,经县财政局下达20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计划第__号通知单同意采购。乙方在不低于20____年4月28日竞争性谈判所报的优汇率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卫生和环保检测标准、出厂标准,外型和技术参数符合甲方所提供彩色宣传图片;

  表面无划伤、碰伤的痕迹。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由乙方全权负责(产品_____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包调包换)。

  第四条 交货时间:

  第五条 交货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式、地点及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投入正常使用。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用货单位凭乙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印章的正式发票和验收单支付货款。

  第九条 乙方安装完毕验收交付甲方后,无条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保质期以售后服务、保修承诺为准,逾期服务费用由乙方按低价收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另一方购置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甲方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一份,财政局采购股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15

  甲方:星河中央广场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协议采购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使搞好本次甲方公司星河中央广场项目定点协议采购工作,甲方、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双方方就有关的定点协议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及供货范围

  1、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

  二、 价格及交货期

  1、凡甲方购买乙方 电脑、打印机系列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2、定点协议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3)、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4)、乙方所报价格为临湘市同等产品优惠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乙方应按格式要求编制并报送《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确定供货价格;

  (6)、协议期内,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7)、交货时间按照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三、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

  3、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名称

  5、联系人及电话

  四、资金结算方法:

  甲方应在每月25日(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

  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送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由乙方提供指定帐户,由甲方直接转帐。)

  五、权力与义务

  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供货价格和服务承诺等进行检查;如发现

  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2、甲方有义务保证通过定点协议采购的货物,仅用于甲方公司内部,不得流入其他市场。

  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未通过甲方的采购人按定点协议采购价采购。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购置的'系列产品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定点协议采购报 价表》及其电子文档;

  4、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定点协议采购相关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有关部 门的检查。

  六、协议生效及期限

  1、协议在甲、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 方:乙 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 址: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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