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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2024-06-01 1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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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采购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框架采购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框架采购合同1

  购货单位: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_______________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 。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______元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4.验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货物验收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拒绝付款在内的措施,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补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电话通知时已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的逾期交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货物总价 %的逾期交货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框架采购合同2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号: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货联系人:阿莹/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框架采购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双方互相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在各自经营权限范围内为合作方提供合作支持、价格支持、技术及人力支持。

  2、凡是本公司开发建设项目需要的外墙保温施工,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开发项目提供最合理节能的方案以及性价比最高产品。

  3、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的设计意念进一步深化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必须满足甲方及施工图纸要求。

  二、合作方式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税费、包保修、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风险(除合同约定的可调价款外)、包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及为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等方式承包本工程。

  四、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

  五、工程款支付

  乙方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按单项合同约定执行

  七、工期要求

  工程的阶段工期、总工期均按甲方具体工程要求。

  八、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与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未有明确规定的均以 24个月为标准。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将乙方列为其战略合作单位,有权获取比其他客户更有优势的商品供应价格,实际采购价见附表;如乙方对市场定价进行调整,在市场价格调高时,甲、乙双方仍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在市场价格调低时,应按下调比例,对本合同约定价格进行下调。

  2、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负责施工的管理、协调、监督及甲方的其它书面授权内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并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纠正及补救其任何违背本协议或其承诺的行为。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说明,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乙方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并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甲方递交施工进度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2、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潍坊市现行及企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3、乙方应在开工前递交有相关劳务资质并应积极组织好本工程所需的各种专业人员,保证足够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4、乙方应服从甲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指令、安排、检验及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5、乙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扬尘、噪音、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要求及时有效。并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6、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

  7、乙方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书面对施工人员交底,提高施工人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以免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失。下道工序交接前,承担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应及时将保温施工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护、安全施工);

  10、乙方负责材料的进场和保管、垂直运输机械、外脚手架等施工工具的安全围护加固、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自理;

  11、乙方自行检查外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如不符合则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

  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所需施工工具必须齐全,满足施工要求;

  12、乙方所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并承担在此期间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需向甲方上报管理班子及各工种人员名单。

  十一、验收标准与依据

  1、按照上述质量要求与现行建筑、装饰质量规范与监理程序验收,以及现行国家标准等;

  2、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方认可的样板,设计图纸、施工组织方案。其中,施工组织方案必须包括验收程序、质量控制程序、工艺流程、进度安排以及各种节点大样图等。

  3、根据监理程序有关规范及潍坊市分验收管理办法,乙方必须按相关要求及时的提供相应的质检资料(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质检资料。

  4、甲方、监理可随机在现场进行抽检,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单方终止协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发生下述任何一种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改变本协议中规定的供应价格、供货周期、质量、售后服务保证以及其它实质性内容。

  2、乙方未能履行其与甲方签订供应合同中的合同义务。

  3、经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及服务的评估,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 十三、争议解决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有效期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5月9日至20xx年5月9日止。

  附件一:供应清单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框架采购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壹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地址:

  代表(签字):

  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章)

  传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签字):

  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章)

  传真:

  __年__月__日:

框架采购合同5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框架采购合同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在 照明灯具及相关配套产品 上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本协议,并就甲方向乙方进行长期产品采购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 照明灯具及相关配套产品 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品质优良,价格公平,优先供货,甲方享受的应是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名称、商标、知识产权等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乙方为甲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并积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3、甲、乙双方共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积极改进产品技术及质量水准,以利于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共创精品工程;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具体订单的产品另行签订《采购订单》。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

  1、在各订单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针对每个系列的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加以明确,各订单产品的质量标准为本战略合作协议的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质量标准及产品验收以各订单具体要求或以供方提供的样品为准,各采购订单未明确约定的则按国家标准,国家没有制定相关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如该类产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乙方提供的产品还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对于产品数量、规格、包装、配件及完整无损的验收须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完成,提出异议须书面或传真到乙方确认并回传后生效。

  三、采购流程与订单管理

  1、签订本《战略合作和长期采购协议》后,各采购项目甲乙双方按《采购订单》执行采购流程;

