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群走网>实用文>采购合同>定点采购合同
定点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2024-06-10 07:34:59
  • 相关推荐
定点采购合同15篇【热】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点采购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定点采购合同1

  托修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

  承修方(乙方):

  住所地: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汽车交接

  1、交车日期:□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2、送修方式:□开进/□拖进/□装进/□事故

  3、交车地点:

二、汽车基本信息

  汽车所有人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码

  VIN代码/车架号

  注册登记日期

  里程表示值

三、维修类别与项目

  1、乙方应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相应的维修方案,确定维修类别。

  2、乙方预定的维修项目、内容,预计的维修费用,应经甲方认可。

  3、维修过程中确需追加作业项目和费用的,应征得甲方认可。

  4、实际维修项目和费用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四、维修配件与材料

  1、乙方提供的维修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标示配件性质并明码标价,供甲方选择。

  2、经甲方选择认可的维修配件材料,乙方应提供维修材料清单,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类别、数量、提供方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

  3、换下配件处理方式:

  □甲方自行处理;

  □委托乙方处理;

  □属污染环境或系危险废物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五、维修竣工检验及检验质量标准

  1、检验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厂维修要求

  检验方式为

  检验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后接收车辆。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签发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乙方应建立维修档案。

六、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布的工时单价标准执行;

  □双方约定。

  工时单价:元/工时

  2、维修费用计算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维修费用=工时费(工时单价×工时定额)+配件与材料费+外加工费

  3、预算费用为元,实际费用以出具的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4、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转账□/支票结算□/其他方式□

七、汽车交付

  汽车维修竣工预计交付日期为年月日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除外。汽车维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提取车辆,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到验收车辆,结清费用(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提取车辆。

八、维修质量保证期

  维修质量保证期为   公里或 日,自竣工出厂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保证期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保证期从返修后甲方验收的当日重新起算。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

九、合同变更及解除

  1、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变更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确认:

  □书面/□短信/□传真/□电话/□其他

  2、变更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以变更后内容为准。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维修费用的,按未付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2、甲方超过日迟延提取车辆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失计算标准为元/日×迟延天数。

  3、乙方迟延交车的,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元/日。

  4、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十一、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本合同争议:

  □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进厂维修委托书(检验单)、维修结算清单、竣工出厂合格证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或甲方委托接车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公章;自然人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明。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托修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修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交付维修车辆、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甲方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有权确定维修项目,涉及安全行驶的除外。

  (三)甲方送修车辆为事故车的,向乙方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调解协议等有效证明;甲方要求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五)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接车。因甲方迟延验收车辆或迟延接车,车辆非因乙方原因毁损灭失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车辆维修出厂后,经鉴定机构认定,确属乙方本合同项下维修项目的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制造厂维修要求,或使用假冒伪劣的零配件、燃润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车辆损害、人身损害及相关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出具规定的结算凭证等单据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维修要求实施汽车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有权拒绝甲方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要求。

  (二)对甲方车辆进行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检验。

  (三)乙方在竣工交付车辆前,对该车辆负有保管责任。除维修检验试车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该车辆。若有违反的,每使用一日,乙方应按维修预算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车辆损坏或其它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双方约定的.维修配件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使用修复配件或旧配件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该配件应达到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

  (五)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方维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三方造成甲方车辆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享有留置权。

  (七)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汽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汽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及维修预算费用为车辆原购置价8%以上的维修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进厂维修委托书(检验单)格式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三、危险废物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__年第1号)。

定点采购合同2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乙方作为甲方日杂用品定点采购单位,就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日杂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供所供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用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无条件退换物品。

  3、乙方所提供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无论甲方所购买的物品大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

  5、付款方式:甲方按月以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定点采购合同3

  供方(中标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需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根据《 》询价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同意就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正品)、单价

  第二条 供方质量及服务承诺

  1、协议中规定的合格产品。

  2、承诺普通纸张达到下列要求:a、白度:80度以上;b、定量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0.5%;c、规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0.5%;d、使用长网纸机生产的产品;e、其他以国家技术指标为准,国标没有规定的以企业技术指标为准。

  3、承诺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小时内送货上门。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

  4、承诺对办公纸张完好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的纸张有破损、规格及型号不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 小时内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在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开始供货;地点:________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供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缴纳的每包/件________ 元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结束后退还。

