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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2023-09-04 1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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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点采购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定点采购合同1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房建工程为2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2年;

  装修工程为2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1个养护期;

  市政工程为1年;

  配电工程为1年;

  水利水电工程为1年;

  危岩治理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5%。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定点采购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06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定点采购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青树坪华国中学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甲方需采购的主要食品蔬菜做到定点、定摊。各定点、定摊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要为甲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二、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本店,做到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和品种。

  三、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本校。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四、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五、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责任书,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顾客或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责任书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4

  甲方:(采购人)

  乙方:(定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柳财采[20__]26号文件的规定,按柳州市第四期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结果,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主要材质及配置单位数量市场单价优惠率成交单价小计

  金额合计:¥元

  (大写)人民币:圆整

  质量保证期: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1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__年__月__日前。

  2.2交货地点为柳州市。

  2.3乙方负责将货物免费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

  三、验收

  3.1甲方应在货物到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

  3.2甲方对乙方所交付货物依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退还乙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货款支付

  4.1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柳州市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款项。

  4.3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销售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应将发票和验收单作为原始会计凭证一同入账。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逾期验收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2甲方无正当理由在验收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3乙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5.4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6.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其余壹份通过中介代理机构收取后集中送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定点采购合同5

  甲方:_____(负责人: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_

  乙方:_____(市场

  地址:_____电话:_____

  为保证餐饮业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餐桌,规范餐饮业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甲方经考察决定肉类由乙方供应,并就相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_____

  一、甲方购买肉类应定点向乙方采购;

  二、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_____

  (1)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2)必须经兽医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必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进场交易证、检疫证)

  三、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四、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准时、价格合理,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定点采购。

  六、定点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

  乙方: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

定点采购合同6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则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定点向乙方购买学校幼儿所需的食品。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当日的登记报告。乙方向甲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又乙方负责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每次所购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质保量,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未经检验、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幼儿园。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期为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经签字,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__年__月__日

定点采购合同7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利州区教育局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精神,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保证学校食堂糕点采购质量,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提高师生生活质量。经行政研究决定,通过市场价格论证,考察后确定乙方为我校糕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品种及价格

  现烤制糕点:什么糕点0.00元/500g;什么饼0.00元/个

  二、供货方式

  1、甲方在当天时间用电话通知方式或其他方式向乙方下达次日的采购订单,乙方须按照订单要求供应糕点。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于次日7点50分之前现烤制出糕点,并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包装糕点,甲方亲自前往提货,现场检验货物质量、数量,甲方概不负责送货。

  三、食品质量与要求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甲方查验后提交复印件存档。同时必须提供该糕点的检验报告单等资料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供应甲方现烤制的糕点和包装糕点。

  3、乙方提供的糕点必须卫生、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不存在过货现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4、乙方供应的糕点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电话告知的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四、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根据供货清单开具正式发票,并到甲方报帐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提供糕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终止乙方的供货权,甲方另行定点采购。如终止供货权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未按在规定时间内结算报账,责任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解除

  当出现以下事项时,甲方以电话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货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3、乙方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4、甲方不需要糕点时,也可解除合同。

  5、乙方不诚信经营时。

  七、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当地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保存三份(校长办公室、财务办、总务处各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8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职务: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则的原则下,为了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每次所购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质保量,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未经检验、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幼儿园,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定点向乙方_________超市购买学校幼儿所需的食品。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当日的登记报告。必须在保质期内保持新鲜。

  三、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又乙方负责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自_________起开始生效。本合同一经签字,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定点采购合同9

  甲方:(采购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需购办公家具一批,经县财政局下达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计划第___号通知单同意采购。乙方在不低于20xx年4月28日竞争性谈判所报的优汇率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卫生和环保检测标准、出厂标准,外型和技术参数符合甲方所提供彩色宣传图片;表面无划伤、碰伤的痕迹。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由乙方全权负责(产品____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包调包换)。

  第四自交货时间:

  第五条交货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式、地点及期限:xx年xx月xx日前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投入正常使用。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时间:xx年xx月xx日前由用货单位凭乙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印章的'正式发票和验收单支付货款。

  第九条乙方安装完毕验收交付甲方后,无条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保质期以售后服务、保修承诺为准,逾期服务费用由乙方按低价收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另一方购置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甲方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叙永县政府采购中心一份,财政局采购股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点采购合同10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乙方作为甲方日杂用品定点采购单位,就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日杂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供所供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用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无条件退换物品。

  3、乙方所提供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无论甲方所购买的物品大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

  5、付款方式:甲方按月以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定点采购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服务学生需要,决定向乙方采购鲜精肉,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提供鲜肉给甲方,所供货物一律按当天市场价每市斤下浮0.15元人币计算。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不得将“三无”、糜烂、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送进学校。如因乙方供货卫生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都有检查验收权利,凡是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和拒绝付款。