  2、《采购订单》主要明确具体产品需求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

  四、付款与结算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供方同意如单批订单采购金额在拾万元以内,则可按月结45天方式予以结算(即供方发货之日起计算45天内付款);

  2、针对拾万元以上的订单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签订订单后,甲方向乙方先支付30%订金,在乙方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总额另外40%货款,余下的30%货款在甲方该项目灯光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40后5天内完成支付;

  3、特殊工程项目上需要在订单总额中暂扣质保金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单独协商。

  五、交货及运输

  1、交货时间:交货期根据具体订单的产品需求双方在采购订单中加以确认;

  2、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在广东省内由乙方送货上门,广东省外由甲方指定货运方式,费用甲方自行承担。

  六、售前与样品配合

  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各个订单的前期产品技术、规格及安装规范技术交底,并根据各个项目具体需求设计、制作样品;

  2、乙方在收到甲方打样申请后按甲方要求的打烊时间按时提供样品,乙方给甲方所制作、提供的样品均不收取费用,但甲方在样品使用完后10个工作日内归还给乙方,并保证样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按制作成本支付乙方样品费,打样过程中,邮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与保修

  1、灯具及控制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 2 年,质保时间从甲方安装调试完毕,并由甲方出具质保确认单经乙方签字确认质保产品品类、规格、数量、时间等。由于甲方人为损坏及未按产品说明书和技术施工图纸要求使用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内的产品损害,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产品或配件,不负责产品更换的人工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灯具发回厂家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超过二年保修范围的产品维修,乙方仅收取产品的成本费用;

  2、如单个工程项目中,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大范围故障,累计产品故障率≥ 5 %时,乙方承诺为甲方更换全部产品或退货,且乙方必须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至现场解决,相关人员全部费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

  3、质保期满,由乙方负责产品维修或更换(不包括现场安装及更换人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期间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的材料费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安装或维护,所产生的车旅费、食宿费由甲方负责;

  4、产品交付使用后甲方要按乙方的要求运行,若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其责任由甲方自负。

  八、产品安装技术支持及异议处理

  1、乙方提供免费施工调试技术指导。乙方施工指导人员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人员在施工现场的住宿由甲方提供,其他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动画、灯具参数、光源及电器品牌的具体要求,进行优化方案设计及技术指导;

  3、产品安装、使用技术交底:针对甲方各个项目,乙方须在甲方进场安装前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做相关技术交底,并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给甲方做安装、使用指导。若因乙方对于产品安装、使用的指导有误所造成的工程故障或成品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相关故障的修复或产品更换,其中产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货到现场后如发现产品规格、外观、质量、数量与采购订单所描述的技术参数不相符的,应在妥善保管的`情况下,在收货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异议后三日内与甲方共同对产品进行检验,如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修复或更换。

  九、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甲方需以乙方公司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做客户接待或参观洽谈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客户单独联系,否则须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的信誉损失及其它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包装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相关争议,乙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采购订单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中途退货,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取消合同,否则按合同货款的双倍赔偿对方,以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不可抗力之条款执行);

  2、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已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3、甲方每延迟一天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所欠合同款的千分之三每天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成,均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20xx年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框架采购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瓷砖(详见附件)采购事宜协商一致,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一、价格执行:双方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供货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依照本框架协议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乙方采购。

  2、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确定最终采购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3、甲方有权按照本框架协议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计划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保证依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框架协议供货期内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供货。乙方保证在供货周期内供货价格不变。在双方确认原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时,双方可就供货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原定价格供货。协商期间或协商不成,乙方保证正常供货。框架协议范本3、当乙方供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进行退货、换货或重新提供服务。对由于供货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货物交期: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三天内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货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四、货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甲方确定订单后,支付货款的30%;乙方生产完成后,通知甲方提货,支付货款的70%,完成产品供货。

  2、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附件:

框架采购合同8

  20xx年度xx集团

  锡盟战略供应商合同

  (货物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 年12 月20 日

  签订地点:

  采购合同

  (货物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 [20xx]第020 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觃的觃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xxx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物

