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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框架合同
更新时间:2024-06-22 14: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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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采购框架合同12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框架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框架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乙方(需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壹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

  乙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

  _年_月_日:

  采购框架合同 篇2

  甲方:(需方)签订日期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时间:时间:

  采购框架合同 篇3

  山东金安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和

  北京高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合作框架协议》

  20xx-06-24

  《合作的框架协议》

  本框架采购协议由

  山东金安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买方”),和北京高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供方”),就建立战略合作和采购关系基础的有关事宜于20xx-6-24_(“生效日”)共同签订并生效。供方将根据本协议向买方提供本协议项下采购合同书中规定的产品及服务。

  1.0 定义

  “协议”是指本协议以及任何相关采购合同书、订单以及本协议中特别提及的其他附件或附录。

  “产品”是指供方按采购说明书的规定为买方准备或提供的各种物品。

  “人员”是指由买方或供方雇用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

  “价格”是指双方一致同意的,并在采购合同书和/或PO中规定的产品及服务的金额及支付货币。

  “服务”是指供方按采购说明书和/或PO中的规定为买方所做的工作。

  “采购合同”是指附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包含的对产品及服务进行描述的文件,包括对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技术规格、价格、及时间表等。

  2.0 采购合同

  供方将按相关采购合同中的规定,提供合同中规定产品及服务。供方仅能在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才能开始工作。

  3.0定价

  供方将按照协议价格向买方提供产品及服务。供方将依据为买方提供所有IDC机房建设所需的'机柜以及相应配件和附件(诸如PDU等设备)的战略合作前提下,提供最具优良

  品质的相应产品和最具竞争力的供货价格以及相关服务。具体价格和配置清单请以附件一

  “I-service 新朋股份战略合作报价 机柜及附件栏 20160621”为准。

  要明确材质,产品标准、验收方法,货款支付方式

  明确转移支付的条款,即

  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软硬件的采购,并且在乙方的生产场地进行系统集成。

  1,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与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相关联的服务器或相关软件;

  2, 甲方将委托采购的第三方信息、价格提供给乙方,乙方有履行保密的义务;

  3,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采购款项的2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该款项汇入到上述第三方

  公司账户中,否则视同违约,除无条件退还甲方全部款项外还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全部经济损失,承担每天3%的全部款项迟纳金。

  4, 甲方承担委托采购的系统集成费用、可能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

  4.0 付款及接受

  4.1付款:付款条件将在相关采购合同和/或订单中具体规定。

  4.2接受:按发票付款并不意味着对产品或服务的接受,产品及服务应按相关采购合同和/或订单中具体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接受检验及测试。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及服务,买方可要求供方免费并及时地按买方书面指示进行维修/更换或重新提供服务。

  5.0 质量保证

  供方给予以下售后服务保证:给予出厂产品3年的保质期。

  明确验收与退货处理

  采购框架合同 篇4

  1、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2、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货联系人:阿莹/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框架合同 篇5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需方: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在此确认:

  1、双方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充分地和对方进行了解释;

  2、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遵守这些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 3、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合格供应商,在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竞价成功后,双方开始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具体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另外,双方无须另行签署电子商务平台自动生成的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或其他类似合同,如已经签署,则应确保其记载事项与本合同或《订购单》的相关约定相一致,否则以本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为准;如《订购单》的相关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一、采购意向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拟采用宝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竞价方式向乙方采购四氧化三锰。

  2[采购框架合同(共2篇)]、乙方作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可参与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与数量为甲方供货。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及检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技术要求。

  2、质量标准:执行[ ]国家规范标准和[ ]标准。

  3、检验方法:甲方采取现场随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或《订购单》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9、本合同为框架协议。若乙方为成为中标供应商,则中标后双方签订的《订购单》为本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附件与组成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双方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签署《订购单》,但传真件需加盖甲方合同章、签名,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加盖合同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双方买卖合同即成立。双方确认的有效传真号码以《订购单》记载为准,任何一方变更传真号码,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赔偿因未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框架合同 篇6

  20xx年度xx集团

  锡盟战略供应商合同

  (货物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 年12 月20 日

  签订地点:

  采购合同

  (货物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 [20xx]第020 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觃的觃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xxx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物

  1.1 标的物名称、觃格型号、单价、数量、质量标准(见附表1:采

  购货物明细表)。

  1.2 采购方式:按下定量不定价(但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实际市场价格)。

  1.3 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和交付数量以实际订单(或通知单)为准。

  1.4 其他约定由具体订购协议说明。

  2.标的物包装

  2.1 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觃定标准包装, 没有觃定的应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迚行包装,具体要求以甲方“验收标准”为准 。

