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群走网>实用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2023-08-14 14:10:03
  • 相关推荐
采购合同[锦集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合同 篇1

  采购,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 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企业经营活动。以下是“模具材料采购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购货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C6388纸浆模塑模具一套,包括吸浆成型模具一组及热压定型模具一组。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20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6000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现金给付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2

  供方:**********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需方:*********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纸箱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纸箱

  规格型号: 58.5cm*45.5cm *46cm;B版三层瓦楞纸箱

  单位: 个

  数量 :360000(分八个批次生产)

  单价:4.8元

  合计货物总金额:1728000元

  二、交接货物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必须在60天内将乙方订货送达指定交 货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由乙方需求送货时间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乔官镇,由甲方送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负责货物到达后卸货事宜。

  四、质量标准按双方约定验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备货。

  2、甲方以转账形式预付货款10000元(壹万元)作为保证金,货物运到乙方卸货地点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 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需方单位名称: 供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需方代表签名: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3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

  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一般来说,重要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法人,但是,对于具体的业务谈判,出面签约的可能是某业务人员或推销员等,这时候,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一定要一丝不苟,切不可草率行事。对签约的另一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具体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不能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头衔很大,实际上却是空的。此外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2.起草合同文本。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需要一个过程。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区别。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并安排条款的程序或解释有关条款。所以,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并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文本还需要做许多工作,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计划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及乙方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还要全面而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所提出的条款。搞清楚在哪些条款上不能让步,在哪些条款上可作适当的让步,以及让步多少等等。这样,双方就拟定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时,就掌握了主动权。

  3.合同必须有严密的条款。

  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机芯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的机器除机芯为进口产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因为原合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确切,导致了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

  (1)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如果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必须写明。例如,北京有一个单位与一家蔬菜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7个字:“大白菜20万斤。”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白菜损失了一大部分。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因购货方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只能自食苦果了。

  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连到的商品,它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因为有时候一物异称,异物同称的现象是很普遍存在的。

  (2)签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在现实中许多合同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关的,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也是对签定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否则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通过双方协议仍不能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违约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保修、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不合格的,在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合同不明确如何处理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理想的合同应该是条款明确具体,以便于履行。但在现实中,一方是口头合同的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有些书面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确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新《合同法》第61条明确规定对于合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当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用第61条的办法在实践中可能会有一定随意性,也就是标准有点“软”,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来“硬”的,即用《合同法》第62条来解决。第62条是针对那些常见的条款和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约定得欠缺或不明确所提供的一个法定硬标准,是确定当事人义务的法定依据。根据这条规定:

  一是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现在我国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当事人对产品的质量有特别的要求,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有些产品确实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按产品通常标准来确定,如我国以前对矿泉水没有统一标准,但若矿泉水连普通自来水都不如,那肯定是不符合矿泉水通常标准的。所以,当出现质量约定不明时,供货方不要以此为自己不合格的产品来辩解,购货方也不必为没有标准而为难。

  二是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灭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三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你最好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四是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以上着重介绍了各种条款不明的法定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无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把合同订得明确一些。

  三、合同生效期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经常看到这样一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这类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订立就立即生效。然而,在经济交往中,还有许多合同并非一订立就立即生效。

  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双方对合同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后合同何时生效,对于当事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合同生效后才能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二是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新《合同法》对合同的生效时间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总括起来可分为三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权属登记,自办理登记手续后,转让抵押合同才能生效。三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即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某一条件,只有具备了此条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比如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赠与人被赠与人约定,当被赠与人结婚时将房屋赠与他。那么“被赠与人结婚”就是此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当具备了这一条件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生效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期时生效。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在缴费满了3个月,合同生效。3个月缴费期满,即为期限到期,合同始得生效。

  另外,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一般而言,凡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合同。不过,有些合同虽然成立了,但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所以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些合同有: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什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呢?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效力需要由第三人来确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它不完全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因而其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须经第三人的同意才能确定是否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它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有效、无效都取决于第三人是否追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三种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还不具备完全的缔约能力。所以其民事活动一般需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如一个12岁的小学生将家里价值100元的“爱华”单放机拿到一家玩具店换回一套价值400元的变形金刚玩具,那么这个以物换物的交易是否有效呢?这就取决于孩子的法定代表人家长的意思,如果孩子的家长认可,那么这就是一个有效合同;如果家长认为这样交换吃亏了,这个合同就是无效合同。这是典型的效力待定合同。当然,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如果订立的是纯获得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孩子们之间相互送礼物等,就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便直接有效。