  1.1 标的物名称、觃格型号、单价、数量、质量标准(见附表1:采

  购货物明细表)。

  1.2 采购方式:按下定量不定价(但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实际市场价格)。

  1.3 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和交付数量以实际订单(或通知单)为准。

  1.4 其他约定由具体订购协议说明。

  2.标的物包装

  2.1 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觃定标准包装, 没有觃定的应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迚行包装,具体要求以甲方“验收标准”为准 。

  3.标的物运输

  3.1 运输方式:

  3.2 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承担:3.3 甲方应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采购货物计划。乙方按采购

  计划组织货源。

  4.标的物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乙方送货。

  4.1.2 乙方代运。

  4.1.3 甲方自提自运。

  5.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5.1 价款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为依据。

  5.2价款为 :含税价格。

  5.3 价格调整

  5.3.1 价格调整: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中途不得随意变价。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货物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 ± 10%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5.3.2 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的价格变动,对价格按政府政策性 调整幅度迚行调整。

  5.5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从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止。履行期内,本协议幵不当然履行,当甲乙双方有实质性供需货时,按本 协议履行。

  7.验收

  7.1 甲方应在货到当日内按照附件一中所列标准迚行验收,如发 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接到通知后,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甲方验收结果 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出具的鉴

  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7.2 甲方对货物迚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和/或订单中觃定 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自行酌定。

  7.2.1 拒收全部货物。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使得甲方无法达到 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幵就其因该货物所 受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7.2.2 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幵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 纠正或更换该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或更换该货 物。这种纠正和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 求赔偿。

  7.3 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费运回,甲方可以保管 这些货物直到乙方做好运输准备,但是乙方应承担甲方保管这些货物 而产生的费用。

  7.4 在验收之后,甲方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验收确认书。

  7.5 甲方有权在发现已交付验收合格货物的仸何隐蔽性缺陷之日起日内将该缺陷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纠正和更换该缺陷货 物,乙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7.6 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明》、《质 量检验报告》等所需相关资料。

  8.双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订单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 质量标准交付货物。

  8.1.2 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由此而导致的运输或储存 费用变动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8.1.3 要求乙方供应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 险货物,应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觃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 物的标志和标签,幵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 料提交甲方。

  8.1.4 按合同约定支付货物采购费用。

  8.2 乙方的权利义务

  8.2.1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幵向甲方发出到货 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8.2.2 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货物采购费用。

  8.2.3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 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觃定迚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篇三: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书-20xx年度模板(玉峰)

  采购战略合作协议书

  (20xx年度)

  甲方: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玉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ysgf-cg-yufeng20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可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同意按本合同为甲方交付产品。

  一、目的和范围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检验标准的铝型材。

  二、有效期和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于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并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随时延续。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并且在收到有关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未能改正,未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三、产品订单

  3.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主合同,甲方每次订货可以以有效的《采购订单》形式通过传真或者电子版通知乙方,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只要有总经理签字即视为有效,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订单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超过24小时未确认的,视为接受甲方订单,乙方应依所发的订单履行义务。

  3.2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期,如果乙方尚未备货的,乙方应依照通知执行,该情形不视为甲方的违约;如果乙方已经备好货物,双方另行协商订单的交货时间或其它处理办法。

  四、产品交付

  4.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交付甲方山东工厂的周期为下单后7天,交付甲方广州工厂的周期为下单后14天,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期,则以该通知为准)。乙方除受本协议约束外,同时应受《采购订单》、甲方书面通知单的约束。

  乙方确保有合理和可靠的产品库存量,并应尽其最大努力达到100%的及时交货率。

  4.2交付内容:

  4.2.1双方订单约定的产品、备件;

  4.2.2与产品、备件有关的技术规格书;

  4.2.3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4.2.4装箱单或送货单。

  4.3产品运输和运费承担:乙方应在满足交付时间的要求下,以合理的运输方式运抵甲方指定交付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应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运输、存储,使产品免受任何损害,包装物不回收。如因不适当的包装、运输、存储致产品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甲方亦有权拒绝验收或在发现后随时退换货物或解除该批次订单。