  3.标的物运输

  3.1 运输方式:

  3.2 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承担:3.3 甲方应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采购货物计划。乙方按采购

  计划组织货源。

  4.标的物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乙方送货。

  4.1.2 乙方代运。

  4.1.3 甲方自提自运。

  5.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5.1 价款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为依据。

  5.2价款为 :含税价格。

  5.3 价格调整

  5.3.1 价格调整: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中途不得随意变价。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货物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 ± 10%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5.3.2 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的价格变动,对价格按政府政策性 调整幅度迚行调整。

  5.5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从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止。履行期内,本协议幵不当然履行,当甲乙双方有实质性供需货时,按本 协议履行。

  7.验收

  7.1 甲方应在货到当日内按照附件一中所列标准迚行验收,如发 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接到通知后,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甲方验收结果 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出具的鉴

  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7.2 甲方对货物迚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和/或订单中觃定 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自行酌定。

  7.2.1 拒收全部货物。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使得甲方无法达到 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幵就其因该货物所 受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7.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幵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 纠正或更换该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或更换该货 物。这种纠正和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 求赔偿。

  7.3 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费运回,甲方可以保管 这些货物直到乙方做好运输准备,但是乙方应承担甲方保管这些货物 而产生的费用。

  7.4 在验收之后,甲方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验收确认书。

  7.5 甲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货物的仸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日内将该缺陷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货 物,乙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7.6 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明》、《质 量检验报告》等所需相关资料。

  8.双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订单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 质量标准交付货物。

  8.1.2 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由此而导致的运输或储存 费用变动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8.1.3 要求乙方供应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 险货物,应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觃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 物的标志和标签,幵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 料提交甲方。

  8.1.4 按合同约定支付货物采购费用。

  8.2 乙方的权利义务

  8.2.1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幵向甲方发出到货 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8.2.2 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货物采购费用。

  8.2.3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 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觃定迚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篇三: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书-20xx年度模板(玉峰)

  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书

  (20xx年度)

  甲方: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玉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ysgf-cg-yufeng20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可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同意按本合同为甲方交付产品。

  一、目的和范围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检验标准的铝型材。

  二、有效期和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于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并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随时延续。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并且在收到有关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未能改正,未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三、产品订单

  3.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主合同,甲方每次订货可以以有效的《采购订单》形式通过传真或者电子版通知乙方,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只要有总经理签字即视为有效,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订单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超过24小时未确认的,视为接受甲方订单,乙方应依所发的订单履行义务。

  3.2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期,如果乙方尚未备货的,乙方应依照通知执行,该情形不视为甲方的违约;如果乙方已经备好货物,双方另行协商订单的交货时间或其它处理办法。

  四、产品交付

  4.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交付甲方山东工厂的周期为下单后7天,交付甲方广州工厂的周期为下单后14天,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期,则以该通知为准)。乙方除受本协议约束外,同时应受《采购订单》、甲方书面通知单的约束。

  乙方确保有合理和可靠的产品库存量,并应尽其最大努力达到100%的及时交货率。

  4.2交付内容:

  4.2.1双方订单约定的产品、备件;

  4.2.2与产品、备件有关的技术规格书;

  4.2.3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4.2.4装箱单或送货单。

  4.3产品运输和运费承担:乙方应在满足交付时间的要求下,以合理的运输方式运抵甲方指定交付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应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运输、存储,使产品免受任何损害,包装物不回收。如因不适当的'包装、运输、存储致产品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甲方亦有权拒绝验收或在发现后随时退换货物或解除该批次订单。

  4.5乙方交付产品时,应依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最终用户提供送货单,并要求收货人或最终用户签收。

  五、价格及支付

  5.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价格为:见合同附页《玉峰铝型材价格表》

  如甲方需要购买未在价格清单中的产品,乙方及时报价并保证提供一个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当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8%时候,双方协商作出相应调整。

  5.2合同金额:每笔订单的金额以订单为准,同时双方约定,订单中所约定的款项为本合同的最高和全部价款(含产品费、运费费、17%增值税及本协议约定的所有相关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双方有协议变更价格的,则该新价格适用于变更日起甲方所发出的所有订单,经双方同意后,也适用于变更日前已制作而尚未交付的产品。

  5.3付款条件:款到发货,发票一周内送到甲方。如果付款方式变更按照双方商定的执行。

  5.4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号、账号和银行信息等与本协议执行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验收和培训

  6.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或要求:

  6.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许可的基本要求,乙方承担因违背生产许可等国家相关法规所造成的后果。

  6.1.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所选中的项目:

  ■《国家标准》;

  ■《技术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确认书》;

  ■《产品样本》;

  ■《产品入厂验收规范》

  ■《采购订单中约定的特殊要求》。

  6.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选中的项目:

  ■《产品使用说明书》;

  ■《合格证》;

  ■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产品材质证明》;

  ■《产品原产地证明》;

  □《检验检疫证明》。

  6.1.4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使用条件培训

  6.2质保期:出厂后18个月内。

  6.3到货验收:乙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对产品的包装、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和其它交付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收送货通知单。到货检验有缺陷不合格,乙方在7工作日免费更改缺陷或更换成新的合格产品,如拖期按照订单延误执行,检验标准见合同附页《铝型材进货检验规程》。

  七、违约责任

  7.1实质性违约: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不限于不能交货、导致甲方退货及其它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以及乙方经甲方催告后七天内不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均将被视为实质性违约。出现以上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该次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或最终用户造成的直接损失。

  7.2交付、验收、维修等义务延迟的违约责任:产品的交付、验收及维修时均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若乙方拖期,按产品总价的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七日仍不能完成的,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期或双方达成新的一致意见,否则按7.1条款执行。

  7.3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甲方逾期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付款。在乙方书面催告后七日起甲方仍不付款的,则甲方应当就未及时付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8.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的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采购框架合同 篇7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号: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_年_月_日:

  采购框架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质量第一、共同发展”之目的,为督促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甲方对原材料质量的要求,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并签订采购协议。

  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协议之解释权属于湖北兴泽科技有限公司。

  1、报价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单之内容须包含:客户料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要求、产品单价(含税价)、交货周期、付款方式、包装方式,且有授权人签字和盖章方可生效。

  2、承认书

  2、1凡与我公司发生交易的产品,都必须得到我公司签署的样品和实物样品,否则不能交货。

  2、2样品承人上的任何一页都需盖上公章方可生效。承认书内页须有产品图纸。材质证明,测试报告等,附样品10PCS

  3、采购订单框架协议

  3、1供应商收到我司采购订单后,在2个工作内确认交货日期并回传采购订单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确定回传,以每份采购订单扣款50元作处罚。

  3、2为了保证甲方的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部分供应低价值产品的厂商每次送货须免费送1%备品给我司,且备品分开包装。(低价值产品包括贴子、PE袋、扎线、螺丝、螺母)

  3、3供应商依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交货,每批交货延迟交货金额的1%,以此累计计算(1%扣款金额不足200按200扣款)。交货延迟造成我司生产停线,我厂停工待料的损失费用和延迟交货客户索赔费用全部转嫁给厂商。

  4交货时间管理

  4、1我公司正常送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其余时间送货一定要事先知会当时对方收件人,如未通知不予收货。

  5对账单的要求本公司现月结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或31日,供应商务必在次月对账单传到我公司,逾期均转到下月对账结算处理

  6增值税票提交要求

  供应商务必在次月25号前将当月25号前将当月对账金额所对应增值税票提交到我司,逾期货款安排也将顺延到下月处理

  7、交货

  7、1

  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附上送货单/验收单和乙方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以供甲方检查;若乙方未依据规定提供送货单验收单及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甲方有权拒收该批交货。

  7、2若乙方延迟交货,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延迟交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甲方停工待料、仓库、保管、

  1)因交货延误引起甲方停工待料,乙方应赔付相应的停工待料人工等费用。

  2)因交货迟误引起甲方运输方式更改,乙方需赔付运费差额等费用。

  3)因交通迟误引起甲方客户损失,乙方需赔付相应客户的损失。

  7、3除甲方同乙方事先同意分批交货外,如果乙方实际交付的产品少于采购单上数量时,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在乙方已确定采购单后无法交货时,甲方有权解除已生效的采购单,乙方除需完全归还甲方所付的支票类的单据等,另需支付该批货物金额1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

  7、5乙方必须保证交付的产品其内容与报关文件完全相吻合,如有不符,至甲方遭受行政上或司法上的.处罚,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8、收货:

  8、1收货时数量由甲方依据送货单|验收单进行点数抽样检查确认,数量准确方可以进行收货,若甲方在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生产需要。

  8、2若乙方交付的产品与甲方要求或描述不符时,甲方有权选择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并要求乙方退款和补偿甲方已支付的检验、测试、运输费用,以及甲方另行采购所需增加的费用等。

  9、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而须提出诉讼时,以湖北当阳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司公章用印:

  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司:

  公章用印:

  日期:

  采购框架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战略采购协议

  采购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产品战略采购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期限

  1.1 甲方指定乙方为产品(以下简称该产品)战略供应商之一,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注:甲方关联公司在以下协议中也统称为甲方)在 中国北京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开发的项目选用由乙方提供的该产品。

  1.2 甲方在指定1.1条所述范围之外的开发施工项目,可根据项目档次及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由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负责技术指导。

  1.3 具体采购方式甲方根据项目要求,选择以下方式中的

  (A)产品的供应

  (B)产品的供应及安装

  1.4本协议附件中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未能在当地获得准许使用证明,或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包括项目档次的特殊要求等),或乙方供货能力、资信等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进行供货。

  1.5甲方采购协议附件一所规定的产品时,如发现乙方产品与同行业或同类产品相比已不具有价格优势时,则甲方有权不受本协议的约束,另行选择其他公司进行本协议约定产品的采购。

  1.6 。

  第二条 双方职责和义务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约定做出以下承诺:

  2.1 甲方承诺:

  2.1.1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2.1.2在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甲方在指定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指定使用乙方附件一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

  2.1.3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甲方即指派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责与乙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2.1.4 对乙方提供之产品价格及相关服务承诺绝对保密,不向其它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2.2 乙方承诺:

  2.2.1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2.2.2乙方承诺按甲方需求(含售楼处、样板间、4S店等零星需求),在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所需的产品,并承诺向甲方提供“战略合作伙伴服务”(详见第四条,该服务的期限不受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的限制)。具体交货产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交货日期、安装日期(如有)以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所签署的《项目专项采购合同》确定的为准。

  2.2.3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乙方即指派,负责与甲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2.2.4在战略采购协议履行期间,按附件一:20xx年如产品零售价格上调,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供货价格不得上调;如产品零售价格下调,供货价格按新的零售价格乘以相应折扣率下调。

  2.2.5在协议合作期间,每季度(即:1、4、7、10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该季度产品价格信息,即使无价格变动也需提供。

  2.2.6合同执行过程中,遇乙方产品因乙方原因需要更改产品名称、型号,需乙方提供产品变更对比说明书,产品变更对比说明书中需明确产品变更前后的品名、型号,单价不变,要求加盖乙方公司公章。

  2.2.7 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公开宣布或透露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或做任何关于战略合作事宜的宣传或公开发布。

  第三条 技术规格、标准和价格

  3.1 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标准:

  各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二.

  3.2 产品价格标准:

  3.2.1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在本协议约定的采购范围内,依据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书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将以本协议附件一所载价格提供相应的产品。

  3.2.2 当甲方所需产品及配件在本协议附件一中未列明,可由甲、乙双方按照该产品市场最惠价格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供货厂家。

  3.2.3本协议所载战略价格为完全包干单价,该单价为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供货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供货到甲方现场库房(含卸货)的一切费用。含原材料、及加工成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应付的关税)、检验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费、防护费、仓储费、保管费、安装费(如有)、成品保护费、管理费、质量检测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包括本协议执行期间所有因工资、材料差价、汇率、配合项

  目承包工程施工整体进度的工期调整、其它直接费及间接费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

  3.3协议期满续签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下一协议期间供应价格。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所签署的《项目专项采购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变,不受供货时间限制,直至该项目供货完成。

  3.4本协议所供应及指导安装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本协议以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供货等要求。

  第四条 合作模式及要求

  4.1 具体合作模式

  4.1.1甲方根据甲方所属各施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产品的规格、品种、数量等相关参数要求。

  4.1.2甲方就甲方所属各施工项目产品采购另行签订执行合同,即为《项目专项采购合同》。《项目专项采购合同》中单价及付款方式执行本协议中规定条款。

  4.2具体采购合同原则的付款方式

  4.2.1本合同预付款;

  4.2.2过程付款按月进度支付:本月供货数量由乙方统计本月供货甲方验收签证数量,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编制月供货数量及价格汇总表,报甲方采购及合约预算部审核,次月25日前,甲方支付乙方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本月货款的50%。《项目专项采购合同》约定之货物全部供应完毕,累计已付款(含预付款)至已供货物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过程款。

  4.2.3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乙方申报结算书,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咨询机构审核结算完成后30日内,最迟于最末批次货品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至结算货款的95%,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工程验收,待质量问题解决后3个月内支付;

  4.2.4结算货款的5%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30日内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或合同质保金退还期限到期)后30日内,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及支付申请。