  二是《合同法》规定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代理人是否追认。这也是一种效力待定合同。

  第三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有效。从常理上讲,自己的财产未经许可,随随便便就处理掉了,肯定是无效的,但考虑到现实情况,《合同法》也将此类合同划为效力待定之列,实际上是赋予权利人更多的选择。如果权利人认可,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认可,合同就无效。

  了解了以上合同生效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订立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所订合同是否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是否需要特别约定,然后根据合同的性质、特点,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最能保障合同目标实现的生效时间和生效期限,签好合同,用好合同,来切实保障交易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

  四、合同履行坚持的原则

  履行经济谈判协议,要求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贯彻实际履行的原则。两者缺一不可。

  所谓实际履行,就是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标的履行,协议怎么规定,就怎么履行,不能任意用其他标准来代替,也不能用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办法来代替合同原定的标的履行。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协议,必须按合同规定承担其全部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此时,协议并没有中止,违约方仍然要执行实际履行的义务。所以原则上罚款不能代替标的履行。除非不具备实际履行的情况,才允许不实际履行。这种情况包括:

  1.以特定物为标的协议,当特定物灭失时,实际履行协议的标的已不可能。

  2.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标的,标的交付对债权人已失去实际意义,如供方到期不交付原材料,需方为免于停工待料,设法从其他地方取得原材料。此时,如再供货,对需方已无实际意义。

  3.法律或协议本身明确规定,不履行协议,只负赔偿责任。如货物运输原则一般均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时,只由承运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不要求做实际履行。

  所谓适当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协议的当事人,不仅要严格按协议的标的履行协议,而且对协议的其他条款,如质量、数量、期限、地点、付款等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履行。凡属适当履行的内容,如果双方事先在协议中规定得不明确。一般可按常规作法来执行。但这是在不得已情况下采用的。严格来讲,适当履行原则本身就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尽量做到具体明确,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实际上,贯彻实际履行原则和适当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条款去履行。

  五、合同担保

  合同的担保是保证协议切实履行的一种法律关系。担保是指在谈判时,一方或双方请保证人以其他的方式来保证其切实履行协议的一种形式。担保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的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保证。是保证人担保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保证的作用:一是监督被保证人认真履行合同;二是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同时,有权请求被保证人继续按约履行合同。所谓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即保证人和被保证人都负有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义务。保证人赔偿被保证人违约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请求偿还所赔偿的损失。

  2.定金。定金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要在标的物价款或酬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20%)内,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担心对方当事人悔约,而给付定金,只要对方当事人接受定金,这就是经济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据。二是一种担保形式。它是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而协商约定的法律关系。因此,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所以,定金即有担保作用,又可以补偿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的主要作用: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二是保证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却没有这样的作用,给付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在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后,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或抵作赔偿金、违约金;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在承担经济责任后,应如数返还预付款,但无须双倍返还。

  3.质押。质押是指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留置。留置也是协议担保的一种扣留措施。这种担保形式常常用于原料加工、保管和工程项目的合同关系。如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方把一定的原料交给承揽方加工,如果定作方不按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承揽方有权留置其定作物;如果超过领取期限仍不领取,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之后,用定作方的名义存入银行,承揽方的这种权利,叫做留置权。

  5.抵押。抵押也属于一种担保形式。是指协议当事人一方或第三人为履行协议向对方提供的财产保证。提供抵押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称抵押人,接受抵押财产的当事人称抵押权人。抵押人不履行协议,接受抵押人有权依法变卖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但是,不能把国家法律、法令禁止流通和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作抵押。

采购合同 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以上为最终价,含17%税、含运费、装卸费等因本采购而发生所有费用。

  二、乙方送货至以下地:从____市物流到____市,甲方到池州物流处提货__,如有变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质量保证:因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通过网上支付宝支付货款全额;乙方收到货款____日内发货】注:(因乙方17%增值税发票在辅导期中;给甲方的17%增值税发票下月初寄给甲方)。

  五、乙方保证:对双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因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由乙方承担。

  八、纠纷解决:由合同签订地(当地)法院诉讼解决,获胜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为解决纠纷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九、未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报价单》等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于本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时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元坝烛光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元市城区华扬太阳能热水器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太阳能的采购安装事宜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

  乙方所供产品为:江苏华扬幸福泉太阳能,规格为φ58×1.8mm×24管(φ58为真空直径58mm,1.8m为真空管长度,24管为每台单机为24支真空管)。总容量为250升,整台太阳能主机共包括水箱、真空管、支架和电加热部分。