  4.5乙方交付产品时,应依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最终用户提供送货单,并要求收货人或最终用户签收。

  五、价格及支付

  5.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价格为:见合同附页《玉峰铝型材价格表》

  如甲方需要购买未在价格清单中的产品,乙方及时报价并保证提供一个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当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8%时候,双方协商作出相应调整。

  5.2合同金额:每笔订单的金额以订单为准,同时双方约定,订单中所约定的款项为本合同的最高和全部价款(含产品费、运费费、17%增值税及本协议约定的所有相关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双方有协议变更价格的,则该新价格适用于变更日起甲方所发出的所有订单,经双方同意后,也适用于变更日前已制作而尚未交付的产品。

  5.3付款条件:款到发货,发票一周内送到甲方。如果付款方式变更按照双方商定的执行。

  5.4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号、账号和银行信息等与本协议执行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验收和培训

  6.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或要求:

  6.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许可的基本要求,乙方承担因违背生产许可等国家相关法规所造成的后果。

  6.1.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所选中的项目:

  ■《国家标准》;

  ■《技术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确认书》;

  ■《产品样本》;

  ■《产品入厂验收规范》

  ■《采购订单中约定的特殊要求》。

  6.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选中的项目:

  ■《产品使用说明书》;

  ■《合格证》;

  ■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产品材质证明》;

  ■《产品原产地证明》;

  □《检验检疫证明》。

  6.1.4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使用条件培训

  6.2质保期:出厂后18个月内。

  6.3到货验收:乙方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对产品的包装、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和其它交付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收送货通知单。到货检验有缺陷不合格,乙方在7工作日免费更改缺陷或更换成新的合格产品,如拖期按照订单延误执行,检验标准见合同附页《铝型材进货检验规程》。

  七、违约责任

  7.1实质性违约: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不限于不能交货、导致甲方退货及其它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以及乙方经甲方催告后七天内不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均将被视为实质性违约。出现以上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该次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或最终用户造成的直接损失。

  7.2交付、验收、维修等义务延迟的违约责任:产品的交付、验收及维修时均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若乙方拖期,按产品总价的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七日仍不能完成的,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期或双方达成新的一致意见,否则按7.1条款执行。

  7.3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甲方逾期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付款。在乙方书面催告后七日起甲方仍不付款的,则甲方应当就未及时付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8.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的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框架采购合同9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战略采购协议

  采购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产品战略采购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期限

  1.1 甲方指定乙方为产品(以下简称该产品)战略供应商之一,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注:甲方关联公司在以下协议中也统称为甲方)在 中国北京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开发的项目选用由乙方提供的该产品。

  1.2 甲方在指定1.1条所述范围之外的开发施工项目,可根据项目档次及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由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负责技术指导。

  1.3 具体采购方式甲方根据项目要求,选择以下方式中的

  (A)产品的供应

  (B)产品的供应及安装

  1.4本协议附件中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未能在当地获得准许使用证明,或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包括项目档次的特殊要求等),或乙方供货能力、资信等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进行供货。

  1.5甲方采购协议附件一所规定的产品时,如发现乙方产品与同行业或同类产品相比已不具有价格优势时,则甲方有权不受本协议的约束,另行选择其他公司进行本协议约定产品的采购。

  1.6 。

  第二条 双方职责和义务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约定做出以下承诺:

  2.1 甲方承诺:

  2.1.1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2.1.2在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甲方在指定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指定使用乙方附件一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

  2.1.3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甲方即指派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责与乙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2.1.4 对乙方提供之产品价格及相关服务承诺绝对保密,不向其它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2.2 乙方承诺:

  2.2.1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2.2.2乙方承诺按甲方需求(含售楼处、样板间、4S店等零星需求),在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所需的产品,并承诺向甲方提供“战略合作伙伴服务”(详见第四条,该服务的期限不受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的限制)。具体交货产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交货日期、安装日期(如有)以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所签署的《项目专项采购合同》确定的为准。

  2.2.3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乙方即指派,负责与甲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2.2.4在战略采购协议履行期间,按附件一:20xx年如产品零售价格上调,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供货价格不得上调;如产品零售价格下调,供货价格按新的零售价格乘以相应折扣率下调。