  4.2.5依本条甲方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支付乙方时均不计息。

  4.2.6特殊说明:乙方在领取货物价款时,需提供国家、工程所在地规定的合格并得到甲方认可的发票。否则,甲方拒付货款。本协议不支付货物价款,货物价款支付执行《专项采购合同》。

  4.3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下列“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4.3.1乙方人力资源安排

  (1)成立“**地产服务小组”,并任命 为组长, 组长:联系电话: ;成员: 联系电话: 。

  (2)甲方项目所在地如设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乙方在当地销售工程师、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均应配合执行此任务。如甲方项目所在地没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乙方应合理安排

  提供充足人员及技术支援协助完成此任务。

  4.3.2战略合作伙伴服务内容

  (1)在项目投标及设计阶段,乙方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合甲方的设计人员提供多种产品选型及配置方案,确定最经济、合理的产品选型及配置方案。

  (2)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总包方或相关分包方以及在甲方开发项目之业主提出疑问时,进行有关本协议约定的产品技术问题的解释和其他工作。

  (3)对甲方开发项目的采购需求,乙方应提供最优先的供货权,确保供货周期满足项目的要求。

  (4)乙方针对最新在国内推出的技术和产品,结合甲方的需求,不定期地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供讲解及培训,同时对于甲方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及时给予详细可靠的回答。

  4.4质量保证及保修期限

  4.4.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4.2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年,质量保修期是自产品施工完毕且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5 售后服务

  4.5.1针对仅提供产品不提供安装的,乙方应配合在施工前(必要时施工过程中)定的产品的安装、养护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4.5.2在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任何缺陷负责。

  4.6检验标准

  乙方所供产品均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颁布的有关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制造,甲、乙双方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

  4.7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如果经法院判决确认乙方侵权或

  采购框架合同 篇10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指定供货商;乙方受__________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__________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联系人: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4、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5、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6、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7、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8、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9、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

  采购框架合同 篇11

  合同合同签订地:合肥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具体采购安排

  1、1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作为买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在[]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订单,卖方向买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光缆(“货物”)和服务。

  1、1、1买方有权按照实际采购需求向卖方下达订单;向卖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是买方;买方确定中标份额比例,分配相应地区由卖方供货,卖方无选择具体供货区域的权力(如山区等);在实际供货过程中,买方有权调整供货区域,卖方不得拒绝。

  1、1、2卖方必须满足是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本期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卖方应免费提供快速连接器在实际使用中所必须使用的各种工具;卖方必须保证能严格按照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快速连接器;卖方供货份额达到标的额度以后,如所负责区域还有供货要求,买方根据情况有权安排其他供应商提供产品。 本合同的双方指卖方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

  1、2买方和卖方确认,卖方为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商,未经买方和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3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卖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其

  他规定和已下达的订单继续履行已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1、4订单确认方式:

  1、4、 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

  (2)其他方式:

  1、4、2确认的订单一经传回,即对卖方具有约束力。未经采购方同意,卖方不得再对所传回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1、5卖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取消其设备供应商及服务提供方资格:

  1、5、1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2条规定,将本合同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5、2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价格

  2、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价详见附件。具体以订单结算。

  2、2 订单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的费用。

  (2)卖方应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等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费用。

  (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合同设备及系统与其它厂商供应的设备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5)使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6)卖方负责运送合同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7)卖方将合同设备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8)由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9)卖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3 除上述订单总价外,买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合同向卖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支付条款

  3、1订单下的货款由买方和/或采购方付至卖方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2买方和/或采购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2]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货款。

  (2)分期支付

  1)到货款: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按照一定周期(原则上一个月为一周期)汇总采购订单,形成唯一编号的结算单;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与结算单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原件后,在结算单生成日期后的[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结算单总价的[80]%的到货款;。

  2)尾款:结算单生成180日后,买方向卖方支付结算单总价的[20]%的尾款。

  3、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发货和运输

  4、1货物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接到订单后[]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小时联系买方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

  4、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

  第五条 包装

  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八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验收

  6、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开箱检验后卖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订单总金额

  [10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调整卖方供货份额,直至终止本合同。

  6、3如卖方对买方和/或采购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第七条 保修

  7、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个月(“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2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7、3 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技术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卖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约定期限向买方和/或采购方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相当于当期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2天以上,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和/或采购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订单总价[5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8、3 如货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货物,同时卖方应按当期订单总价的[100]%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损失。

  8、4 卖方保证出售给买方和/或采购方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及采购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及采购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采购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合肥]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及采购订单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9、4买方有权代采购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 保密

  采购框架合同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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