  二、单价、数量及总费用: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所供产品数量为20台,单价为3500元,合同总款为70000元(柒万元整),此费用不含安装材料和配件、运费及安装费。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安装完毕并经学校验收合格的次日付合同总款的`90%,使用三个月后付清余下的10%。

  四、安装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马上到安装现场设计安装方案并配合指导甲方水电安装人员做好安装事前工作,同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所供产品,并于20xx年3月15日前进场安装,20xx年3月25日前保质保量地交付甲方使用。

  五、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所供产品主机(真空管、支架、水箱)按国家质保法保修期三年,其它辅助材料及电器部分保修期为一年,免费维修期为十五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在出现故障的二十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处理,以保障甲方的正常使用。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及节能环保标准要求,材料正负允许偏差必须在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之内。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提)货的地点及计量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部要求将上述货物送至西部新城起步区一期还迁房E地块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计量方式:管材检尺。管件按个收取。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卸车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由供方承担。

  六、包装的标准和费用承担: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式和提出异议期限:供方提供所供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及其它需方需要的资料。经复试各项指标必须合格,否则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本批次全部送货到场并经检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本批次材料款的70%,其余部分3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供方所供材料与合同规定的厂家不一致、不能按规定时间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时,需方随时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复检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场,听从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的事项(如合同需担保时,另立担保合同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三份,供方一份。

  2、结算方式:合同单价实际供货量。

  3、本合同内所有管材及管件壁厚均按国标厚度供货。

  十二、合同签订有限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供 货 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办事原则,特订立此供货协议,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订购的商品明细

  此合同所标注的价格包含税费、货物运输、货物装卸等相关费用,除此

  第二条:商品的质量标准

  一、本合同中甲乙协商购买的相关商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饮品质量监督准则,要求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硬性规定,符合国家对食品、饮品的流通规则;

  二、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要求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包装封面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三、商品所应有的包装必须是自身原有包装,不得拆换、填补。

  第三条:商品的价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价格;

  三、根据市场的需要或由于商品价格的不稳定等各项因素,供货方需要上调或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

  第四条:合同商品的供货、交货及验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货事宜:

  (1)供货质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除有详细约定供货时间外,若无具体供货时间的则甲方应尽快办理供货手续;

  (2)供货方式:甲方作为合同商品的供货商,负责运送货物至甲方使用的地点,其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合同商品的交货事宜:

  供货方将商品运送到乙方使用场所后应由运货负责人和收货负责人员当面清点货物,甲方在收到甲方商品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货凭据(此凭据仅证明货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为对商品质量验收的凭证);

  三、合同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地点:合同所明确的商品验收地点应在乙方使用商品的地点,若在其他地点验货则应事先告知乙方,甲方验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商品验收凭证:甲乙双方在当面验收货物后,甲方应当主动开据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标准等,并应有乙方负责人员的签字盖章。

  第五条:合同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乙方于签订日内向甲方缴纳伍万零玖佰玖拾贰元贰角的定金,剩余货款在一个月内向甲方缴清,甲方同时发货。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乙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货或者拒绝接受甲方送达的货物,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对商品进行验收的',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甲方提出异议并进行应对处理的,视为甲方默认该批商品符合合同约定;

  三、针对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部门或个人的投诉,乙方应当积极认真迅速有效的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甲方;

  四、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进货通知要求按时按量的向乙方供货,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为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二、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由此给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身承担;

  三、对于乙方库存商品在保质期限到期前一年,经由乙方提出后甲方应立即配合调换;

  四、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同时具备公开市场销售的条件,不得生产、配送假冒伪劣、过期或产品腐烂变质的产品;

  五、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协议条款

  一、甲方承诺所供商品价格应是市场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调换其他供应商,若有其他供应商与乙方签订的商品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时,乙方有权在甲方货款中按差价的十倍金额扣除,作为乙方损失的赔偿;

  二、按本合同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部门机关调解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

  乙方 :山东佳节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名称:

  天王恒隽系列GS5705S/DD腕表

  数量:78只

  价格:1780元/只

  即:人民币:138840元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产品2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2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2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产品。

  3.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采购合同04-17

采购的合同06-13

采购合同(经典)08-11

采购合同08-07

[经典]采购合同08-12

采购合同[经典]08-13

(精选)采购合同08-14

电梯采购合同05-18

钢材采购合同05-05

采购贸易合同05-05