  2.2.5在协议合作期间,每季度(即:1、4、7、10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该季度产品价格信息,即使无价格变动也需提供。

  2.2.6合同执行过程中,遇乙方产品因乙方原因需要更改产品名称、型号,需乙方提供产品变更对比说明书,产品变更对比说明书中需明确产品变更前后的品名、型号,单价不变,要求加盖乙方公司公章。

  2.2.7 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公开宣布或透露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或做任何关于战略合作事宜的宣传或公开发布。

  第三条 技术规格、标准和价格

  3.1 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标准:

  各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二.

  3.2 产品价格标准:

  3.2.1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在本协议约定的采购范围内,依据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书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将以本协议附件一所载价格提供相应的产品。

  3.2.2 当甲方所需产品及配件在本协议附件一中未列明,可由甲、乙双方按照该产品市场最惠价格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供货厂家。

  3.2.3本协议所载战略价格为完全包干单价,该单价为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供货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供货到甲方现场库房(含卸货)的一切费用。含原材料、及加工成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应付的关税)、检验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费、防护费、仓储费、保管费、安装费(如有)、成品保护费、管理费、质量检测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包括本协议执行期间所有因工资、材料差价、汇率、配合项

  目承包工程施工整体进度的工期调整、其它直接费及间接费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

  3.3协议期满续签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下一协议期间供应价格。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所签署的《项目专项采购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变,不受供货时间限制,直至该项目供货完成。

  3.4本协议所供应及指导安装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本协议以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供货等要求。

  第四条 合作模式及要求

  4.1 具体合作模式

  4.1.1甲方根据甲方所属各施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产品的规格、品种、数量等相关参数要求。

  4.1.2甲方就甲方所属各施工项目产品采购另行签订执行合同,即为《项目专项采购合同》。《项目专项采购合同》中单价及付款方式执行本协议中规定条款。

  4.2具体采购合同原则的付款方式

  4.2.1本合同预付款;

  4.2.2过程付款按月进度支付:本月供货数量由乙方统计本月供货甲方验收签证数量,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编制月供货数量及价格汇总表,报甲方采购及合约预算部审核,次月25日前,甲方支付乙方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本月货款的50%。《项目专项采购合同》约定之货物全部供应完毕,累计已付款(含预付款)至已供货物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过程款。

  4.2.3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乙方申报结算书,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咨询机构审核结算完成后30日内,最迟于最末批次货品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至结算货款的95%,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工程验收,待质量问题解决后3个月内支付;

  4.2.4结算货款的5%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30日内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或合同质保金退还期限到期)后30日内,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及支付申请。

  4.2.5依本条甲方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支付乙方时均不计息。

  4.2.6特殊说明:乙方在领取货物价款时,需提供国家、工程所在地规定的合格并得到甲方认可的发票。否则,甲方拒付货款。本协议不支付货物价款,货物价款支付执行《专项采购合同》。

  4.3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下列“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4.3.1乙方人力资源安排

  (1)成立“**地产服务小组”,并任命 为组长, 组长:联系电话: ;成员: 联系电话: 。

  (2)甲方项目所在地如设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乙方在当地销售工程师、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均应配合执行此任务。如甲方项目所在地没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乙方应合理安排

  提供充足人员及技术支援协助完成此任务。

  4.3.2战略合作伙伴服务内容

  (1)在项目投标及设计阶段,乙方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合甲方的设计人员提供多种产品选型及配置方案,确定最经济、合理的产品选型及配置方案。

  (2)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总包方或相关分包方以及在甲方开发项目之业主提出疑问时,进行有关本协议约定的产品技术问题的解释和其他工作。

  (3)对甲方开发项目的采购需求,乙方应提供最优先的供货权,确保供货周期满足项目的要求。

  (4)乙方针对最新在国内推出的技术和产品,结合甲方的'需求,不定期地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供讲解及培训,同时对于甲方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及时给予详细可靠的回答。

  4.4质量保证及保修期限

  4.4.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4.2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年,质量保修期是自产品施工完毕且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5 售后服务