  3、甲方每次提订好次日所需货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虚报货物数量和单价。甲方有权不定期派人前往乙方工作场地或市场调查,了解市场货价。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约现象,学校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必须确保按合同要求在每天上午8时前将食堂当天所需商品免费送货上门。所送商品必须经过校方食堂管理人员检查、过称、验收、签名后,方可进入结账程序。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和付账。

  6、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不足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甲方食堂正常工作,影响教学秩序,则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每误事一次从总货款中扣除5%作为违约金。

  7、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认真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结账方式:每半月或每周结一次帐,现金付款。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__年__月__日:

定点采购合同12

  甲方:(采购人)

  乙方:(定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柳财采号文件的规定,按柳州市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结果,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主要材质及配置单位数量市场单价优惠率成交单价小计

  金额合计:

  (大写)人民币:__元整

  质量保证期:伍年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1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__年__月__日前。

  2.2交货地点为柳州市。

  2.3乙方负责将货物免费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

  三、验收

  3.1甲方应在货物到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

  3.2甲方对乙方所交付货物依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退还乙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货款支付

  4.1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柳州市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款项。

  4.3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销售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应将发票和验收单作为原始会计凭证一同入账。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逾期验收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2甲方无正当理由在验收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3乙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5.4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6.2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壹份通过中介代理机构收取后集中送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定点采购合同13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且参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及程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价

  1、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范围中标优惠率报价(%)

  副食品定点采购及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表内所列产品,果蔬类按当季供应)包括蔬菜、肉类、水产(含各种冻品)、水果、调料干货、禽类(含禽蛋)等的统一配送。

  (1)蔬菜类:凉薯、洋葱、菠萝、鲜玉米、淮山、西芹、酸菜、酸豆角、上海青、白笋、生菜、菠菜、香菇、香菜、木耳、金针菇、玉米棒、冬瓜、青瓜、南瓜、节瓜、苦瓜、胡瓜、佛手瓜、尖椒、青椒、豆角、大白菜、韭菜、包菜、芹菜、蒜心、蒜苗、四季豆、荷兰豆、青豆、土豆、豆芽、小葱、大葱、大蒜、白萝卜、西兰花、凤蘑菇、平菇、西红柿、莲藕、芋头、莴笋、豆腐、水豆腐、豆皮、日本豆腐、豆芽等。

  (2)肉类:猪肉(精瘦肉)、猪肉(前后腿)、五花肉(肋条肉)、猪脚、排骨、大肠、猪肝、猪耳、猪心、猪血、羊肉(去骨)、羊肉片、牛肉(去骨)、牛肉片、牛腩、牛杂、牛百叶、牛肉丸、鱼丸、鱼卷、鱼腐等。

  (3)水产类:草鱼、鲤鱼、大头鱼、鲫鱼、鲢鱼、带鱼、罗非鱼、鱿鱼、黄鳝、泥鳅、河蟹、虾、甲鱼、牛蛙等。

  (4)水果类:苹果、梨子、香蕉、橘子、西瓜、柚子等。

  (5)调料干杂类:鸡精、白醋、生抽、胡椒粉、五香粉、发酵粉、麻油、老干妈、陈醋、八角、桂皮、十三香、火锅料、海带、紫菜、干木耳、榨菜、豆沙、干香菇、竹笋、干辣椒、花椒、红枣、酸菜、酱菜、木柴、酒精、丁烷气罐(卡式炉)等。

  (6)禽蛋类:鸡肉、鸡杂、鸡翅、生鸡爪、鸡腿、乌鸡、土鸡、鸭肉、鸭翅、鸭掌、鸡蛋、皮蛋咸蛋、鸭蛋等。

  2、合同单价:

  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参考单价(元)×中标优惠率(%)。

  3、合同总价:

  供应商结算价格(元)=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实际供应数量。

  副食品参考单价依据为网上公示的当地物价,例如南宁市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的“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为准,北海市以“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北海市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必须品价格监测报表”、“北海市城区农贸市场海鲜品价格行情表”及“北海市城区主要畜禽肉类价格监测表”为准。没有定价的产品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经双方协商可确定参考单价。

  第二条副食品定点配送方式

  1、乙方必须要有专门为甲方进行副食品配送服务的车辆。避免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要求密封车辆,避免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并在车身醒目处张贴该公司标志,员工着统一的制式服装。

  2、送货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司机必须持有相应车辆驾驶执照。采取送货上门的服务方式,根据采购的数量分类包装,于每天9:00前送到指定地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某产品参考单价:按南宁市(北海市)市场价格。

  2、合同价款结算公式:

  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参考单价(元)×中标优惠率(%)。

  供应商结算价格(元)=某产品供应单价(元)×该产品实际供应数量。

  3、货款结算方式:中标供应商每5天提供未支付货款明细,以便及时调整伙食标准。以双方确认签字的送货单为依据,经双方汇总确认无误后,每10日(包含节假日)结账一次。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场地要求

  1、所有供应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国家食品加工生产与储藏条例》、军队对副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必须确保甲方饮食安全,严禁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