  第五条 货物验收

  供方对送达的普通纸张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及单价。使用单位根据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购提货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进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提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字。

  第六条 货款支付

  市级采购采用先发货,后付款形式。供应商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凭签字后的《政府采购提货单》和发票向供应商按月以转账或银行委托收款等方式支付货款。

  第七条 统计报送

  供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统计表》必须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不能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项目不能按期供货的,供方需负相应责任。

  2、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供应价格等不符合本协议标准的产品,需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的`,禁止供方 年内进入 市政府采购市场。造成使用单位经济损失的,供方需赔偿经济损失。

  3、供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它单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每次供方应以履约保证金的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整改保证。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他单位举报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需方不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 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需方及________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________ 份。

  2、本协议履行期限: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至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 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文件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________ 。

  供方(盖章):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定点采购合同4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且参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及程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价

  1、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范围中标优惠率报价(%)

  副食品定点采购及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表内所列产品,果蔬类按当季供应)包括蔬菜、肉类、水产(含各种冻品)、水果、调料干货、禽类(含禽蛋)等的统一配送。

  (1)蔬菜类:凉薯、洋葱、菠萝、鲜玉米、淮山、西芹、酸菜、酸豆角、上海青、白笋、生菜、菠菜、香菇、香菜、木耳、金针菇、玉米棒、冬瓜、青瓜、南瓜、节瓜、苦瓜、胡瓜、佛手瓜、尖椒、青椒、豆角、大白菜、韭菜、包菜、芹菜、蒜心、蒜苗、四季豆、荷兰豆、青豆、土豆、豆芽、小葱、大葱、大蒜、白萝卜、西兰花、凤蘑菇、平菇、西红柿、莲藕、芋头、莴笋、豆腐、水豆腐、豆皮、日本豆腐、豆芽等。

  (2)肉类:猪肉(精瘦肉)、猪肉(前后腿)、五花肉(肋条肉)、猪脚、排骨、大肠、猪肝、猪耳、猪心、猪血、羊肉(去骨)、羊肉片、牛肉(去骨)、牛肉片、牛腩、牛杂、牛百叶、牛肉丸、鱼丸、鱼卷、鱼腐等。

  (3)水产类:草鱼、鲤鱼、大头鱼、鲫鱼、鲢鱼、带鱼、罗非鱼、鱿鱼、黄鳝、泥鳅、河蟹、虾、甲鱼、牛蛙等。

  (4)水果类:苹果、梨子、香蕉、橘子、西瓜、柚子等。

  (5)调料干杂类:鸡精、白醋、生抽、胡椒粉、五香粉、发酵粉、麻油、老干妈、陈醋、八角、桂皮、十三香、火锅料、海带、紫菜、干木耳、榨菜、豆沙、干香菇、竹笋、干辣椒、花椒、红枣、酸菜、酱菜、木柴、酒精、丁烷气罐(卡式炉)等。

  (6)禽蛋类:鸡肉、鸡杂、鸡翅、生鸡爪、鸡腿、乌鸡、土鸡、鸭肉、鸭翅、鸭掌、鸡蛋、皮蛋咸蛋、鸭蛋等。

  2、合同单价:

  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参考单价(元)×中标优惠率(%)。

  3、合同总价:

  供应商结算价格(元)=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实际供应数量。

  副食品参考单价依据为网上公示的当地物价,例如南宁市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的“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为准,北海市以“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北海市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必须品价格监测报表”、“北海市城区农贸市场海鲜品价格行情表”及“北海市城区主要畜禽肉类价格监测表”为准。没有定价的产品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经双方协商可确定参考单价。

  第二条副食品定点配送方式

  1、乙方必须要有专门为甲方进行副食品配送服务的车辆。避免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要求密封车辆,避免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并在车身醒目处张贴该公司标志,员工着统一的制式服装。

  2、送货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司机必须持有相应车辆驾驶执照。采取送货上门的服务方式,根据采购的数量分类包装,于每天9:00前送到指定地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某产品参考单价:按南宁市(北海市)市场价格。

  2、合同价款结算公式:

  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参考单价(元)×中标优惠率(%)。

  供应商结算价格(元)=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实际供应数量。

  3、货款结算方式:中标供应商每5天提供未支付货款明细,以便及时调整伙食标准。以双方确认签字的送货单为依据,经双方汇总确认无误后,每10日(包含节假日)结账一次。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场地要求