  4.5.1针对仅提供产品不提供安装的,乙方应配合在施工前(必要时施工过程中)定的产品的安装、养护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4.5.2在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任何缺陷负责。

  4.6检验标准

  乙方所供产品均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颁布的有关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制造,甲、乙双方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

  4.7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如果经法院判决确认乙方侵权或

框架采购合同10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

框架采购合同11

  1、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2、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货联系人:阿莹/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采购合同12

  甲方(苏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用于促销礼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采购物品明细

  乙方承诺所提供价格为市场供货最低价,如在市场上发现相同物品更低价位时,则要按低价格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在目前市场原材料价格无波动或者上涨5%(含5%)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报价执行,如原材料上涨超过5%,乙方须提供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有效证明,双方协商定价:如原材料价格下跌,乙方须相应降价。

  三、品质保证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向甲方提供已过产品保质期、假冒伪劣、串规串档的`产品,并应履行相应的产品三包规定;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当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订货及送货方式

  1、甲方以传真件方式向乙方下加盖苏宁行政专用章的订货确认单,订货确认单上须注明货物的数量、规格及送货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事项;乙方在收到订货通知单后须及时组织准备货源,保证按时供货。对于甲方紧急需要的货物,而乙方备货不足时,乙方应当优先组织准备,以保证按时供货给甲方;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传真件规定时间为准,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免费送货,若不能按时送货即视为违约,甲方可另行采购。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五、结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并检验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根据每月实际使用数量(剩余货物退回乙方)及时通知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在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_____个工作日内以_____方式结清所有款项。

  六、退换货条款

  甲方在收货的过程中,仅对货物的品种、数量及包装要求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乙方未按甲方传真要求供货,或在正常使用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无偿退货,所有退换费用(包括退货运费及二次发货运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甲方促销活动原因,导致乙方的促销品未实际发放使用完,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甲方有权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货款;货款如已结算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退货退款。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恪守本合同各条规定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被媒体曝光或被国家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处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争议解决

  双方出现分歧或有合同未尽事宜时,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生效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框架采购合同13

  需方方(甲方):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材料达成以下协议:

  一、售货商品的相关批发价:

  1、甲方公司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铝塑板。

  2、甲方所采购板材单价见双方确认的价格表,乙方如需调整产品价格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3、乙方的商品报价含17%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二、商品的质量保证:

  1、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板材样品到甲方封样,并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3、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产品售后批量质量事故,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4、在来料检验、产品制作、用户使用中,由于乙方产品技术、质量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多次投诉,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每次的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技术资料提供办法:在提供每份订单的同时,以传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尺寸颜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误或在制作前未对订单清晰度提出异议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错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数量及时间:

  1、以甲方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采购订单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及时回传确认采购订单,如有疑问需及时与甲方沟通;4小时内不回传,视同确认。

  2、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其供货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天按未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偿付给甲方作为逾期违约金。如由于延误交货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交货地点及方法:

  1、运费由乙方承担,到甲方仓库后装卸人员由甲方提供。

  2、产品交付的数量以乙方送货单加甲方(仓库)签字为准。

  五、包装要求:完整简易包装。

  六、产品验收方式:

  1、乙方送货时,甲方指定专人验收货物的数量及破损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质检员按样品进行验收。

  3、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生产,甲方退回其产品,乙方按要求进度补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___________号将当月发生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号支付此款(发票到后60天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对订单所定产品的数量与产品其他要求更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此损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更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拒发生后的当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拒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的证明。

  3、按民法典执行,如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

  3、合同生效后的订单、双方代表签字的补充合同、技术图纸、实物样品都是本协议的附属,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框架采购合同14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说明:本合同版面已排好,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中药材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书(实用版)

  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于【20xx】年【3】月【1】日由下列双方签订:

  采购方:XX市宇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XX安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A.甲乙双方经过较长时间合作,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中药材质量满足要求、价格合理,遵守信誉;乙方认为甲方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信誉良好;甲乙双方自愿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以规范经营为前提,以产品质量为基础,以互利双赢为目的的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

  B.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合同产品,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产品。