  2、乙方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场地条件要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计划。甲方每日报一次物资采购计划,并提出具体的包装要求,如需临时增加品种、数量、或改变送达时限和地点,由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根据要求组织供应。

  2、按时结算。甲方按照协定时间,及时向乙方结算有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算时,需主动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的结算时间。

  3、检查数量、质量和价格。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副食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及包装等进行实时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处理。

  (二)供应公司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送货。乙方必须按计划组织供应,并完整、正确填写采购单,由甲方或伙食单位对数量进行验收,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在采购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供应计划,确因客观原因个别品种无法满足需求时,乙方应在收到采购清单次日7时前及时通知招标人,经允许后方可更换品种。

  2、确保质量。乙方提供的副食品必须达到质量要求,所有副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供应甲方。

  3、提供信息。乙方每天供应的副食品必须出示电脑打印的票据,每月提供一份当季所供副食品价格参考明细表(含电子版),便于甲方调剂伙食。

  4、接受监督。乙方必须自觉配合甲方有关部门对所供应物资的质量、价格、卫生标准等进行监督,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5、服从管理。乙方的服务人员、配送车辆进入甲方规定地点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执勤人员的检查和盘问。

  6、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副食品质量不得低于自身实体店的质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质量问题。乙方提供的副食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如因使用乙方的质量不合格的副食品,造成甲方食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适症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终止协议,扣除质量保证金。

  (二)时间问题。乙方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未主动与甲方达成协议,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赔偿当天所购货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拒付当月货款。

  (三)数量问题。乙方所供应的生鲜类食品、散装食品出现缺斤少两(正常耗损除外)、腐烂变质等情况,将按照所缺重量、变质重量产品供应金额的一百倍进行赔偿;预包装食品出现数量与订单不符、产品质量不达标、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所缺数量、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供应金额的一百倍进行赔偿,并将以上违法经营行为上报工商部门,对乙方进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腐烂变质等产品,金额超过1万元的,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协议,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

  (四)乙方利用不正当手段(行贿、请客、送礼)拉拢甲方招标人员,发现一次,当月货款按50%结算。发现两次,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扣除当月货款。

  (五)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采购计划,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副食品,发现质量问题的,生鲜类副食品必须在1个小时内提出,预包装副食品必须在1小时内提出,并保留有问题的副食品给乙方查验,若乙方在确认核实无误后未在3日内进行更换或回收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在办理结算手续时按实予以扣除。否则,所造成的责任自行负责。

  (七)甲方如没有特殊原因(如战备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大项军事活动等),没有事先取得乙方同意,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货款的`,每日按上月货款的1‰缴纳滞纳金;如连续二个月未支付货款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运输问题。乙方在货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同运,因运输途中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招标人审批。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国家、军队和武警部队政策重大调整(以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武警总部正式文件为准),定点部署迁移其他城市,导致合同无效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特殊情况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包括: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未结款项)。

  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公开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技术响应表及商务响应表

  4、服务承诺书;

  5、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壹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日期:

定点采购合同14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等。

  注:

  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

  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

  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的使用场所内,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

  为此供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需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

  否则供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作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未适当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验收,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原因或验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1至3个月的(本项目选择个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

  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应当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对合格货物签署无异议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电子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电子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5、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6、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7、对于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第一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

  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

  需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9、需方应将电子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_______年联合发布的_______号令)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

  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3、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4、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

  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整套试车、整套运行的货物,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

  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6、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供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供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应当在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电子验收单》后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的应当遵从财政部规定付款。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时,应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需方,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外,上述情形下需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2、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留相当于需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

  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供方仍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或支付责任。

  3、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上述逾期超过天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逾期超过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倍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5、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具有合法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3、提请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对双方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3、4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3种解决方式的必需在相应空格上填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3、4项均未被选择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适用上述第4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各方当事人均应尽力在最大程度上将本合同及其条款理解和解释为合法、有效、适合履行、应当履行。

  若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有效条款或自动适用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精神。

  4、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供方自动放弃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

  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内容或含义与本合同内容含义冲突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5、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

  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6、供方及需方在此承诺:已在投标之前或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适当理解了本合同文本全文,现由合同当事一方或双方在采购中心业务网站下载使用,而供方及需方均是在完全自愿与平等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解释的相关主张权。

  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

  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份,供方、需方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点采购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定点釆购供应商。

  二、物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

  规格(品质):_______

  三.物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所物品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批次采购物品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四.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要求,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入库验收单,乙方于每月号持入库验收单、发票到甲方财务部结算货款。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届满时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2、双方约定实行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报价制度。如甲方有有效证据证明乙方的报价或现实供应价髙于市场平均价格,甲方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由乙方按已供甲方物品总额的_______ %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合法理由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物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_______ %,乙方按所供物品价格的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供物品存在质量问题,除立即退货外,应按所供物品价格的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实施给予甲方釆购人员提成、回扣、行贿等行为的,除取消供应商资格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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