  1、所有供应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国家食品加工生产与储藏条例》、军队对副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必须确保甲方饮食安全,严禁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

  2、乙方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场地条件要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计划。甲方每日报一次物资采购计划,并提出具体的包装要求,如需临时增加品种、数量、或改变送达时限和地点,由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根据要求组织供应。

  2、按时结算。甲方按照协定时间,及时向乙方结算有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算时,需主动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的结算时间。

  3、检查数量、质量和价格。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副食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及包装等进行实时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处理。

  (二)供应公司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送货。乙方必须按计划组织供应,并完整、正确填写采购单,由甲方或伙食单位对数量进行验收,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在采购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供应计划,确因客观原因个别品种无法满足需求时,乙方应在收到采购清单次日7时前及时通知招标人,经允许后方可更换品种。

  2、确保质量。乙方提供的副食品必须达到质量要求,所有副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供应甲方。

  3、提供信息。乙方每天供应的副食品必须出示电脑打印的票据,每月提供一份当季所供副食品价格参考明细表(含电子版),便于甲方调剂伙食。

  4、接受监督。乙方必须自觉配合甲方有关部门对所供应物资的质量、价格、卫生标准等进行监督,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5、服从管理。乙方的服务人员、配送车辆进入甲方规定地点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执勤人员的检查和盘问。

  6、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副食品质量不得低于自身实体店的质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质量问题。乙方提供的副食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如因使用乙方的质量不合格的副食品,造成甲方食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适症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终止协议,扣除质量保证金。

  (二)时间问题。乙方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未主动与甲方达成协议,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赔偿当天所购货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拒付当月货款。

  (三)数量问题。乙方所供应的生鲜类食品、散装食品出现缺斤少两(正常耗损除外)、腐烂变质等情况,将按照所缺重量、变质重量产品供应金额的一百倍进行赔偿;预包装食品出现数量与订单不符、产品质量不达标、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所缺数量、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供应金额的一百倍进行赔偿,并将以上违法经营行为上报工商部门,对乙方进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腐烂变质等产品,金额超过1万元的,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协议,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

  (四)乙方利用不正当手段(行贿、请客、送礼)拉拢甲方招标人员,发现一次,当月货款按50%结算。发现两次,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扣除当月货款。

  (五)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采购计划,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副食品,发现质量问题的,生鲜类副食品必须在1个小时内提出,预包装副食品必须在1小时内提出,并保留有问题的副食品给乙方查验,若乙方在确认核实无误后未在3日内进行更换或回收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在办理结算手续时按实予以扣除。否则,所造成的责任自行负责。

  (七)甲方如没有特殊原因(如战备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大项军事活动等),没有事先取得乙方同意,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货款的,每日按上月货款的1‰缴纳滞纳金;如连续二个月未支付货款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运输问题。乙方在货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同运,因运输途中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招标人审批。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国家、军队和武警部队政策重大调整(以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武警总部正式文件为准),定点部署迁移其他城市,导致合同无效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特殊情况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包括: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未结款项)。

  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公开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技术响应表及商务响应表

  4、服务承诺书;

  5、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壹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日期:

定点采购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采购大量材料物资,为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市场调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指定为长期合作定点供应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所需材料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要求、要货时间由甲方采购人员及时提供给乙方,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

  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物资,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其价格与质量应公平、公正,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所采购的小型材料物资,由甲方验收后,现金支付;

  2.甲方所采购的大型材料物资,由甲方验收后,按双方约定时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开户银行及帐号,并签定《帐户确认书》后再由甲方汇款到其帐户。

  四.运输方式:

  甲方所采购的材料物资,根据其运输条件的'要求,由双方相互协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遇特殊品种需要乙方提供运输工具的,乙方不得借故推诿,若运输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索赔。

  五.其他事项:

  1.方向乙方采购的材料物资,若遇工程变更,在产品未经使用、未受损坏、包装完好、无污染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应作退货处理,乙方不得借故压级、压价;

  2.方向乙方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出现质量问题,应无偿退货,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3.方长期供应的材料物资,若遇物价波动,涨幅较大时,应书面致函甲方,并由双方签定供销方案;

  4.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若高于其他同类产品价格,乙方应退回甲方价格高出部分总值,并由乙方付给甲方高出部分总值三倍的金额,作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有效地供应所需材料,不得因材料供应给甲方造成施工进度障碍。