  为此,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1.甲方承诺

  (1)在乙方供货质量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甲方【20xx】年每个季度将向乙方购买合同产品的金额约为200万元,一年共800万元的中药材,品种主要为【当归、党参、半夏、牛蒡子、淫羊藿、柴胡、黄芪、大黄、款冬花等品种】(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2)主动与乙方沟通原料库存和采购预案,协调平衡原料购销计划,为乙方供货提供便利。

  2.乙方承诺

  (1)乙方在交货日对合同产品拥有所有权,保证合同产品没有设中药材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书(实用版)

  定任何权利限制。

  (2)根据甲方季度采购订单,优先按时、按量交付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合同产品。

  3.需求量预测及订单

  (1)甲方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20xx】年第【1】季度的需求预测。该预测将表示甲方的估计购买量,而不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2)甲方将每个季度发出下一个季度的具有约束力的订单。乙方应按甲方订单中的要求交货。

  4.合同产品的价格

  中药材供应价格随行就市,乙方同意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价格应不高于市场同期价格;采购量较大的品种,可经甲乙双方协商,采购价格略低于市场同期价格2-5%左右,具体采购价格以传真件、简易合同、或经供应商签字确认的入库单为准。

  5.付款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后【30】天内付款。如果收货后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则甲方对合同产品的付款不构成对该产品的接受。

  6.合同产品的包装

  乙方必须妥善包装向甲方交付的合同产品,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合同产品完好安全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中药材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书(实用版)

  7.交货时间及风险转移

  (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随后的订单约定按时交付所有合同产品。如果乙方未能按订单所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选择取消订单并从其他地方购买产品。

  (2)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和毁损风险由甲方在其收货地实际接受货物时转移至甲方。

  8.税收

  合同产品的价格已包括适用于销售该产品的`全部税收和其他政府收费。

  9.检验

  甲方在接到合同产品后【一】个月内应对该产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可向乙方通知拒收任何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合同产品。对于拒收的合同产品,乙方应承担所有检验费用并且退回已付的价款。

  10.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所列日期签署并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11.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

  12.全部协议

  本协议与以后的订单合同是双方之间对与本合同所规定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将取代双方先前就该事项的所有讨论。双方签署的对本中药材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书(实用版)

  合同的修订只有经书面协议修改方为有效。

  13.管辖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签署的订单合同以及其赋予甲方及乙方的义务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该法解释。

  (2)由于本协议或订单合同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所列日期签订本协议,特此证明。

  甲方:XX市宇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XX安源药业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框架采购合同15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中农新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

  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

  1、双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形成长期稳定的供货、采购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内容

  1、信息共享:合作双方进行原材料信息共享,不定期进行原材料价格等信息的沟通、交流。

  2、供、需合作: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及时把有关原材料采购信息提供给乙方。

  2、甲方在询价及实际采购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优先与乙方进行供货结算与支付。

  3、乙方应及时把有关原材料价格等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与甲方进行交流、沟通。

  四、供货约定

  1、甲方向乙方订货方式只有购销合同一种方式,对于这一种以外的订货(如口头通知、邮件等)甲方将不予认可。

  2、本约定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原则约定,具体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在协议期内,甲方预计采购乙方原材料的.总数约为 吨,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精神,力求月度均衡购销。

  4、供货价格:

  双方就供货价格按照以下约定:

  根据原材料市场实际情况定价,如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结算价格高于乙方同档次竞争对手的价格,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结算。

  关于原材料价格调整,乙方应该提前主动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重新比价后,与乙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协商后的供货按双方协商的新价格

  结算。

  6、供货质量

  (1) 乙方保证按采购合同要求供给甲方的所有原材料都是质优合格产

  品,符合中国国家最新规范并执行的相关质量安全的技术标准。

  (2) 本协议中关于供货质量的约定,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五、结算与付款

  原材料到货后,甲乙双方核对交货数量且无误后,乙方必须于货到当月开具发票。

  具体结算与付款方式按采购合同上的约定执行。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2、本协议内容如果与订货时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关条款相冲突,按实际订货时合同的为准。

  3、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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