  六.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定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定点采购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06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定点采购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青树坪华国中学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甲方需采购的主要食品蔬菜做到定点、定摊。各定点、定摊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要为甲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二、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本店,做到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和品种。

  三、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本校。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四、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五、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责任书,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顾客或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责任书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8

  甲方:

  乙方:

  按照xx教育局关于全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精神,经公开招标(甲方)食堂大米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食用大米,大米品牌:单价不高于同类大米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起至20xx年7月1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学生食用大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保质保量供应。

  4、乙方所供学生食用大米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检验报告单。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即乙方于当月供货,次月凭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保质保量送交大米或所送大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大米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在对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8、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谊,协商解决。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地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买方):

定点采购合同9

  甲方:沙渠镇中心幼儿园

  姓名: , 姓别: , 联系电话: 手机:

  家庭地址:身份证号: 经营地址: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甲方需采购的主要食品糕点蔬菜肉类做到定点、定摊。各定点、定摊的食品糕点生产经营人员要为甲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二、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本园,做到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和品种。

  三、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幼儿园。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四、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五、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六、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责任书,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 本责任书自 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定点采购合同10

  一、工作签订期限及其签订形式

  (一)固定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工作岗位。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定点采购合同11

  甲方(采购单位):

  合同编号:

  乙方(协议定点供应商):

  签订地点: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政府采购协议定点招投标文件、协议定点承诺书等,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

  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产品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下,保修一年易损件不保,人为不保。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六、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九、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结算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本合同签订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

  2、付款人及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根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通知单》填写)。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乙

  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甲方未按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十一、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单位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定点采购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食堂鲜肉等主要食品和佐料实行定点采购。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鲜肉等主要食品和佐料等,食堂库管员验收入库。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并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

  3、乙方提供的肉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2) 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 肉类等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4) 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次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学校,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材料的.数量、价格和品种。如发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所提供物品的价格和品质由甲方食堂分管领导、监管人员与乙方共同商定,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协定。

  6、乙方必须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7、每月结算后乙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本协议自20xx年8月29日至20xx年1月30日止,有效期一学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市场询价及充分协商,特邀乙方作为后勤物资定点采购单位,现就定点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

  办公用品、主要品种见附件1(价格清单)

  二、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由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货。

  三、定点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一)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甲方

  (二)乙方提供的定点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三)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四)乙方所报价格为广安市同类产品最低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五)协议期间,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一)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其补充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

  (三)乙方所供产品应实行“三包”,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四)货源紧张是甲方享受优先供货权。

  五、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一)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二)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到采购办,采购办按照报账程序办理审签,由财务将货款转账到乙方账户。

  六、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向广安市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一)协议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1:主要物资价格清单

  附件2:供货方资质(营业执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时间:

定点采购合同14

  甲方:星河中央广场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协议采购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使搞好本次甲方公司星河中央广场项目定点协议采购工作,甲方、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双方方就有关的定点协议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及供货范围

  1、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

  二、 价格及交货期

  1、凡甲方购买乙方 电脑、打印机系列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2、定点协议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3)、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4)、乙方所报价格为临湘市同等产品优惠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乙方应按格式要求编制并报送《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确定供货价格;

  (6)、协议期内,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7)、交货时间按照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三、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

  3、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名称

  5、联系人及电话

  四、资金结算方法:

  甲方应在每月25日(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

  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送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由乙方提供指定帐户,由甲方直接转帐。)

  五、权力与义务

  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供货价格和服务承诺等进行检查;如发现

  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2、甲方有义务保证通过定点协议采购的货物,仅用于甲方公司内部,不得流入其他市场。

  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未通过甲方的采购人按定点协议采购价采购。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购置的系列产品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定点协议采购报 价表》及其电子文档;

  4、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定点协议采购相关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有关部 门的检查。

  六、协议生效及期限

  1、协议在甲、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 方:乙 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 址:地 址:

定点采购合同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 日 XX年7月 日

【定点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定点采购合同09-04

大米定点采购合同04-17

定点采购合同【必备】10-04

[优]定点采购合同05-17

商品定点采购合同01-29

最新定点采购合同05-07

政府采购定点供货合同11-18

定点采购合同15篇【热门】05-17

【必备】定点采购合同15篇05-17

定点采购合同15篇(优秀)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